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奏和節拍
節奏和節拍是音樂創作中的重要因素,在音樂表現中具有重要意義。節奏和節拍在音樂中永遠是共存的,不可分割的。他們通過聲音的長度、強度、固定性和準確性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來組織音樂。有重音和無重音的相同時間段按壹定順序的重復稱為節拍。比如列隊行進時整齊的步伐就充分體現了這壹點。假設左腳受力,右腳不受力,那麽左-右-左-右就是輕-重-輕-重,這就是節拍。
節奏有兩層含義:廣義來說,壹切協調、平衡、節奏都可以稱為節奏。狹義的節奏是聲音長短的關系。遊行隊伍中不斷變化的鼓點,反映了聲音長短的關系,如嘣-嘣-嘣,這就是節奏。在音樂作品中,典型的節奏稱為節奏型。
在音樂中,各種節拍都有其獨特的表現功能,是其他節拍無法替代的。比如進行曲總是用兩拍,華爾茲總是用三拍,兩者永遠不能互換。此外,復雜的節拍往往賦予音樂特殊的生命力,如爵士樂和搖滾樂。
旋律
旋律是音樂的靈魂和基礎,它體現了音樂的全部思想或主要思想。作家寫小說時,用文字敘述小說情節,容易記憶。壹方面敘述了現實生活,另壹方面讓人可以回過頭去回憶劇情。音樂所描述的內容在本質上永遠是抽象的(某些標題音樂除外),音樂的“情節”只能用旋律來表達,所以旋律似乎相當於情節在小說中的位置。旋律是觀眾的向導。因此,當聽眾觸摸到壹段旋律時,他們必須能夠識別它,並從頭到尾跟蹤它的下落。這是對善解人意的觀眾最起碼的要求。如果妳在聽音樂的時候不能識別旋律並跟蹤它,那麽妳就不需要聽,因為妳只是隱約感覺到音樂的存在。
旋律是什麽?簡單來說,不同音高、不同持續時間的單音連續進行,就構成了壹段旋律。嚴格來說,旋律是由調式關系和節奏節拍關系組成的,是在多個音調的單壹聲部中獨立進行的。旋律有機地結合了音樂的所有基本要素(這裏指調式、音高、節奏、力度等。)成壹個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統壹體。旋律離開其他音樂元素是不可想象的,因為旋律的表現和人的力量感是通過各種音樂元素的作用和相互作用來實現的。旋律可分為兩種:聲樂器樂旋律。聲樂旋律是給人聲唱的。總的來說音域窄,充滿了歌唱性。器樂旋律是讓樂器演奏的。與聲樂旋律相比,音域更廣,速度和力度變化更大,富有節奏感和技巧性。但歌唱對器樂旋律的表現也有著重要的意義。
旋律是壹條線索,不斷引導聽者從頭到尾聽完壹段音樂。聽音樂的時候,壹定要牢牢抓住這個線索。大多數旋律或多或少都伴隨著壹些精心設計的次要素材。不要讓旋律被與之相伴的其他素材淹沒。要把旋律從妳頭腦中所有周圍的材料中分離出來,妳必須能夠聽到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