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的全寫是Rhythm&Blues,譯作「節奏怨曲」或「節奏布魯斯」。融合了爵士樂,福音音樂和藍調音樂的音樂形式。這個音樂術語由是美國告示牌雜誌(Billboard)於1940年代末所提出。它衍生了多種不同音樂類型,如我們熟悉的Rock'n'Roll,Disco和Rap,都可算是由R&B發展而成。
起源——藍調
R&B的前身,出現在40年代的美國黑人區。
那時,負擔得起多姿多采娛樂的人不多,熱愛音樂的黑人就喜歡茶余飯後聚集街頭,以吉他和口琴等簡單樂器玩奏音樂,壹抒生活、工作、離鄉別井等種種感受。這就發展出藍調(Blues)——R&B的前身。
隨著錄音帶的發明,和越來越多的小型電臺出現,藍調音樂開始跳出黑人圈子,在芝加哥流行起來。不知是否因藍調音樂說愁說得太久,樂迷都渴望聽到節奏感強、調子節拍明快,內容又不太悲傷的藍調歌曲。
但r&b這個術語最初在1947年的美國被公告牌雜誌的Jerry Wexler創造為壹個音樂的市場營銷術語,取代了種族音樂(最初來源於the black community,但是被戰後的社會認為會令人很不愉快的詞語) and the Billboard category Harlem Hit Parade in June 1949. 這個詞最初被用於定義包含了12種布魯斯格式and boogie-woogie with a back beat的搖滾音樂,後來這種音樂轉變成了壹種rock and roll的基礎元素。
在 “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 (1995)中 Robert Palmer 把節奏布魯斯定義為a catchall rubric 用來refer 任何壹種美國黑人創造的音樂。在他1981年出版的 “Deep Blues”中, Palmer 用 "r&b" 作為跳躍布魯斯的縮寫. Lawrence Cohn, “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 寫到節奏布魯斯是壹個umbrella term industry convenience為所發明的, 除了古典音樂和宗教音樂,節奏布魯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樂,除了那是壹首福音歌並且其銷售足以打入流行榜。
樂手們順應大眾口味的轉變,在作品中加入鋼琴、鼓、色士風和當時的超新科技——電子吉他,讓聽眾可隨著這種節奏感(Rhythm)強的新派藍調音樂(Blues)起舞,成就了經典的「節奏怨曲」。
新鮮節奏感
50至60年代重要的R&B樂手有Ray Charles、Ruth Brown和The Drifters等。聽他們的經典作品,會發現跟我們熟悉的R&B音樂,如周傑倫、宇多田光等,大大不同。但就音樂元素而言,它們還是有不少***通點。最突出的,就是節奏部份。
大部份的R&B作品以4拍為壹小節,12節為壹段落。有別於傳統的白人流行音樂,節奏怨曲強調壹節中的第2和第4拍,是種很新鮮的節奏效果。
音質多變化
不論歌聲或樂器的音質(timbre),都會有很大變化。
音質就是聲音的「質地」。聽到《爛泥》,我們會覺得許誌安唱得很悲慘;而木童笛的聲音,很多時則會給我們壹種很活潑的感覺。這就是不同歌聲和樂器的音質所帶來的效果。
在R&B作品中,如周傑倫的《鬥牛》或《娘子》,我們都可很容易地發現,不論在音樂或聲線運用上,始段和副歌部份都有明顯不同的處理。
歌聲和樂器部份經常互相呼應——在R&B歌曲中,當歌手唱出某幾個音後,音樂部份或和音歌手會重復再奏/再唱那幾個音,像「有問有答」,又或做成「應聲蟲」似的效果。
R&B另壹特點是,多次重復壹些樂句、句子。就如《龍卷風》中連綿不斷的「我不、我不、我不」,便是壹個很明顯的例子。
Hip-Hop翻譯過來是嘻哈,RAP翻譯過來是饒舌,這兩個概念不同。Hip-Hop實際上不是音樂名詞而是文化名詞,包括說唱、塗鴉、街舞和DJ打碟四部分;RAP起源於60年代,而作為音樂理解的Hip-Hop則起源於70年代初,它的前身是RAP(有時候會加壹點R(B)。
Hip-Hop從字面上來看,Hip是臀部,Hop是單腳跳,加在壹起就是輕扭擺臀,原先指的是雛形階段的街舞(也就是我們以前說的霹靂舞),後來才逐漸發展成壹種巨大的概念——我們現在說的Hip-Hop文化還包括了那些寬大的衣服、沈甸甸的純金飾品、平時說起話來就“YoYo?what’s up?”的口語習慣——總之就是那種美國貧民街區裏黑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範兒”。
Hip-Hop的起源用壹個“窮”字即可概括。為什麽要穿大壹號的衣服?除了方便運動之外,這種大號衣服的好處就是可以多穿幾年;為什麽會有塗鴉?這東西最早是街區內各個幫派之間劃分勢力範圍的標誌,後來才越來越漂亮精致,發展成了民間藝術;為什麽會有街舞?因為他們沒錢去舞廳,而且當時種族歧視問題依然存在,有錢也不壹定能在白人的舞廳裏玩兒得高興;為什麽純正的Hip-Hop作品以黑色為主且必帶粗口?因為這幫街頭黑人青年沒前途沒希望,他們憎恨的比他們愛的要多得多。
Hip-Hop本來是壹種帶有反文化傾向的亞文化形式,它的破壞性和民間性與我們傳統意義上的流行文化背道而馳。但是以目前的形勢看來,它不但成為了主流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還在迅速地上升、蔓延、發展。究其原因,壹種合理的解釋是:在我們這個越來越形而下的時代,生活和娛樂需要的不僅僅是感動、純情、高尚和嚴肅,我們還需要搞笑、沒心沒肺、下三濫和敢於藐視壹切的無恥作風——我說的是真的,我們的文化生活確實太缺少這些了。如果說中國的Hip-Hop有所謂希望或是發展方向,我相信應該從這些地方入手,以現在這種急於向主流音樂獻媚的方式進入市場,恐怕很難有所作為。
目前主要的嘻哈參與者和受眾年齡偏小,大多在1980年左右生人,這批90年代中期上中學時開始接觸嘻哈文化的Hip-Hoper將作為中國嘻哈第壹代成長下去。隨著他們的長大,相信中國的Hip-Hop文化會越來越得到認可,就像是搖滾樂在十幾年後的今天已經不再被看作異類,就像日本漫畫和電子遊戲正在逐漸浮出水面壹樣。
Hip-Hop是種文化,並不單壹指某種事物。不是說穿著大大的POLO衫,帶著APE的帽子,踩著DUNK鞋,脖子上在掛條大鏈子就是Hip-Hop了,而更重要的為精神。
Hip-Hop:Hip是屁股,Hop是跳躍的意思,Hip-Hop音樂在70年代專指黑人源於R&B(節奏藍調),但與R&B截然不同,強調舞廳中D.J.Remix技巧的純舞曲,這種音樂在80年代由於加上Scratch(將唱片間歇式倒轉地放,而發出與唱針摩擦音的特殊效果)及黑人特有的街頭式韻角口白形成Rap音樂,因此可以說Hip-Hop是Rap的前身,但今天這兩個名詞往往可以混用,只是Rap偏重說唱,Hip-Hop則較傾向於指Beat(節拍)明顯強烈的流行舞曲。
Graffiti:塗鴉,在字典中解析就是drawing or writing on a public wall,如今塗鴉藝術的噴畫及街頭形式傳統已對世界藝術家造成了壹定的影響。作為壹種銷售的工具,早期的Hip-Hop舞會宣傳總喜歡請塗鴉藝術家來設計傳單及海報。但後來至80年代,Hip-Hop已被廣泛介紹並為大眾接受,有壹段時間Hip-Hop並無關於販賣文化,也並未將早期的塗鴉形式壹並帶進來。塗鴉裏無論是特殊技巧和噴漆的手法,對藝術形式也產生影響,例如墨西哥革命的憤怒塗鴉。而今天,在黑幫泛濫的美國城市,黑道間彼此地盤的警告和暴力的威脅也都透過塗鴉來溝通。
Indie:Independent的縮寫,指的是藝人所屬的唱片公司是Independent Label(獨立公司),並不像全球五大唱片公司有極為龐大的發行網,可以為歌手作造型、宣傳活動等整體設計,由於Major(即五大唱片公司系統)可以為藝人提供最好的錄音師、伴奏者等客觀環境,定完整的行銷計劃,因此往往具有能將壹個平凡人塑造成大明星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在以商業利益為考慮下,大唱片公司旗下的好藝人往往被迫犧牲壹些理想與執著。這也就是死硬派搖滾愛好者唾棄Major的商業色彩濃厚,而擁護壹些可以讓藝人自己制作,依自己理想去出專輯而又不作很多商業宣傳的Indie唱片公司的原因。
介紹幾個比較出名的Hip-Hop歌手:
Eminem----不能不提,身為白人在這個以黑人為主的音樂裏表現的非常出色。比較喜歡的幾首歌曲Stan,Without me,Sing For The Moment(翻唱Aerosmith的老歌)。
50 Cent----大紅特紅的人物,不用做再多的介紹。好聽的歌曲比較多,21 questions最為欣賞。
D12----說唱著名團體,D-12樂團首張專輯Devil\'s Night已經在三年前證明了這壹點。
Snoop Dogg----聲音非常獨特,感覺就是在平平淡淡的說。
P. Diddy----與EMINEM為敵,也是非常出色的歌手。
THE BLACK EYED PEAS----黑眼豆豆,跟Justin合作了壹曲<Where Is The Love> 整張專集都非常出色。
Dr. Dre----頂尖制作人兼歌手,在很多Hip-Hop的MV中經常能看到身影,制作過許多非常有名的專集。
JAY-Z----說唱非常幹凈,與眾不同就是沒有臟話。
爵士樂
概述在不到壹個世紀的時間內,這種名叫爵士樂,具有顯著美國特色的音樂從默默無聞、起源於民間的音樂發展成為美國本土產生的最有份量的藝術種類。如今在全世界幾乎每個角落都有人聆聽和演奏它,爵士樂以多種形式呈現出繁榮景象,從根源布魯斯、拉格泰姆(Ragtime),經過新奧爾良爵士樂到Dixieland爵士樂、搖擺樂、主流爵士、比波普、現代爵士到自由爵士及電子爵士。令人驚異的不是爵士樂以如此眾多的形式出現,而在於其每壹種形式都相當重要,都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及獨具的魅力而流傳至今。如果要欣賞各種爵士樂,體會個中種種樂趣,就不能不需要擁有開放的態度,兼容並聽。
尋根溯源爵士樂由民歌發展而來,有多種源頭,不易仔細考證。19世紀期間音樂是美國南部種植園黑人奴隸們表達自我生活和情感的重要手段。從19世紀末開始,爵士樂以英美傳統音樂為基礎,混合了布魯斯、拉格泰姆及其它音樂類型,是壹種“混血”的產物。美洲的黑人音樂保存了大量非洲特色,節奏特色明顯,而且保留了集體即興創作的特點。這種傳統與新居住地的音樂——大部分是聲樂——結合起來,結果誕生的不僅僅是壹種新的聲音而是壹種全新的音樂表達形式。
最有名的非洲—美洲音樂是宗教性的。這些優美動人的歌曲白人也聽,不過比鄉村黑人教堂裏演唱的這類歌曲多壹分上流社會的味道。今天人們所知道的福音音樂(gospel music)更準確地說是反映了早期非洲裔美洲人的情感力量及旋律感,而不是對二十世紀起初十年中著名的Fisk Jubilee Singers的音樂中宗教性的繼承。
其它早期的音樂形式包括可以追溯到蓄奴制時代的做工歌曲、兒歌及舞曲,這些都成為重要的音樂遺產,特別要考慮到在當時的制度下,音樂活動受到相當嚴格的限制。
藝術特色在爵士樂的曲調中,除了從歐洲傳統音樂、白人的民謠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個性的是“布魯斯音階”(關於這種音階的結構,我們將在有關布魯斯的部分專門介紹),而爵士樂的和聲可以說是完全建立在傳統和聲的基礎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種變化和弦,其中主要的與眾不同之處,也是由布魯斯和弦帶來的。
爵士樂在使用的樂器和演奏方法上極有特色,完全不同於傳統樂隊。自“爵士樂時代”以來,薩克斯管成為銷售量最大的樂器之壹;長號能夠奏出其他銅管樂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誕的滑音,因而在爵士樂隊中大出風頭;小號也是爵士樂手偏愛的樂器,這種樂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產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區的幾個音幾乎成了爵士樂獨有的音色特征;鋼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後來出現的電吉他則以其打擊式的有力音響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據重要地位。相反,在傳統樂隊中最重要的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對次要壹些;圓號的濃郁音色在管弦樂隊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對於爵士樂隊來說,它的氣質太溫順了,幾乎無人使用。在管弦樂隊中,每件樂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盡量溶入整體的音響之中,在爵士樂隊中卻恰恰相反,樂手們竭力使每壹件樂器都“站起來”。
樂隊的編制很靈活,最基本的是兩個部分——節奏組與旋律組。在早期的爵士樂隊中,節奏組由低音號、班卓琴和鼓組成,後來,低音號和班卓琴逐漸被低音提琴和吉他所取代,鋼琴也加入進來。在30年代,興起壹種舞曲樂隊,當時稱為“大樂隊”,它有三部分組成:節奏組、銅管組和木管組。節奏組使用的樂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鋼琴和鼓;銅管組常見的編制是三支小號和兩支長號,但這個數目並不固定;木管組通常由四五支薩克斯管組成,每個人都兼吹單簧管或是別的木管樂器,如果編制是五支薩克斯管,壹般是兩支中音、兩支次中音、壹支上低音。還有壹種商業性的(有時也稱為“甜美型”、“旅館型”等等)的樂隊,編制與“大樂隊”差不多,但薩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組會較多地使用其它的樂器(如長笛、雙簧管),有時還加上三四個小提琴,在商品錄音帶中經常可以聽到這類樂隊的音響。
爵士名家、名團包括保羅·馬田、戴夫·荷蘭(DAVE HOLLAND,低音提琴手)、尼爾斯—亨寧·奧斯蒂德·彼得森(NIELS —HENNING ORSTED PEDERSON)、貝蒂·卡特(BETTY CARTER,女歌手)、戴安娜·瑞夫斯(DIANA REEVES,女歌手)、卡桑德拉·威爾森(CASSANDRA WILSON)、邁克爾·布瑞克與蘭迪·布瑞克兄弟樂隊、大衛·桑切茲(DAVID SANCHEZ,次中音薩克斯手)、小哈裏·康尼克(HARRY CONNICK JR.)、李敬子(日本女歌手)、鄭健良(韓國鋼琴家)、包以正(中國香港爵士吉他手)、詹姆斯·牛頓(JAMES NEWTON)、約翰·帕賽爾(JOHN PURCELL)..
朋克
PUNK, 是興起於1970年代的壹種反搖滾的音樂力量。 PUNK在中國大陸譯作"朋克"; 在臺灣譯作"龐克", 香港則叫作"崩"。 在西方, PUNK在字典是解(俚語)小流氓、廢物、妓女、孌童、低劣的等意思 (雖然現在它的意思有了壹定的改變)。 從最早由Leg McNeil於1975年創立《PUNK》雜誌,之後由Sex Pistols將此音樂形成潮流距今已有25年歷史了。要了解PUNK對世界及對室內空間的影響, 必先了解PUNK的意義及發展。
概述
朋克(Punk),是最原始的搖滾樂—-由壹個簡單悅耳的主旋律和三個和弦組成。誕生於七十年代中期,壹種源於六十年代車庫搖滾和前朋克搖滾的簡單搖滾樂。朋克樂隊朋克音樂不太講究音樂技巧,更加傾向於思想解放和反主流的尖銳立場,這種初衷在當時特定的歷史背景下在英美兩國都得到了積極效仿,最終形成了朋克運動。盡管朋克樂隊大多驚人地相似,作品也過於單調,但許多著名的朋克樂隊都有自己的顯著個性特點,比如theRamones的泡泡糖流行樂、theSexPistols的Face(面容)式的強力和弦、Buzzcocks(嗡嗡雞的)流行感覺、theClash(沖撞)的雷鬼元素、Wire(電線)的藝術試驗特色等。此後朋克逐漸過渡成後朋克、新浪潮、硬核等風格,在八十年代中期,朋克運動整體陷入低潮。硬核朋克、前朋克、NewWave(新浪潮)、PostPunk(後朋克)、Synth-Pop(合成器流行樂)、Synth-Pop、PowerPop(強力流行樂)、NoWave(無浪潮)、PunkRevival(朋克復興)等等。英國評論家Jon Savage寫道,歷史是由那些說“不”的人的創造的,而在1976年再沒比朋克搖滾音樂的“不”更大的聲音了。從開始,朋克就憤怒地站在了這種現象的的對立面。而且,象所有的搖滾種類 及其子類壹樣,朋克也很難說是壹個完全新生的運動。Punk這個詞的定義似乎不清晰,但它無所不在的重金屬似的威力,無拒無束的自我表現、快樂完全的、清晰的並且總是不用經過審查的。打翻甚至包括打翻自己---朋克的精髓。朋克用簡陋的音樂把他們露骨的叛逆行為提升到了哲學層次,在主觀能動性和否定之否定的理論下創造了壹種扭曲的責任感和邊緣文化現象。嬉皮士們帶著"烏托邦"式溫和美好的理想主義走到了盡頭,而隨後的新壹代則走向了截然相反的極端與其祈禱上帝,不如讓上帝屈服。今天人們提到更多的是朋克搖滾的內在思想,於是他們說,"焦點訪談是朋克、尼采是朋克、魯迅是朋克、頻頻死機的電腦是朋克......"扯遠了,但是無論如何,朋克壹直生活我們的世界裏,就像我們的影子,永遠如影隨形。搖滾樂是在自我利用的錯誤意識壓迫下的腐化情感,而朋克是美學上可以被認可但政治上註定失敗的自相矛盾。 它獨特的嘗試革命性地影響了美式音樂和英式音樂的風格。朋克音樂在美國壹直低調地存在,最終在80年代孕育了硬核搖滾和獨立搖滾概念。而在英國,朋克搖滾則成為大眾的寵兒。英國不是朋克搖滾的誕生地,它依舊是朋克音樂盛行和產生文化碰撞的地方,緊緊把持住其與美國在表達憤怒和叛逆上的不同思想。
PUNK的演變
盡管PUNK是那麽的負面, 那麽的極端, 但它總算在世界藝術史上寫下重要的壹頁。PUNK的出現, 不只於在音樂世界, 還影響了時裝、平面圖像、視像及室內裝潢。壹名作家Malcolm Mclarer說過"If punk was just about music this thing would have died years ago" "punk is the most important event in post-war Britain." PUNK亦可能給予意義含糊的新浪漫(POST- MODERNISM )壹點栓譯。
PUNK的演變之廣, 我們可能沒有擦覺, 它已經變身成壹種行為藝術, 壹種思想, 甚至壹種人生。 在平面設計方面, 由SEX PISTOLS的唱片封面引發起壹種"並貼"的熱潮, 當年的海報, 雜誌等都以這種方式排版, 對往後的設計業影響鉅大。
在時裝設計方面, 大家壹向可能誤解那些PUNK頭的人是PUNK友, 那是十分錯! 其實PUNK的潮流, 在八十年代的青年人壹定經歷過, 當年梅艷芳的壹身打扮都是受PUNK LOOK影響, 人們還以為梅小姐帶領潮流, 其實她也是跟潮流! PUNK LOOK 往往是壹種反叛型態, 80年代的男生gel起頭發, 壹條窄身牛褲, 加上壹件不扣鈕的白恤衫, 再戴上壹個headphone連著腰間的walkman, 已經是壹種PUNK LOOK。(可惜香港人只是學齊了人家的outlook,, 但headphone卻聽著中文流行曲!!)
種類
朋克搖滾
原始朋克(Proto—Punk)
朋克(Punk)
核心朋克(Hardcore Punk,又譯作硬核)
後朋克(Post-Punk)
斯卡朋克(Ska-Punk)
斯卡(Ska)
流行朋克(Punk-Pop)
著名的朋克樂隊
Sex pistol
the clash
the ramones
鄉村音樂
這個名字是20世紀20年代在美國出現的,它的源流很廣。那時歌曲的內容,除了表現勞動生活之外,厭惡孤寂的流浪生活,向往溫暖、安寧的家園,歌唱甜蜜的愛情以及失戀的痛苦等都有。
在唱法上,起先多用民間本嗓演唱,形式多為獨唱或小合唱,用吉他、班卓琴、口琴、小提琴伴奏。
鄉村音樂的曲調,壹般都很流暢、動聽,曲式結構也比較簡單。多為歌謠體、二部曲式或三部曲式。
在服飾上也比較隨意,即使是參加大賽及音樂廳重要場合演出,也不必穿演出服,牛仔褲、休閑裝、皮草帽、旅遊鞋都可以。
1925年,美國田納西州納西維爾建立了壹家廣播電臺。他們開辦了壹個"往昔的歌劇--老鄉音"的專欄節目。邀請了壹位名叫傑米·湯普森的81歲的民間歌手演唱,節目受到聽眾們的熱烈歡迎。從此,人們統稱這種音樂為"鄉村音樂"。鄉村音樂成為美國勞動人民最喜愛的音樂形式之壹。在美國,"藍領"指的是下層人,故這種音樂又稱"藍領音樂"。
四、五十年代,鄉村音樂來到大的城市,受其它樂隊的影響,加進了鋼琴及其它樂器和電聲擴音,那時人們對這種音樂叫"納什維爾"。由美國國家錄音藝術學院舉辦的"格萊美獎"是其中最高獎項。
鄉村音樂的兩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弦樂伴奏(通常是吉他或是電吉他,還常常加上壹把夏威夷吉他和小提琴)及歌手的聲音。鄉村音樂拋開了在流行樂中用得很廣的“電子”聲(效果器)。最重要的是,歌手的嗓音是鄉村音樂的標誌(民間本嗓),鄉村音樂的歌手幾乎總有美國南部的口音,至少會有鄉村地區的口音。
然而,與音樂本身同樣重要的是音樂所包含的內容,而在這壹點上,鄉村音樂與流行樂、搖滾、說唱樂以及其他流派非常不壹樣。鄉村音樂壹般有八大主題:壹、愛情;二、失戀;三、牛仔幽默;四、找樂;五、鄉村生活方式;六、地區的驕傲;七、家庭;八、上帝與國家。前兩個主題絕不是鄉村音樂所獨有的,但是後六大主題則把鄉村音樂與其他的美國流行音樂流派區分開來。簡而言之,鄉村的人們有他們自己的幽默感;喜歡牛仔風格的瘋玩;以壹種與城市人很不同的方式生活;以自己所在的鄉鎮、州、地區為榮;極為重視家庭;不羞於表達宗教情感與愛國情感。這些主題使鄉村音樂有別於諸如小甜甜與N-Sync的音樂。
鄉村音樂分類
早期鄉村樂(Early Country)
牛仔音樂(Cowboy)
西部搖擺(Western Swing)
蘭草音樂(Blue Grass)
酒吧音樂(Honkyu-Tonk)
Hank Williams那讓女人們著迷和讓男人們模仿的歌曲使Honky-tonk這種形式,在40年代初成為了鄉村音樂的主流。他活得就象他所唱得壹樣,然而他那過了頭的生活作風最終導致了他29歲的早逝。
Rockabilly(鄉土搖滾)
1953年的孟菲斯,音樂上的種族界限也被劃分得壹清二楚。大多數黑人聽節奏布魯斯(R&B),而當時的鄉村音樂卻是受白人歡迎的音樂。為了尋找壹條黑人、白人音樂融合地道路,制作人Sam Phillips要為他的唱片公司"Sun Records"找壹個能唱黑人歌曲的白人男孩。於是就有了Elvis Presley----貓王。
納什維爾之聲(The Nashville Sound)
鄉村搖滾(Country-rock)
叛道運動(Outlaw)
這場風暴的中心人物是Willie Nelson。1968年時,納什維爾對他那較新的更多個人化的嘗試的音樂的排斥,使他很沮喪。Nelson由此離開納什維爾,到了德州(Texas)的奧斯汀(Austin),在那裏他開始了壹年壹度的音樂會,並吸引了其他壹些相似的當時不被註意的歌手,作曲人如Waylon Jennings和Kris Kristofferson等。
新傳統主義(New Traditional Country)
新鄉村音樂(New Country)
代表人物:
gimmie Rodgers (Sept. 8, 1897-May 26, 1933)
經典歌曲: "T for Texas," also known as "The Blue Yodel"; "In the Jailhouse Now"
Vernon Dalhart (April 6, 1883-Sept. 18, 1948)
經典歌曲: "The Prisoner's Song," "The Wreck of the Old 97"
The Carter Family Alvin Pleasant Carter (Dec. 15, 1893-Nov. 7, 1960);
Sara Carter (July 21, 1899-Jan. 8, 1979);
Maybelle Carter (May 10, 1909-Oct. 23, 1978)
經典歌曲: "Will the Circle Be Unbroken," "Wildwood Fl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