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室內樂
室內樂(Chamber music),原意是指在房間內演奏的“家庭式”的音樂,後引申為在比較小的場所演奏的音樂。指由幾件樂器演奏的小型器樂曲,(不包含壹件樂器,壹件樂器為獨奏)主要指重奏曲和小型器樂合奏曲,區別於大型管弦樂。
室內樂的特點:
①由於室內樂重奏的每壹聲部都相當獨立和個性化,所以它的寫作技法通常比較復雜而細致,除了壹般的主題發展手法外,多樣化的復調音樂手法在重奏曲中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
②和交響樂作品相比較,室內樂重奏顯得感情細膩、含蓄,而且更加註意發揮每件樂器的技巧和表情的“潛力”,對各聲部的樂器在組合關系上也更加精雕細鏤。
③在所有的室內樂重奏中,弦樂四重奏是最重要和最有代表性的重奏形式。這是由於它具有最多樣化的演奏技巧,最豐富的表現力,最擅長於旋律的歌唱性,同時又有寬廣的音域、音區和音色的對比。德國古典作曲家海頓是這壹體裁的最早的傑出大師。
室內樂的發展歷史:
①室內樂大約於16世紀末產生於意大利。它是壹種小型器樂合奏形式。
②16—18世紀初,當時的音樂被分為三大類:教會音樂、戲劇音樂和室內樂。當時的室內樂與教會音樂、戲劇音樂的表演場地和規模有所不同,它是在私人(貴族)家裏表演的聲樂或小型器樂曲,這就形成了最早的室內樂形式
③18世紀中期-19世紀上半葉,隨著音樂逐漸走進市民階層,表演地點也從私人家庭移到公開的音樂表演場所,使室內樂在含義上有了新的變化,它成為由少數樂器表演的(主要指弦樂四重奏),與具體演出場所無關的現代室內樂。
④19世紀中期至末期,大多數重要的室內樂作品都出自德國作曲家之手,如舒伯特、門德爾松、舒曼、勃拉姆斯等,雖然樂器的組合主要沿用古典主義時期的形式,但也發生了壹些變化,通常為二至九人的重奏組合。
⑤進入二十世紀,傳統的室內樂受到很大挑戰,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壹方面來自混合音色組合:由於電子合成音樂的產生,新作曲方法的應用,室內樂領域產生了廣泛而不尋常的樂器組合,尋找新的音色組合;另壹方面來自人員編制:出現了室內交響曲(十幾個人的編制),室內協奏曲,室內歌劇等室內樂體裁。
室內樂的代表作品:
①舒伯特鋼琴五重奏《尊魚》
是舒伯特壹生唯壹的壹首鋼琴五重奏樂曲,是受壹位非常富有的奧地利贊助商兼業余大提琴家Sylvester Pau mg art ne所委約創作。舒巴特因政治因素而遭囚禁,在牢獄生活中對自由的渴望,而作了鱒魚這首詩。
舒伯特這首五重奏與壹般五重奏不同之處是,樂器組合為鋼琴、低音提琴、大提琴、中提琴及小提琴。低音提琴壹般都甚少作為室樂作品的樂器,但舒伯特卻以它取代了慣常的第2小提琴手。
②斯托克豪森《天狼星》
使用不同尋常的樂器組合,如電子合成器、小號、低音單簧管、女高音和男低音等
③布裏頓《旋螺絲》
該曲要求有6或7位獨唱者、木管樂器、弦樂四重奏加低音提琴、豎琴、打擊樂器、鋼琴、鋼片琴
④莫紮特《F大調四重奏》
該曲創作於1781年。這部作品在莫紮特的室內樂作品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因為這是莫紮特創作的唯壹壹部雙簧管四重奏作品。這首四重奏的演奏樂器包括雙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莫紮特晚年對室內樂創作的親睞在這部作品中得到了生動的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