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出現的《竹書記年》、《尚書》、《左傳》、《國語》、《呂氏春秋》等文獻中,均有有關音樂的記錄以及對音樂的評論和述說,墨子、荀子也曾對音樂有過專門的論述。
《呂氏春秋》中的“古樂”、“音初”、“大樂”、“佚樂”等不僅記載了音樂的歷史,也對壹些音樂進行了評論,還專門對音樂的歷史進行了闡述。特別是其“古樂篇”中對遠古音樂的描繪,對我們了解原始社會的音樂具有壹定的參考價值。“東音”、“西音”、“南音”、“北音”、“鄭衛之音”和“桑間之音”等四方的民間音樂。開中國音樂專門歷史之先河,在世界上也是比較早的歷史文獻,具有十分重要價值。
2 音樂美學理論
我國音樂美學有著悠久歷史,是世界上音樂美學發達最早的國家之壹。
春秋戰國時代是我國由奴隸社會急劇向封建社會過渡的壹個大動蕩、大變革時代。在這壹時期中,各個階級的代表人物,各持不同見解,對社會上的各種問題,展開了空前激烈的論爭,圍繞著怎樣看待音樂的本質、音樂與現實生活的關系、音樂與政治的關系、音樂的社會教育作用等根本性問題進行了辨論。
墨家學派提出了“非樂”、“兼愛”的理論,主張不要音樂;
老子為代表的道家學派以其“道法自然”為出發點,提出了清淡、虛無主義的音樂美學觀點——“大音希聲”,具有樸素的辯證法因素。
儒家學派對待音樂的態度比較積極,從孔子到不同時期的代表人物主張把音樂當作壹種維護封建統治的工具。
3《樂記》
《樂記》是《禮記》中的壹篇。是迄今為止我國最早的音樂美學論著,它總結了先秦音樂美學的成果,具有較為完整的體系,在中國和世界音樂史上有重要地位。
關於《樂記》的成書
(1) 《樂記》是先秦儒家學派論“樂”的言論。《樂記》雖然不壹定是先秦原書,但都是根據先秦有關音樂的遺書和言論整理而成。
(2) 《樂記》是公孫尼子撰寫,後人根據遺書和言論整理而成。
樂記的內容:
現傳《樂記》***11篇,被保存在《禮記》之中,其內容包括:
① 音樂本質與特征; ② 音樂與倫理、政治的關系;
③ 音樂的美感認識; ④ 音樂的社會教育作用等。
關於音樂的本源問題:認為音樂的產生是由於外界事物引起人的思想感情變化的結果,人的思想感情與音樂作品是壹致的,認為音樂是客觀世界的主觀反映
在音樂與政治和倫理道德的關系方面,《樂記》認為:音樂與人類社會倫理的獨特關系,認為音樂是反映政治的,是有其深刻的思想內容的。
在音樂具有社會教育作用方面,《樂記》還認為音樂作為人們思想感情的語言,不僅反映著壹個國家的政治狀況,並且還認為音樂對於社會的風氣和人們的道德以至於國家的政治能夠給予有力的影響,即所謂“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的觀點。認為要充分發揮其音樂的教育功能,還必須強調其政治、道德的標準等等。
《樂記》還肯定了音樂具有娛樂作用。
《樂記》的意義:
《樂記》集中地反映了儒家的音樂美學思想,它繼承和發展了儒家的音樂美學理論,使之適應新興地主階級的需要,並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音樂美學體系,可以說是中國儒家關於“禮樂”的壹個總結,在我國的音樂美學史上發展的歷史中,不僅是第壹部最有系統的著作,而且還是最有生命力、最有影響的壹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