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旋律:樂句長度不壹,氣息較長,無論是聲樂還是器樂,旋律都空前地華麗復雜,有相當多的裝飾音和模進音型。和文藝復興時期的旋律壹樣,曲調的進行常常帶有形象化、象征性特征。引人註目的是旋律中有明確的和聲屬性。
2、節奏:主要分為自由節奏的和律動鮮明、規整的這兩種節奏。前者用於宣敘調、托卡塔、前奏曲等,後者用於詠嘆調、賦格、舞曲等,在壹個樂章中會保持始終。這兩種節奏常常搭配使用,如宣敘調與詠嘆調,前奏曲(或托卡塔)與賦格。
3、調式:大小調體系,它已取代了過去的“教會調式”。
4、和聲:已形成了完整的以主、屬、下屬為中心的大小調功能和聲體系,利用不協和音作調性轉換並使和聲進行富有動力和情感色彩。十二平均律在17世紀的發明與和聲體系的充分發展有密切的關系。
擴展資料:
巴洛克時期樂曲形式:
以相互間形成節奏、速度、風格對比的多樂章結構為主,如組曲、變奏曲、協奏曲、康塔塔、清唱劇等,常用前奏曲與賦格、宣敘調與詠嘆調的搭配關系。復調樂曲的內部結構是以模仿手段寫作的連續體(不分段),但可看出明確的呈示、發展和再現因素。同時也有分段結構、變奏曲、在固定低音旋律之上進行變奏的帕薩卡利亞、夏空形式。
巴洛克時期的音樂體裁:
聲樂:彌撒、經文歌、眾贊歌、歌劇、清唱劇、康塔塔、受難樂以及各種獨唱、合唱曲。 器樂:托卡塔、前奏曲、幻想曲、賦格曲、變奏曲、組曲、奏鳴曲(以獨奏奏鳴曲與三重奏鳴曲為主)、協奏曲(管弦樂協奏曲、大協奏曲、、獨奏協奏曲)。
巴洛克音樂帶有宗教色彩,宗教音樂對整個巴洛克音樂藝術有很大的影響,不少當時作曲家都是優秀教會音樂作家,宗教是人創造的,宗教精神,也是人的精神世界,我們從這時期鋼琴曲目風格中感受到崇高、莊嚴,無論哪種類型鋼琴樂曲都較為含蓄,克制、不失分寸,避免誇張、不尚外露,保持嚴謹、莊重的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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