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喜歡音樂很可能是偶然。
實驗證明,音樂可以引起人腦中關聯到情感的區域的多巴胺釋放,在音樂達到高潮時釋放量較大。大量證據顯示,人類情感的演化看起來是為了更好地應對外界,例如針對危險產生恐懼感、針對物種內和物種間的社交產生歡樂感。
還有壹些實驗證明,音樂節奏加快時,我們的心跳和呼吸模式將出現加快來匹配音樂的節拍。這當然可能被我們的大腦解釋為興奮,並對應它來產生興奮的感覺。這機制本來是拿來在生活中應對各種環境下需要的心率和呼吸量的。
那麽,音樂可以激活情感相關的腦區,很可能是因為人腦喜歡識別並預測模式,音樂帶有可識別、可預測的模式(音調、節拍、旋律、和聲等)。音樂不是關系到生存的能力,但是識別並預測模式是關系到生存的基本技能:人腦會從零散的視覺·聽覺·嗅覺信息中自動篩選模式特征,來尋找潛在的危險生物與食物、自動判定“此處是否適合短暫休息/長期棲息”等,例如“這片沙沙作響的樹葉後面有沒有老虎”“我聞到的這些煙味是不是意味著野火在逼近”。這機制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中或許產生了意料之外的作用:藝術與審美。系統不再滿足於塑造機體,它開始塑造這個塑造的過程——不限於音樂。
這可以解釋為什麽人們通常“喜歡熟悉的音樂風格勝過陌生的音樂風格”、會反復聽幾首喜愛的曲子,並將那些曲子與聽曲子時的環境(安靜的家裏,悠閑的時光)聯系起來。當我們正確預測了音樂接下來的模式時,我們的獎勵系統[1]會被觸發;如果我們預測了會聽到壹定水平的音樂然後聽到更高水平的,還會觸發“意外之喜”對應的追加反應。
在遠古時,人們也可能在安全的山洞裏圍在壹起演奏原始樂器,並將這體驗跟那時的安全、溫暖、飽飽的肚子等聯系起來。當我們無法預測音樂模式時,我們會感到無聊甚至煩躁。我們通過文化來學習什麽樣的聲音構成音樂、什麽樣的聲音構成語言,其余的聲音組合則是隨機噪聲。
歷史上的音樂家在人們知道上述理論之前就有了這樣的認識:聽眾們所稱的“最好的音樂”通常既不是嚴格遵循慣例,又不會“太復雜、太不尋常、無法遵循慣例來解讀”,而是使聽眾在可預測的框架之內感到新穎。
妳可以認為這源於“演化沒有預見性”,任何特征都可能產生意料之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