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樂器即中國的獨特樂器。
(壹)先秦時期的器樂 根據出土文物和文獻記載,先秦時期的樂器已有鼓、鼗、鼛、賁鼓、應、田、縣鼓、鐘、鏞、南、鉦、磬、缶、編磐、鈴、陶鈴、雅、祝、敔、和、鸞、簧、哨(陶制、骨制等)、塤、龠、龢鰲、言、蕭、管、篪、笙、琴、瑟、築等多種。在原始社會裏樂器的出現多與神話傳說、求神祭祀、民間舞蹈、勞動生活等方面有著密切的聯系。
進入階級社會以後,樂器除用於宗教、禮儀等場合外,主要是供統治者娛樂享受。在樂器制作上精美豪華,規模越來越大,如《呂氏春秋·侈樂》中所載:“夏桀、殷紂作為侈樂,大鼓、鐘、磬、管、蕭之音,以鉅為美,以眾為觀;俶詭殊瑰,耳所未嘗聞,目所未嘗見,務以相過,不思度量。”
(二)秦漢至魏晉時期的器樂 當時出現的樂器主要有箏、琵琶(有秦漢子和阮鹹兩種不同的形制)、笛、方響、箜篌瑟(即臥箜篌)。箏、琵琶、笛均為《相和歌》的伴奏樂器。
這壹歷史時期,吸收外來樂器數量不少,如隨著鼓吹樂的引入,還使用了笳、角、中鳴、長鳴、羌笛等吹管樂器。由於與西域文化的交往,傳人的樂器主要有豎箜篌、波斯琵琶(即曲項琵琶)、蓽篥等。
豎箜篌亦為波斯樂器,魏晉之際傳人我國。曲項琵琶約在公元350年前後通過印度和新疆,傳人甘肅壹帶,據《梁書·簡文帝本紀》所載,至少在公元551年(南北朗)已傳人南方。
(三)隋唐時期的器樂 隋唐時期,由於西域文化的進壹步交流,樂器數量驟增。特別是鼓類樂器,這可能是由於歌舞音樂的發展所致。
打擊樂器有銅鈸、拍板、節鼓、杖鼓、腰鼓、羽葆鼓、棡鼓、桴鼓、齊鼓、擔鼓、羯鼓、都曇鼓、毛員鼓、答臘鼓、雞婁鼓等三十多種;弦樂器有獨弦琴、三弦、匏琴、軋箏、風首箜篌、五弦琵琶、奚琴等二十多種;吹管樂器有幢簫、義嘴笛、叉手笛、太平管、桃皮蓽篥等二十多種。這壹時期在樂器上的重要變化是出現了拉弦樂器軋箏和奚琴,開辟了樂器演奏的壹個新的領域。
(四)宋、元、明、清的器樂 這壹時期弦樂器有突出的變化和發展,繼奚琴之後,宋代已出現了馬尾胡琴。見於記載的還有胡琴、大阮、五弦阮、月琴、胡蘆琴、渤海琴、火不思、二弦、丹布拉、基他爾、喇巴蔔、提琴、哈爾紮克、洋琴等五十多種(實際上存在於民間的弦樂器其類別還遠不止於此)。
吹管樂器金、元時期從北方傳入嗩吶(又稱金口角、蘇爾奈、嗩c1),按鼓吹樂的演奏組合形式又壹次產生重大的變革,從音色、音量和風格上進壹步豐富了鼓吹樂的演奏。嗩吶最初用於軍樂。
如明王磐所著《王西樓先生樂府》中之散曲《朝天子·詠喇叭》:“喇叭、嗩哪,曲兒小腔兒大,官船來往亂如麻,全仗您擡身價。軍聽了軍愁,民聽了民怕。
那裏去辦甚麽真***假?眼見的吹翻了這家,吹傷了那家,只吹的水盡鵝飛罷!”據王圻所著《三才圖會》的記載,明代嗩吶已應用於民間。 『民間器樂曲地方風格的幾個重要組成因素』 器樂作品地方風格特點的構成,從技術方面講,它涉及到音樂的整個基本表現手段(曲調的音高關系、調式、調性、節奏、節拍、速度、音區、力度、音色、演奏法、織體等)和整體性的表現手段,它們是組成—首器樂作品風格特點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
根據我國傳統民間器樂曲表現的特點來看,壹般地來講,地方風格的重要的組成因素為演奏技巧、民間傳統習用的旋律展開手法、樂隊組合幾個方面。 [編輯本段]獨奏音樂 『笛、笙音樂』 ●笛的形制 笛,以竹制管身,管身上開有吹孔、膜孔、兩個(或四個)出氣孔以及六個按音孔。
膜孔上蒙以蘆膜或竹膜,吹孔左端堵以笛塞,橫吹。 ●北方梆笛音樂 梆笛有馮子存演奏的《五梆子》 《喜相逢》《放風箏》《掛紅燈》 《黃鶯亮翅》;劉管樂演奏的《賣菜》 《蔭中鳥》《冀南小開門》《和平鴿》《頂嘴》。
●南方曲笛音樂 曲笛代表曲有:陸春齡演奏的《小放牛》《鷓鴣飛》《歡樂歌》《中花六板》;趙松庭演奏的《三五七》《早晨》以及江先謂演奏的《姑蘇行》。 ●笙音樂 笙是我國古老的簧管樂器.早在殷代(公元前1401年——前1122年)的甲骨文中就有和(即小笙)的名稱。
古代《尚書·益稷》中已提到了“笙鏞以間”,《詩經·小雅·鹿鳴》中也記載有“吹笙鼓簧”。以後,《儀禮》《周禮》《禮記》等歷史文獻中,都多處記載了笙這件樂器。
最早的實物,見於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出土樂器,距今已有二幹四百多年的歷史了。歷史上壹般把二十二簧、二十三簧、二十六簧型制的樂器叫竽;把十九簧、十七簧、十三簧型制的樂器叫笙。
笙的形制:笙主要由笙簧、笙笛、笙鬥三部分組成。笙簧古代用竹制,後改用響銅;笙笛為長短不壹的竹管(多以紫竹制作),於近上端處開有長形音窗(即出音孔),近下端處開有圓形音孔,下端嵌接木質笙腳以裝簧片,並插入笙鬥內;笙鬥用匏、木或銅制成,圓形平頂,頂上開有插苗孔,笙鬥旁連有吹口。
笙獨奏藝術的發展:笙獨奏藝術的發展主要在北方。 『二胡、板胡音樂』 ●二胡概述 二胡、京胡、京二胡、軟弓京胡、根卡、粵胡、四胡、墜琴、中胡、大胡等;板面類的如板胡、椰胡、二弦。
●板胡音樂 板胡在民間有多種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