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照明標準值:
普通教室、科學教室、語言教室、書法教室、音樂教室、勞動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圖書室、學生活動室、體質測試室、心理咨詢室、德育展覽室維持平均照度≥300lx,統壹眩光值≤16UGR,顯色指數≥80Ra,均勻度≥0.7Uo,參考平面為0.75m水平面。
舞蹈教室維持平均照度≥300lx,統壹眩光值≤16UGR,顯色指數≥80Ra,均勻度≥0.7Uo,參考平面為地面。
美術教室維持平均照度≥500lx,統壹眩光值≤16UGR,顯色指數≥90Ra,均勻度≥0.7Uo,參考平面為0.75m水平面。
實驗室維持平均照度≥300lx,統壹眩光值≤16UGR,顯色指數≥80Ra,均勻度≥0.7Uo,參考平面為0.75m水平面。
計算機教室、電子閱覽室維持平均照度≥500lx,統壹眩光值≤16UGR,顯色指數≥80Ra,均勻度≥0.7Uo,參考平面0.75m水平面。
教室黑板維持平均照度≥500lx,顯色指數≥80Ra,均勻度≥0.8Uo,參考平面為黑板面。
教室照明功能密度值:
普通教室、科學教室、語言教室、書法教室、音樂教室、勞動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圖書室、學生活動室、體質測試室、心理咨詢室、德育展覽室照明功能密度≤9W/m?,維持平均照度≥300lx。
舞蹈教室照明功能密度≤9W/m?,維持平均照度≥300lx。
美術教室照明功能密度≤15W/m?,維持平均照度≥500lx。
實驗室照明功能密度≤9W/m?,維持平均照度≥300lx。
計算機教室、電子閱覽定照明功能密度≤15W/m?,維持平均照度≥500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