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樂聲音藝術
音樂是以聲音為其表現手段的壹種藝術形式,音樂意象的塑造,是以有組織的音為材料來完成的。因此,如同文學是語言的藝術壹樣,音樂是聲音的藝術。這是音樂藝術的基本特征之壹。作為音樂藝術表現手段的聲音,有與自然界的其他聲音不同的壹些特點。
2、音樂聽覺藝術
音樂又是壹種聽覺的藝術。
心理學的定向反射和探究反射原理告訴我們,壹定距離內的各種外在刺激中,聲音最能引起人們的註意,它能夠迫使人們的聽覺器官去接受聲音,這決定了聽覺藝術較之視覺藝術更能直接地作用於人們的情感,震撼人們的心靈。
音樂只能用聲音來表現,用聽覺來感受,但這並不等於說人們在創作和欣賞音樂時,大腦皮層上只有與聽覺相對應的部位是興奮的,而其他部位都處於抑制狀態之中。
實際上,音樂家不止是通過聽覺的渠道,而是用整個身心去感受和體驗、認識和表現生活的,這同其他門類的藝術家並沒有什麽區別。
不同的是在藝術構思和藝術表現的時候,音樂家是把個人的多方面的感受,通過形象思維凝聚為聽覺意象,然後用具體的音響形式表現出來。
3、音樂情感藝術
在所有的藝術形式中,音樂是最擅長於抒發情感、最能撥動人心弦的藝術形式,它借助聲音這個媒介來真實地傳達、表現和感受審美情感。
音樂在傳達和表現情感上,優於其他藝術形式,是因為它所采用的感性材料和審美形式——聲音最合於情感的本性,最適宜表達情感。或莊嚴肅穆,或熱烈興奮,或悲痛激憤,或纏綿細膩,或如泣如訴……音樂可以更直接、更真切、更深刻地表達人的情感。
4、音樂時間藝術
雕塑、繪畫等藝術形式凝固在空間,使人壹目了然。我們欣賞美術作品,首先看到美術作品的整體,然後,才去品味它的細節。而音樂則不同,音樂要在時間裏展開、在時間裏流動。
我們欣賞音樂,首先從細節開始,從局部開始,直到全曲奏(唱)完,才會給我們留下整體印象。只聽音樂作品中的個別片斷,不可能獲得完整的音樂意象。所以,音樂藝術又是壹種時間藝術。
擴展資料:
音樂基本要素:音樂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音樂的各種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長短,音的強弱和音色。由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結合,形成音樂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曲調,節奏,和聲,以及力度,速度,調式,曲式,織體,音色等。構成音樂家的形式要素,就是音樂的表現手段。音樂的最基本要素是旋律和節奏。
1、曲調:曲調也稱旋律。高低起伏的樂音按壹定的節奏有秩序地橫向組織起來,就形成曲調。曲調是音樂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現手段,是音樂的本質,是音樂的決定性因素。曲調的進行方向是變幻無窮的,基本的進行方向有三種:“水平進行”、“上行”和“下行”。
相同音的進行方向稱水平進行;由低音向高音方向進行稱上行;由高音向低音方向進行稱下行。曲調的常見進行方式有:“同音反復”、“級進”和“跳進”。依音階的相鄰音進行稱為級進,三度的跳進稱小跳,四度和四度以上的跳進稱大跳。
2、節奏: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音的長短和強弱。音樂的節奏常被比喻為音樂的骨架。節拍是音樂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規律地重復進行。我國傳統音樂稱節拍為“板眼”,“板”相當於強拍;“眼”相當於次強拍(中眼)或弱拍。
3、和聲:和聲包括“和弦”及“和聲進行”。和弦通常是由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樂音按壹定的法則縱向(同時)重疊而形成的音響組合。和弦的橫向組織就是和聲進行。和聲有明顯的濃、淡、厚、薄的色彩作用;還有構成分句、分樂段和終止樂曲的作用。
4、力度:音樂中音的強弱程度。
5、速度:音樂進行的快慢。
6、調式:音樂中使用的音按壹定的關系連接起來,這些音以壹個音為中心(主音)構成壹個體系,就叫調式。如大調式、小調式、我國的五聲調式等。調式中的各音,從主音開始自低到高排列起來即構成音階。
7、曲式:音樂的橫向組織結構。
8、織體:多聲音樂作品中各聲部的組合形態。(包括縱向結合和橫向結合關系)。
9、音色:音色有人聲音色和樂器音色之分。在人聲音色中又可分童聲、女聲、男聲等。樂器音色的區別更是多種多樣。在音樂中,有時只用單壹音色,有時又使用混合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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