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安全、質量和進度保證措施、組織機構設置和人員投入按安排和工具外,內容壹般需要寫在下表中:
摘錄壹些主要章節如下:
第壹節準備工作
1.1的工程實施和質量控制應包括與前期工程的交接和工程實施條件的準備、設備和材料進場驗收、隱蔽工程和過程檢查驗收、工程安裝質量檢查、系統自檢和試運行等。
1.2工程實施前,應進行工序交接,確認與建築結構、建築裝飾、建築給排水、采暖、建築電氣、通風空調、電梯等分項工程的接口。
1.3安裝前必須檢查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的完整性,智能建築工程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發生設計變更時,應按《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39-2003)附錄B中表B.0.3的要求填寫設計變更審核表。
1.4設備、材料和軟件必須按照合同中技術文件和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驗收。進場驗收應有書面記錄,由參加人員簽字,並由監理工程師或施工驗收人員簽字。未經驗收合格的設備、材料和軟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和安裝。驗收合格的設備和材料,應按產品技術要求妥善保管。
1.5設備和材料的進場驗收應填寫《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39-2003)附錄B表B.0.1。具體要求如下:
1.5.1保證外觀完好,產品無破損、無缺陷,品種、數量、產地符合要求;
1.5.2按規定程序批準使用的新材料、新產品,除符合本條規定外,還應提供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證明文件;
1.5.3進口產品除本規範的規定外,還應提供原產地證明和商檢證明,質量證明、檢測報告和安裝、使用、維修證明等證明文件應為中文(或附中文譯文)。
1.6完善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制度和施工技術措施。
第二節通信網絡系統
2.1通信網絡系統應包括通信系統、衛星數字電視和有線電視系統、公共廣播和應急廣播系統等子系統及相關設施。通信系統包括電話交換系統、會議電視系統和接入網設備。
2.2通信網絡系統的機房環境應符合相關章節的相關規定,機房安全、供電及接地應符合《通信電力設備安裝工程驗收規範》YD5079及相關章節的相關規定。
2.3通信網絡系統電纜(光纜和絞合電纜)的敷設應符合相關規範;電話電纜應符合《城市居住區和辦公樓電話通信設施驗收規範》YD5048的有關規定;同軸電纜應符合《有線電視系統技術規範》GY/106的規定。
2.4通信系統工程應按照規定的安裝、移交和驗收流程實施。通信系統檢驗包括三個階段:系統檢驗測試、初始檢驗測試和試運行驗收測試。
通信系統安裝、移交和驗收流程圖:
2.5通信系統的測試可包括系統檢查測試;硬件加電測試;系統功能測試。
2.6最初的測試是可靠性;接通率;基本功能(如業務呼叫和連接、計費、信令、系統負載能力、傳輸指標、維護管理、故障診斷、環境條件適應性等。).
2.7調試驗收測試:聯網運行(接入用戶和電路);故障率。
2.8通信系統的測試應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和規範、工程設計文件和產品技術要求進行,其測試方法、操作程序和步驟應由建設單位和制造廠根據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協商確定。
2.9智能建築通信系統安裝工程的測試階段、測試內容、測試方法和性能指標要求應符合《程控電話交換設備安裝工程驗收規範》YD5077等現行國家標準的要求。
2.10接入公共通信網絡信道的通信系統的傳輸速率、信號方式、物理接口和接口協議應符合設計要求。
2.11通信系統的工程實施、質量控制和系統測試的內容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通信系統工程檢驗項目清單
……
2.12衛星數字電視有限電視系統的系統監控應滿足以下要求:
2.12.1衛星數字電視和有線電視系統安裝質量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
2.12.2在項目實施和質量控制階段,應檢查衛星天線的安裝質量、高額到室內機的線距、功放和接收站的位置、電纜連接的可靠性。符合設計要求為合格。
2.12.3衛星數字電視的輸出電平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
2.12.6HFC網絡和雙向數字電視系統正向測試的調制誤碼率和相位抖動,反向測試的侵入噪聲、脈沖噪聲、反向隔離等參數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測試其數據通信、視頻點播、圖形回放等功能;HFC用戶分布網應采用集中式分布結構,具有可尋址路權控制和上行信號采集均衡功能。應測試系統的頻率配置和抗幹擾性能,其用戶輸出電平應為62 ~ 68 dB μ V..
2.13公共廣播和應急廣播系統的檢測應符合以下要求:
2.13.1系統輸入輸出不平衡,音頻電纜敷設、接地形式、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設備間阻抗匹配合理;
2.13.2聲音再現系統應分布合理並符合設計要求;
2.13.3最大輸出電平、輸出信噪比、聲壓級、帶寬等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2.13.4通過響度、音色、音質的主觀評價來評價系統的聲學效果;
5.功能測試應包括:業務推廣、背景音樂和公共尋呼;當應急廣播與公共廣播共用設備時,其應急廣播由消防分機控制,消防分機具有最高優先權。當發生火災和突發事故時,其應急廣播由消防分機控制,消防分機具有最高優先權。在發生火災和突發事故時,應能切換到應急廣播,並以最大音量播放。應急廣播功能檢測按相關規定執行;功率放大器應冗余配置,當主機故障時,備用機按設計要求自動投入運行;公共廣播系統應分區控制,分區不應與防火分區相沖突。
第三節信息網絡系統
3.1信息網絡系統應包括計算機網絡、應用軟件和網絡安全。
3.2信息網絡系統建設的必備條件是:綜合布線系統建設完成後,已通過系統驗收,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機房建設完成後,機房環境、電源、接地安裝已完成,具備安裝條件。
3.3信息網絡系統中設備和材料的驗收要求除符合相關規定外,還應註意:有編號的設備必須登記設備的編號;網絡設備開箱後通電自檢,檢查設備狀態指示燈顯示是否正常,檢查設備啟動是否正常;計算機系統、網絡管理工作站、UPS電源、服務器、數據存儲設備、路由器、防火墻、交換機等產品應按照相關章節的規定執行。
3.4網絡設備應安裝整齊、安全,便於維護和管理;高端設備的信息模塊及相關部件要安裝正確,空板要安裝在備用插槽中;設備上的標簽應標明設備的名稱和網絡地址;跳線連接應牢固,方向應清晰明確,電纜標簽應正確。
3.5信息網絡系統的運行檢查應包括:
3.5.1安裝質量檢查:機房環境是否符合要求;設備庫存檢查;設備機櫃加固檢查;設備模塊配置檢查;設備間和機架中的電纜布局;檢查接地電阻值;檢查掃地的引入線和接地裝置;計算機房的防火措施;計算機房的安全措施等。
3.5.2通電試驗前的設備檢查:按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檢查設備安裝情況;設備接地應良好;電源電壓和極性符合要求。
3.5.3設備通電測試:設備電源正常;報警指示工作正常;通電後設備的正常運行和故障檢查。
3.6信息網絡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後,應投入不少於1個月的試運行。
3.7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檢測應包括連通性檢測、路由檢測、容錯功能檢測和網絡管理功能檢測。
3.8連通性檢測方法可以使用相關的測試命令進行測試,也可以根據設計要求使用網絡測試儀進行測試。
3.9連通性測試應滿足以下要求:
3.9.1根據網絡設備連接圖,網管工作站應能與任意網絡設備進行通信;
3.9.2檢測每個子網(虛擬專用網)中用戶之間的通信功能;根據網絡配置方案的要求,允許通信的計算機可以共享資源,交換信息,不允許通信的計算機不能通信;並確保網絡切點符合設計中規定的通信協議和適用標準。
3.9.3根據配置方案的要求,測試局域網內用戶公網之間的通信能力。
3.10對計算機網絡進行路由檢測。該路由檢測方法可以根據設計要求,使用相關的測試命令或者使用網絡來測試網絡路由設置的正確性。
3.11容錯功能的檢測方法應采用人工設置網絡故障、檢測系統正確判斷故障、故障排除後系統自動恢復的功能;切換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測試內容應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3.11.1對於具有容錯能力的網絡系統,應具有錯誤恢復和故障分離功能,主要部件應設置冗余,並能在故障發生時自動切換;
3.11.2對於鏈路冗余配置的網絡系統,當其中壹條鏈路斷開或發生故障時,整個系統仍應正常工作,並應能在故障恢復後自動切換回主系統。
3.12網絡管理功能測試應滿足以下要求:
3.12.1風道系統應能搜索整個網絡系統的拓撲圖和網絡設備連接圖;
3.12.2網絡系統應具有良好的診斷功能。當網絡設備線路出現故障時,網絡管理系統應能及時報警並定位故障點。
3.12.3高溫泵可以遠程配置網絡設備和檢測網絡性能,提供網絡切線流量、廣播速率、誤碼率等參數。
3.13智能建築應用軟件應包括智能建築辦公自動化軟件、物業管理軟件和智能系統集成。應用軟件的檢測應從其覆蓋的基本功能、界面操作的標準、系統可擴展性和管理功能等方面進行,並根據設計要求對其工業應用功能進行檢測。符合設計要求時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不合格應用的應用軟件必須在修改後通過回歸測試。
3.14?先檢查軟硬件配置,再進行系統測試。
3.15軟件產品的質量檢驗應按照本規範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應該使用系統的實際數據和實際應用案例進行測試。
3.16測試應用軟件時,應采用黑盒方法確認被測軟件的功能和性能,主要測試內容應包括:
3.16.1功能測試:在規定時間內運行軟件系統的所有功能,驗證系統是否滿足功能要求;
3.16.2性能測試:檢查軟件是否滿足設計文件規定的性能,測試軟件對應的時間、吞吐量、輔助存儲面積、處理精度;
3.16.3文檔測試:為了測試用戶文檔的清晰性和準確性,必須測試用戶文檔中列出的所有應用案例;
3.16.4可靠性測試:將軟件測試報告中的可靠性評估與實際試用中的問題進行對比,驗證可靠性;
3.16.5互聯測試:應驗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系統之間的互聯;
3.16.6回歸測試:軟件修改後,應通過回歸測試驗證修改是否產生新的錯誤,即修改後的軟件是否仍能滿足系統的設計要求。
3.17應用軟件的操作命令界面應是標準的繪圖交互界面,要求風格統壹,層次簡潔,操作命令的命名不能有歧義。應用軟件應具有可擴展性,系統應預留可升級空間以納入新功能,家庭應采用能夠適應最新版本和信息系統管理功能變化的信息平臺。
3.18網絡安全系統應從物理層安全、網絡層安全、系統層安全、應用層安全四個方面進行測試,確保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完整性、可控性、可用性等信息安全性能符合設計要求。
3.19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必須具有公安部計算機管理監督部門批準發放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特殊行業另有規定的,還應遵守該行業的相關規定。
3.20智能建築的網絡安全系統如果接入互聯網,必須配備防火墻和防病毒系統。
3.21網絡層安全的安全檢測應滿足以下要求:
3.21.65438+
3.21.2互聯網訪問控制:信息網絡應根據要求控制內部終端的互聯網連接請求和內容,使用終端以不同身份訪問互聯網的不同資源,符合設計要求則判定為合格;
3.21.3信息網絡與控制網絡的安全隔離:符合此要求者判定為合格;
3.21.4反病毒系統的有效性:通過文件傳輸、郵件附件、網上鄰居等方式,將包含當前已知流行病毒的文件(病毒樣本)傳播到所有點。,且各點的殺毒軟件應能正確檢測出主文件和含病毒文件並進行殺毒操作;符合此要求者判定為合格;
3.21.5入侵檢測系統的有效性:如果安裝了入侵檢測系統,並采用流行的手段模擬攻擊(如DOS拒絕服務攻擊),這些攻擊應該被入侵檢測系統發現並阻止;符合此要求者判定為合格;
3.21.6內容過濾系統的有效性:如果安裝了內容過濾系統,應阻止試圖訪問某些受限網站或訪問受限內容;然後,訪問若幹不受限的網站或內容,應該可以正常訪問;符合這個要求的就是合格的。
3.22系統層安全應滿足以下要求:
3.22.1操作系統應該是經過實踐檢驗的具有壹定安全強度的操作系統;
3.22.2使用安全性高的文件系統;
3.22.3嚴格管理操作系統的用戶賬戶,要求用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碼;
3.22.4服務器應只提供必要的服務,其他無關服務應關閉,對於可能存在漏洞的服務或操作系統應更換或升級相應的補丁;掃描服務器,沒有漏洞的合格;
3.22.5仔細設置並正確選擇審計系統,記錄壹些非法入侵企圖;模擬非法嘗試,只有審計日誌中有正確的記錄才能判定為合格。
3.23應用層安全性滿足以下要求:
3.23.1認證:用戶密碼應加密或禁止在網絡上傳輸;嚴格管理用戶賬號,要求用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碼;
3.23.2訪問控制:必須在身份認證的基礎上,按照用戶和資源對象實施訪問控制;用戶可以正確訪問其授權的對象資源,同時不能訪問未授權的資源。符合這個要求的,判定為合格。
3.24物理層安全應滿足以下要求:
3.24.1中心機房的電源、接地、環境要求應符合規定要求;
3.24.2涉及國家秘密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信息網絡工程,應按照《涉密信息設備使用場所電磁泄漏發射防護要求》、《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技術要求》BMZ1、《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評估指南》BMB5等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進行測試和驗收。
3.25應用層安全應滿足以下要求:
3.25.1完整性:數據在存儲、使用和網絡傳輸過程中不得被篡改或破壞;
3.25.2保密性:數據在存儲、使用和網絡傳輸過程中不得被非法用戶獲取;
3.25.3安全審計:對應用系統訪問的審計記錄。
3.26竣工驗收除應符合相關規定外,還應將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檢查作為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竣工驗收文件包括設備進場驗收報告、產品檢驗報告、設備配置方案及文件、計算機網絡系統檢驗記錄及檢驗報告、應用軟件檢驗記錄及用戶使用報告、安全系統檢驗記錄及檢驗報告、系統調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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