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酷cs1.6 背景音樂這個歌原名叫什麽
It's MyLiFe 邦喬維 邦喬維 Jon bon jovi : Bon Jovi的主唱兼吉它 原名:John Francis Bongiovi 昵稱:Jon, Johnny 生日:1962年3月2日 家庭簡介:父親是意大利移民,曾是職業歌手(!!!)後來轉行當理發師,開了壹理發店.母親在花店工作,後來擁有自己的花店.她還曾是花花公子雜誌女郎(!!!).Jon還有兩個弟弟. 妻子Dorothea Hurley,他們在1989年4月29日結婚.現在擁有4個孩子(壹個女孩,三個男孩) 身高: 5'10"(約1.78米) 生活習慣:他每天都出去工作,以前常在早上6點就出門.後來要親自送孩子上學,更是忙得不亦樂乎,幹脆把錄音室搬到家裏,就可以不用到處亂跑了. 1994年他拍"Moonlight and Valentino"這部電影時為了劇情需要開始抽煙,後來戒了.不過1996年拍"The Leading Man"時他又重新抽上了煙,壹直到現在. 喜歡的食物:意大利菜和壽司 喜歡的飲品:白葡萄酒和咖啡 喜歡的顏色:黑色 喜歡的運動:跑步 業余愛好:電影(最喜歡的電影是《教父》)、漫畫、美式橄欖球(他現在是壹支球隊的老板)、收集汽車 紋身:左臂是超人標誌(在錄《Slippery When Wet》時紋的)、右臂是牛頭骨(錄《New Jersey》時紋的)、腳踝上還紋有壹圈花紋 最喜歡的樂隊: Southside Johnny. 最喜歡的歌手:Bruce Springsteen 對自己的概括:Introspective(善於內省), hopeful(滿懷希望), active(有活力), loyal(忠誠). 以下是Jon的故事 壹、 壹個讓人頭疼的學生 和大多數搖滾歌手壹樣,Jon在學校裏是個讓人頭疼的學生. 在小學五年級時Jon被學校開除.起因是這樣的:他同班的壹個小女孩十分迷戀他,經常從背後扯他頭發。Jon並不喜歡那樣,有壹天在閱覽裏他問他的朋友要怎麽辦,他朋友說:“如果她敢那樣對我,我會給她壹巴掌。”那個女孩又來了, Jon果然那樣做了。結果……下場很悲慘。哈哈 中學時Jon被父母送進了壹個全是男孩的天主教學校,他在那裏整天做著成為搖滾巨星的白日夢。結果沒有通過數學和英語,被迫在高二那年轉學了。 在中學剩下的日子裏,Jon整日忙於組樂隊。17歲生日那天,Jon第壹次在酒吧演出(他在酒吧緊急出口的門囗演出,因為法定的允許進入酒吧的年齡是18歲,如果有警察檢查,他可以馬上溜掉)。 整個學生時代他並沒有把心思花在學業上。後來在《Save the World》這首歌裏他寫到:“I never went to college, I don't have a degree。 Let's say I went to night school, I learned all I know on the streets”(我從沒上過大學,也沒有學位。只能說我上的是夜校,我所知道的壹切都是在街頭學到)。Jon曾說過酒吧就是他的大學,那裏使他了解了他在學校裏永遠學不到的東西。對他來說,的確如此。 二、遇到真愛 在高中的最後壹個月裏,Jon和Dorothea相遇了。那時Dorothea愛好攝影,而Jon有壹張漂亮面孔,於是Dorothea就給他拍了壹張照片。壹天下課後,Jon正和另壹個女孩說話,這時 Dorothea走過來把那張相片塞給了他。Jon瞟了壹眼相片,然後凝視著跑開的Dorothea的背影……那天,他墜入了愛河。盡管這段愛情有很多波折(高中畢業後Jon去了紐約,在那裏他有過許多女朋友,並且和壹好萊塢女星有過長達五年的緋聞),但最終Jon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麽,1989年他和Dorothea結婚了,擁有了壹個幸福的家庭。 三、夢想成真 14歲時Jon彈起了吉它,他最初的目的是為了結識女孩。但當他聽到Southside Johnny和Bruce Springsteen的音樂後,他明白自己想要幹什麽了。此後,他壹真在為自己的夢想而努力。 高中畢業後,Jon去了紐約在他堂兄的錄音室裏打雜,同時跟隨幾個很有名氣的老師學習聲樂技巧。錄音室的工作十分辛苦(Jon說他曾因拖地累得躺在地上),並且薪水很少(每周50塊錢)。但Jon可以在工作之余學習作曲,並且最終得到了錄制自己的歌的機會~就是那首 《Runaway》。在Jon的努力下,這首歌得以在當地電臺播出,並且獲得了巨大成功。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開始來敲Jon的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