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詩歌方面,有他十五、十七、十八歲時寫成的有文字記載的資料。可見,他在十幾歲時已經是位有名的詩人了。這在詩人中是罕見的。當時,在那貴族世襲的社會中,像王維這樣多才多藝的資質,自然會深受贊賞。因此,二十壹歲時就考中了進士。
出仕後,王維利用官僚生活的空余時間,在京城的南藍田山麓修建了壹所別墅,以修養身心。該別墅原為初唐詩人宋之問所有,那是壹座很寬闊的去處,有山有湖,有林子也有溪谷,其間散布著若幹館舍。王維在這時和他的知心好友度著悠閑自在的生活。這就是他的半官半隱的生活情況。
壹直過著舒服的生活的王維,到了晚年卻被卷入意外的波瀾當中。玄宗天寶十四年(755)爆發了安史之亂。在戰亂中他被賊軍捕獲,被迫當了偽官。而這在戰亂平息後卻成了嚴重問題,他因此被交付有司審訊。幸在亂中他曾寫過思慕天子的詩,加上當時任刑部侍郎的弟弟的求情,才得免於難,僅受貶官處分。其後,又升至尚書右丞之職。
王維早年有過積極的政治抱負,希望能作出壹番大事業,後值政局變化無常而逐漸消沈下來,吃齋念佛。四十多歲的時候,他特地在長安東南的藍田縣輞川營造了別墅,過著半官半隱的生活。這首詩是他隱居生活中的壹個篇章,主要內容是“言誌”,寫詩人遠離塵俗,繼續隱居的願望。詩中寫景並不刻意鋪陳,自然清新,如同信手拈來,而淡遠之境自見,大有陶淵明遺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