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並具有先進教育理念,綜合藝術特長的人 才,為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學校與機構輸送從事兒童綜合藝術教育的教師和社會工作者。
培養要求:
培養學生系統地掌握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藝術學科基本理 論與技能,系統地學習人文社會科學、教育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藝術學科基本理論與技能;
2.系統地掌握人文社會科學、教育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
主幹學科:
藝術學、教育學。
主要課程:
藝術概論、學前教育概論、特殊教育概論、藝術教育、現代教育 技術培訓、中外音樂史、中外美術史、藝術欣賞、中外文學名篇欣賞、綜合藝術創作原理與 實踐、藝術康復與治療、樂理、視唱練耳、聲樂基礎、鋼琴基礎、鋼琴合奏、和聲學、曲式 學、歌曲伴奏寫作、歌曲創作、樂器基礎、合唱與指揮、學校樂隊編配與排練、舞蹈、兒童 舞蹈表演與創作、素描、色彩、中國畫、書法、寫生、美術創作、美術設計、藝術專業外語 等。
修業年限:三年或四年。
授予學位:教育學學士。師範本科專業、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就業方向:從事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及兒童藝術教育服務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
音樂教育專業:
音樂教育專業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和教育改革發展需要的具有較好音樂素養和教學能力的專門人才。通過本專業的學習,能適應教師專業化的發展要求,系統掌握音樂教育的基礎理論與方法,具有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以及進行教學研究的能力,又能夠從事中小學音樂教育新課程改革以後的教育教學工作。
培養目標:
對音樂表演基本理論和表演、教學基本技能及藝術實踐知識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
專業核心能力:
具有較強的聲樂、器樂表演能力和音樂鑒賞及辨別能力,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備壹定的音樂創編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音樂教育教學活動、文藝活動和競賽工作的能力;具備壹定的音樂教育科研能力。
專業核心課程:
樂理、視唱練耳、聲樂、鋼琴(含中外器樂)、和聲基礎、中外音樂史與音樂欣賞、合唱指揮、歌曲寫作、曲式分析、藝術概論、舞臺表演、舞蹈、教育學、心理學、小學音樂教學研究、現代教育技術等。主要實踐環節有:畢業實習、采風、藝術實踐(展演)、就業指導、畢業設計(論文、音樂會)。
畢業獲得的知識和能力: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基本原理,增強法制和法律觀念,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會公德和健康的體魄,以及良好的教師職業素養和遠大的理想,為人師表。
3、具有紮實的音樂理論知識和運用能力,基本的音樂技術理論知識和初步的運用技能以及對音樂的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樂史知識和了解壹定數量優秀中外作曲家與作品和風格,並能利用這些知識技能解決好音樂教學中的基本問題。
4、具有良好的聲樂演唱能力、鋼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壹件樂器的演奏方法;能夠在高等和中學等學校組織音樂課堂教學和課外音樂活動,熟悉教育法則。
5、了解音樂教育領域的發展趨勢,了解相關學科的壹般知識和基本理論,通過學科間的滲透,獲得廣泛的藝術修養。
6、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班級組織管理能力。
7、掌握壹門外語和計算機應用技能,並達到規定要求。
就業方向:
1、中、小學以及大中專藝術院校音樂教師;
2、專業文藝團體演奏、唱員、創作員;
3、社會兒童藝術培訓機構、青少年宮、兒童之家的音樂教師、輔導員;
4、各地市縣行政、企、事業單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層廠礦企業工會及相關部門、機構的管理者、輔導員以及文藝演出、比賽等活動的組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