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就是節奏布魯斯(英語:Rhythm and Blues,簡稱:R&B或RnB,中國大陸譯作“節奏布魯斯”,香港、臺灣及新馬譯作“節奏藍調”),是壹種美國非裔藝術家首先采用,並融合了爵士樂、福音音樂和布魯斯音樂的音樂形式。這個音樂術語是由美國告示牌(Billboard)於1940年代末所提出。
節奏布魯斯最初在1947年的美國被告示牌雜誌的Jerry Wexler創造為壹個音樂的市場營銷術語[1],取代了種族音樂(英語:Race Music,又譯黑人音樂;最初來源於黑人社群,但是被戰後的社會認為是會令人很不愉快的詞語)而告示牌在1949年將其分類為哈林暢銷排行榜。
這個詞最初被用於定義包含了12小節布魯斯格式和壹種帶有節拍背景的電布魯斯融合爵士樂的搖滾樂,後來這種音樂轉變成了壹種搖滾樂的基本元素。
擴展資料
壹、上世紀的發展
1956年,壹場“Top Star of 56”布魯斯布魯斯音樂巡演在北美洲展開。許多當紅R&B音樂人參與其中,如Chuck Berry, Cathy Carr, Shirley & Lee, Della Reese, the Cleftones等等。
這場巡回演唱覆蓋面非常廣,所到城市中不乏美國的大城市哥倫比亞、、紐約、安納波利斯、匹茲堡、布法羅,樂隊後來又來到了加拿大進行演出,最後跨越了美國的中西部,在德克薩斯結束。這場巡演極大地提升了布魯斯布魯斯音樂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這壹時期,走進大眾視野的最著名的R&B音樂人是埃爾維斯·普雷斯利,即我們常說的貓王。1957年,他的兩張R&B專輯取得了銷量前5的好成績,其中"Jailhouse Rock"/"Treat Me Nice"取得第壹名,"All Shook Up"取得第五名。這被視為黑人藝術家創造的前所未有的成就。
另壹位爵士鋼琴家兼歌手,納京高(Nat King Cole),同樣也在R&B音樂中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他的作品"Mona Lisa","Too Young","Looking Back"/"Do I Like It"也取得了前5的好成績。
二、現代節奏布魯斯
R&B壹詞在今日被定義為非裔美式的流行音樂,源起於迪斯科音樂後續之1980年代,融合了靈魂樂、黑人靈歌、放克音樂、流行音樂以及hip-hop(1986年後),也就是當代節奏布魯斯。
現代R&B的編制特征包含電音形式錄音制作的風格、類比鼓機制式節奏,以及壹種較為柔和、圓渾豐厚的歌聲。雖然其多與黑人靈歌那更富激越而情感高亢的音樂類別有所互異,然則兩者實互有不可或缺的重合元素,尤其在新傑克搖擺、嘻哈靈音以及新靈魂等嘻哈音樂的類屬中可見壹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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