路德維希·凡·貝多芬 (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年12月16日—1827年3月26日),出生於德國波恩,維也納古典樂派代表人物之壹,歐洲古典主義時期作曲家。
貝多芬在父親嚴厲苛刻的教育下度過了童年,造就了他倔強、敏感激動的性格。22歲開始終生定居於維也納,創作於1803年至1804年間的《第三交響曲》標誌著其創作進入成熟階段。
貝多芬壹生創作題材廣泛,重要作品包括9部交響曲、1部歌劇、32首鋼琴奏鳴曲、5首鋼琴協奏曲、多首管弦樂序曲及小提琴、大提琴奏鳴曲等。因其對古典音樂的重大貢獻,對奏鳴曲式和交響曲套曲結構的發展和創新,而被後世尊稱為“樂聖”、“交響樂之王”。
1827年,倫敦愛樂樂團贈予貝多芬100英鎊,邀請他為樂團譜寫《第十交響曲》,未及完成,貝多芬於同年3月26日與世長辭,終年57歲 。
擴展資料:
貝多芬音樂的主要特點:
1、交響曲
最集中體現了貝多芬的思想發展和藝術追求的是他的九部交響曲。貝多芬的交響曲內容豐富多樣,規模宏大,比起海頓、莫紮特的交響曲來要復雜得多,最突出的是它尖銳的矛盾沖突,英雄氣概和積極因素,音樂形象總是在矛盾的沖突和對比中展示。
2、鋼琴作品
除交響曲之外,在貝多芬的創作中鋼琴作品也占重要地位。可以說,他壹生都在寫鋼琴作品。最重要的是五部鋼琴協奏曲和五首鋼琴奏鳴曲(悲愴、月光、暴風雨、黎明、熱情)。鋼琴奏鳴曲和他的交響曲相近,有深刻的思想、豐富的內容、形式寬廣。
3、弦樂四重奏
貝多芬的弦樂四重奏,最後確立了它嚴肅的思想感情、抒情並富有哲學意味的體裁。尤其是晚期的弦樂四重奏,表現了作曲家的風格特點,深刻的心理刻畫,各種不同性格的形象的自由結合 。
4、聲樂作品
貝多芬的聲樂作品數量較少,卻有重大的意義和價值。《致遠方的愛人》實際上可以說是第壹部浪漫性的聲樂套曲,他的大部分歌曲多是淳樸的日常生活的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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