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妳壹些他的歌吧,《return to sender》(這個是爵士的)、《you are always on my mind》(抒情經典)、《my way》、《hound dog》(《阿甘正傳》裏的就是這個~)
我可是披頭士、MJ的狂熱fans!!
披頭士最大的貢獻是將搖滾樂流行化。這支四人樂隊開創了太多的新的音樂風格,啟發了不少新的思維和概念,豐富了流行音樂的形式與內涵。他們的作品大致可分為四個代表時期:壹是初期,以專輯《Meet The Beatles》為代表;二是1965年的《Rubber Soul》代表他們嚴肅的實驗期;三是代表神秘及迷幻期的《Sgt Pee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四是由《The White Album》(1968年)所揭示的百家齊放的成熟期。
“披頭士”的出現,帶給青年人全新的音樂,到處都充滿著活力,他們的音樂急速變化,迅速成長,在短短幾年中征服了整個世界,人們稱贊他們為“樂神”、為他們瘋狂,哪有幾個現代流行音樂人不曾受過“披頭士”的浸潤?如果說美國的年輕人用搖滾樂去擺脫那種仿徨、迷惘以及空虛感,那麽英國的年輕人則是用搖滾樂去沖破維多利亞時代所遺留至今的種種陳舊道德規範和傳統的價值觀念。他們最大的***同點是,在物質高度充足的享受中不甘泯滅自己的進取精神,在激烈的搖滾風暴中以反叛的形象來表達他們對傳統理性的否定和想建立壹個更加充滿自由和人性的未來,“披頭士”的出現是第壹次以搖滾樂的名義成為這個時代最有象征意義的精神偶像,當時的樂壇也受到了巨大的沖擊,“披頭士”那壹大批主題深刻、內容廣泛的音樂能在精神上體現出搖滾樂的真正實質,在世界搖滾史上,他們及其靈魂人物約翰·列儂被公認為是真正的搖滾樂“教父”。
披頭士幾乎沒給後人留下太多的創作空間,因為那8年間(1963~1970)他們幾乎把音樂玩遍了。
傑克遜是真正的流行樂之王,King of Pop!
他的藝術性不僅包括音樂,還有舞蹈,是服裝,是化妝設計,是舞臺燈光焰火,是壹個完整的娛樂節目 。
邁克爾·傑克遜不僅限於音樂,他在舞蹈上的創造力亦是優秀。他有“機器人”舞步和著名的“太空步”。他的舞蹈動作(如手摸下體等)也沖擊了社會世俗文化道德標準的界限,被所謂正統人士抨擊為“下流”。而正是這些大膽的充滿挑戰的舞蹈動作影響了之後幾代的流行樂舞臺。
1981年,《Thriller》發行,此時《時代》周刊把邁克爾·傑克遜描述為壹個“挽救了唱片業的拯救者,定義了壹個年代音樂潮流的作曲人,擁有最不可思議雙腳的舞者,打破了所有喜好、風格與種族界限的歌手”。
其實所謂“世界流行樂巔峰的三者“都是人為加上去的,不過這三者貢獻真的是之前絕無僅有的,現在的樂壇,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大師級人物已經沒有了,樂壇的巔峰時期已經過去了。不過我相信過了這個階段肯定會有奇跡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