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450年,歐洲音樂開始進入了文藝復興時期,因為當時的歐洲政治的不穩定,教廷的威信與勢力開始衰弱,資產階級萌芽,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的發展與人們的新思想,音樂開始宣揚以人為本的思想,所以在各個領域裏都開始了文藝復興運動,也就是在那時,歐洲傳統的大小調式逐漸形成。
歐洲到了1600年開始,進入了壹個大發展的時期——巴洛克時期,那時候不僅產生了象大家所熟知的巴赫,亨德爾等偉大的作曲家,歌劇,協奏曲,奏鳴曲等題材相繼被創造發展出來。
當歐洲音樂進入古典時期後,也就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後,歐洲復調後繼無人,樂風轉向簡潔實用的主調,那時候,出現了三位音樂大師:“交響樂之父”海頓,“神童”莫紮特,以及“樂聖”貝多芬。音樂的主題也從延續幾個世紀的宗教音樂,逐漸變成富有豐富哲理內涵的古典音樂。
在1827年貝多芬逝世後,結束了嚴謹的古典主義時期。當時的歐洲正在接受浪漫主義的洗禮,當時的作曲家把作曲當作抒發內心情感的手段,對音樂的審美也有了進壹步的發展,產生了炫技等音樂表現手法。如當時的帕格尼尼,李斯特等就是那時紅極壹時的演奏家。音樂表現,風格也日趨豐富,出現了壹些以民族音樂語言進行創作的民族作曲家,如芬蘭的西貝柳斯,挪威的格裏格,俄羅斯的五人強力集團等,都是民族樂派的偉大作曲家。時間進入19世紀,出現了以德彪西為首的印象派音樂。音樂表現極具色彩化,和當時的繪畫風格有相同之處。
在浪漫主義後期,也就是歐洲調性體系發展到了最輝煌也是最後的時期,我不得不提到拉赫馬尼諾夫,馬勒等作曲家,他們把歐洲傳統作曲法發展到了極致,當然也包括新的嘗試,出現了像馬勒第八交響曲《千人合唱》這樣的宏大的作品。再者,就是斯特拉文斯基,他的新古典主義崇尚復調和對位法,采用多調性,為以後的傳統作曲法到先鋒音樂的過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時間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音樂又有了突破性的發展,以韋伯恩為開始的作曲家打破十二音作曲法,拋棄了近400年的歐洲調性體系,發明了十二音序列,之後無調性等音樂形式出現,如當時的勛伯格就是代表!在世界大戰之後,科技更加發達,人們的思想也更加豐富,出現了電子音樂,以及國家間的文化交流不斷融合,產生了更加豐富的音樂形式,更加多元化!在1945年後的音樂被稱為先鋒音樂,這時候的音樂已經動搖了人們對音樂的美的看法,也更加理論化,產生了象無聲音樂,噪音,微分音等人們無法理解的音樂形式!
註:按廣義的古典音樂定義:從17世紀到19世紀的專業音樂創作來看,印象派音樂和現代音樂皆屬古典音樂之類;若按嚴格的古典音樂定義,則古典是指海頓、莫紮特、貝多芬等人的音樂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