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雅》、《頌》三部分的劃分,是依據音樂的不同。《風》包括15部分,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間樂歌,稱作“十五國風”***160篇。
《雅》分為《小雅》(74篇)和《大雅》(31篇),是宮廷樂歌,***105篇。
《頌》包括《周頌》(31篇),《魯頌》(4篇),和《商頌》(5篇),是宗廟用於祭祀的樂歌和舞歌,***40篇。
“風”的意義就是聲調。它是相對於“王畿”——周王朝直接統治地區——而言的。它是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古人所謂《秦風》、《魏風》、《鄭風》,就如現在我們說陜西調、山西調、河南調。
國風·周南 國風·召南 國風·邶風 國風·鄘風 國風·衛風 國風·王風 國風·鄭風
國風·魏風 國風·唐風 國風·齊風 國風·秦風 國風·陳風 國風·檜風 國風·曹風 國風·豳風
“雅”是“王畿”之樂,這個地區周人稱之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當時把王畿之樂看作是正聲——典範的音樂。周代人把正聲叫做雅樂,猶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帶有壹種尊崇的意味。朱熹《詩集傳》曰:「雅者,正也,正樂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說又有正變之別。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饗之樂也;正大雅,朝會之樂,受厘陳戒之辭也。......辭氣不同,音節亦異。」故而大小雅之異乃在於其內容。
“頌”是專門用於宗廟祭祀的音樂。《毛詩序》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這是頌的含義和用途。王國維說:“頌之聲較風、雅為緩。”(《說周頌》)這是其音樂的特點。
“賦”按朱熹《詩集傳》中的說法,“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說,賦是直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 如“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釋,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於變化。如《氓》用桑樹從繁茂到雕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碩人》連續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膚,“瓠犀”喻美人之齒,等等,都是《詩經》中用“比”的佳例。
“賦”和“比”都是壹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中比較獨特的手法。“興”字的本義是“起”,因此又多稱為“起興”,對於詩歌中渲染氣氛、創造意境起著重要的作用。《詩經》中的“興”,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於壹首詩或壹章詩的開頭。有時壹句詩中的句子看似比似興時,可用是否用於句首或段首來判斷是否是興。例衛風·氓中“桑之未落,其葉沃若”就是興。.大約最原始的“興”,只是壹種發端,同下文並無意義上的關系,表現出思緒無端地飄移聯想。就像秦風的《晨風》,開頭“鴥彼晨風,郁彼北林”,與下文“未見君子,憂心欽欽”雲雲,很難發現彼此間的意義聯系。雖然就這實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時代懸隔才不可理解,但這種情況壹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現代的歌謠中,仍可看到這樣的“興”。
進壹步,“興”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較有實在意義的用法。但正因為“興”原本是思緒無端地飄移和聯想而產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較實在的意義,也不是那麽固定僵板,而是虛靈微妙的。如《關雎》開頭的“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原是詩人借眼前景物以興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關雎和鳴,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間的和諧恩愛,只是它的喻意不那麽明白確定。又如《桃夭》壹詩,開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寫出了春天桃花開放時的美麗氛圍,可以說是寫實之筆,但也可以理解為對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說這是在烘托結婚時的熱烈氣氛。由於“興”是這樣壹種微妙的、可以自由運用的手法,後代喜歡詩歌的含蓄委婉韻致的詩人,對此也就特別有興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陳出新,不壹而足,構成中國古典詩歌的壹種特殊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