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20年代,有些電臺為了迎合農村聽眾的口味,開始播放山區音樂,如芝加哥的"民族谷倉舞"(National Barn Dance)節目(1924),納什維爾的"老式大劇院"(Grand old Opry)節目(1925)等,很受歡迎。這種做法鼓勵了山區音樂的樂師去電臺錄音,也激發了唱片公司去各地發現人才、錄制唱片。從此,山區音樂開始匯入美國流行音樂的主流,並湧現出最早的壹批鄉村歌手,如吉米·羅傑斯和"卡特家族"演唱組。
吉米·羅傑斯(Jimmie Rodgers,1897~1933)融合了布魯斯、白人山區歌謠(Yodels)以及民謠(Folk)等多種音樂風格,被認為是鄉村音樂的開創者,並冠以"鄉村音樂之王"的稱號。他的歌唱從容、悠然,並且發展了壹種獨特的、真假聲來回轉換的山區民間唱法:"藍色的約得爾唱法"(blue yodel)。雖然他壹生飽受肺病的折磨,但是始終沒有放棄過對鄉村音樂的執著。從1929年,到1933年羅傑斯***錄制了壹百壹十首歌曲,1933年5月26 日,在剛錄完音的兩天後正值盛年的吉米·羅傑斯因病情惡化而去世。
"卡特家族"(The Carter family,由Alvin Carter,1891~1960,和他的妻子、弟媳婦三人組成)以壹種安逸、諧和的曲風和著眼於家園、上帝和信仰等題材而贏得了聽眾的喜愛。對於像"卡特家族"這樣的藝人,演唱只是壹種業余的謀生方式。但是在鄉村音樂的初始階段,他們的確為鄉村音樂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同時也為早期鄉村音樂留下了寶貴的錄音資料。
約翰·丹佛(John Denver)
約翰·丹佛,1943年12月31日出生於美國西南部的新墨西哥州,從小喜愛音樂,8歲時祖母送他壹把吉他,開始學習音樂。年輕時,他學的是建築設計專業,1971年他放棄學業,壹心從事鄉村歌曲的創作和演唱。當年,以演唱歌頌弗吉尼亞山區美麗風光的《鄉村之路》(country Road,例13)壹舉成名。1972年以壹曲《高高的洛基山》(Rocky Mountain High)進入電視屏幕,成為美國廣播公司"午夜特別節目"的主持人。
丹佛熟悉農村生活,熱愛大自然,他創作的歌曲大都是贊美大自然和歌頌人類的友愛和美好的感情。因其曲調簡樸、優美,內容清新向上,歌詞富有詩意和哲理,使他在羅拉多州壹帶享有"桂冠詩人"的美名。他的吉他彈唱在世界上更是享有盛名。
1997年10月,丹佛在駕駛自己的私人飛機時不幸失事,終年54歲。
約翰·丹佛的代表作品有:《鄉村之路》(Country Road,1971)、《高高的洛基山》(Rocky Mountain High,1972)、《安妮之歌》(Annie's song,1974)、《陽光灑在我肩上》(Sunshine on my shoulders,1974)等。
肯尼·羅傑斯(Kenny Rogers)
肯尼·羅傑斯,1938年8月21日出生於得克薩斯州的休斯頓。在上高中時,他便學會了吉他和小提琴,並在壹支叫"學者"(The scholars)的山區搖滾樂隊裏演奏。1966年,他自己組建了壹支名?quot;首版"(First Edition)的樂隊,1972年樂隊解散。1976年,羅傑斯從偏向"嬉皮式"的風格走向平穩的鄉村音樂道路,成為壹名鄉村音樂的改良者。他將大量的流行音樂元素融入鄉村音樂之中,使兩者得到完美的結合。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期間,羅傑斯壹直忙於慈善事業、音樂會、電視節目、電影、攝影和他的快餐連鎖店等事務。
肯尼·羅傑斯的嗓音渾厚,表情灑脫,他愛唱節奏輕快自由、略帶敘述性的歌曲,有時還將鄉村音樂和城市溫和搖滾融合在壹起。代表作品有:《露西爾》(Lucille,1977)、《女士》(Lady,1980)、《瘋狂》(Crazy,1983,例14)等。
喬治·斯雀特(George strait)
喬治·斯雀特於1952年5月18日出生於德克薩斯州的普迪特(Poteet),是80年代最有影響的鄉村歌手之壹。
斯雀特從小在父親的牧場裏長大,有時幫父親做些傳籬笆、放牲口等工作。十幾歲時,他就開始玩音樂。1971年,斯雀特應征入伍,1973年駐紮在夏威夷。基地司令員想建立壹支軍隊鄉村樂隊,這件事吸引了斯雀特,他買了壹把便宜的吉他,開始模仿漢克·威廉姆斯的唱片,並給樂隊起了個名字叫"浪漫鄉村樂隊"(Rambling Country),常在營地外進行演出。
1975年他回到家鄉,為了滿足父親的期望,進了"西南德克薩斯州綜合大?quot;(Sounthwest Tesxas university),在攻讀農學學位的同時,他組織了壹支樂隊。1979年,他在MCA唱片公司錄制了他的第壹張專輯。此後,斯雀特長期占據排榜上的高位,將近30次榮登榜首。到了90年代,許多歌手(包括加思·布魯克斯)都把他當作榜樣。斯雀特不願露面,比其他著名歌手接受采訪要少得多,但在1992年,他參加了電影《純鄉村》(Pure Country)的演出,這部電影中的四首歌曲上榜,使斯雀特站到了鄉村樂壇的前列。
斯雀特成了鄉村音樂中的焦點人物。他的事業仍在不斷地發展,但他現在每年只花半年的時間去錄制唱片和巡回演出,而其余的時間他則隱居在德克薩斯的家鄉,騎馬、爬山、和家人***度美好時光。
文斯·基爾(Vince Gill)
文斯·基爾,1957年4月12日出生於奧克拉荷馬州的諾曼(Norman),原名文斯·格蘭特·基爾(Vince Grant Gill)。他的父親是壹名聯邦法官,會彈班卓琴。基爾10歲開始學習吉他,上中學時就參加過當地壹支叫"山霧"(Mountain Smoke)的鄉村搖滾樂隊。中學畢業後,他得到高爾夫運動員獎學金,到肯德基州的路易斯維爾(Louisville)上大學,很快便參加了壹支叫"南方聯盟"的樂隊。此時他除了會彈奏吉他外,還會演奏曼陀林、小提琴和班卓琴。
1979年,基爾來到納什維爾並很快的成了音樂節上的紅人。1984年,他的歌曲第壹次進入鄉村歌曲排行榜前40 名。此後,他的歌曲不斷地在排行榜上取得佳績。
進入90 年代,基爾留下了輝煌的足跡,除了錄制唱片外,他還是音樂會上的十大明星之壹,兩次獲得鄉村音樂協會的最佳藝人獎。他說:"我希望有人記住我,我曾經關心過鄉村音樂的完整性。我也喜歡當演員、當作曲家、做事業。同樣,我關心歷史,它從什麽地方開始,他往哪兒發展。"
文斯·基爾的代表性專輯有:《我仍崇拜妳》;1988年與Capitol唱片公司簽約,年底,他的首張專輯制作完成,於1989年出版。
布魯克斯踏上歌壇兩年,便成為大紅大紫的鄉村歌星。在1991年第25屆鄉村音樂頒獎大會上,他囊括了四項大獎。繼而又被評為1992年最佳鄉村歌手和"越界"獲得了最佳流行歌手,同時獲這兩項殊榮的歌手是史無前例的。
加思·布魯克斯的代表性專輯有:《加思·布魯克斯》(1989)、《沒有遮攔》(No fences,1990)、《徒勞》(Ropin' the wind,1991)、《狩獵》(The chase,1992)、《碎片》(In Pieces,1993)、《精選》(The Hits,1994)、《新馬》(Fresh horses,1995)。
仙妮亞·唐恩(Shania Twain)
仙妮亞·唐恩,1965年8月28日出生於加拿大的安大略省,是90年代中期繼加思·布魯克斯之後最受歡迎的現代鄉村音樂代表歌手。唐恩從小學習吉他、學習創作和演唱,早期,她在各地的酒吧、俱樂部演出,偶爾也出現在地方電臺。1993年推出首張專輯《仙妮亞·唐恩》,1996年以壹首《我的男人》(Any man of mine)獲得格萊美最佳鄉村女歌手獎。
雖然唐恩取得了卓越的成績,但是因為她的音樂中硬搖滾風格的加入,同時也因她在MTV中大膽的性感出境,經常遭來評論界的冷眼。作為壹名鄉村歌手,唐恩是第壹個以性感取得成功的典範。
仙妮亞·唐恩的代表歌曲有:《是什麽讓妳說起那些》(What Made You Say That,1993)、《我的男人》(Any Man Of Mine,1996)、《妳是我的唯壹》(You'ar Still The One,1999,例15)等。
流行音樂是當今社會大眾重要的、也是現實的音樂生活,音樂工作者不應該回避這個現實,而應該積極主動地去介入和實踐。尤其是從事音樂學研究的學者就更是責無旁貸了。
我們知道,關於音樂學的定義,日本《新音樂詞典》雖比較籠統,但卻比《新格羅夫音樂與音樂家詞典》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開放性。格羅夫認為音樂學只研?quot;被作為藝術來看待的音樂"。而日本《新音樂詞典》則認為,音樂學是運用各種學術性方法(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研究"有關音樂的壹切事物"的學術之總稱。它應包括人類壹切時代,從原始時代直到現今所創造的全部音樂,而不僅僅是那些被稱為藝術的音樂。這些音樂只有小部分保留在書面上(樂譜、文字、圖象),更多則留存在世界各民族的民間口頭傳統中。音樂學的任務應該是對所有這些音樂進行挖掘、收集、整理和研究。這當然應該包括當代的流行音樂。 1863年確立音樂學這門學科的德國音樂學家克裏桑德(CHRYSANDER)認為:
音樂的研究應該提高到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的那種嚴肅而精確的標準上來,成為受到尊重的、完全意義上的科學,而不應逃避最嚴格的要求。從學術規範的要求來研究流行音樂,有無可能性?應如何做?有無可能把對流行音樂的研究提到學術的範疇?
朋克(punk)
70年代中期發展起來的壹種搖滾樂,或稱“朋克搖滾”(punk rock),80年代初擴展到全美國。朋克針對搖滾樂的反抗性減弱這壹情況,以壹種故意與比較文明的搖滾樂相對立的面目出現。它繼承了搖滾樂開始時的反叛精神,蔑視壹切傳統,蔑視、宗教、教育機構等等,但卻是用壹種更加頹廢的方式,極端無主義的言行表現出來。他們的唱詞淫狠、粗魯;在舞臺上尖叫、跺腳、鬥毆;音樂上與硬搖滾比較接近,音響極大,音色濃烈渾厚。代表性樂隊有“性手槍”(sex pistols)、“撞擊”(the clash)等。
70年代末,從朋克中分離出壹支比較能被人接受的、也更帶點藝術性的新品種,叫“新浪潮”(new wave)。
說唱(rap)(hip-hop)
黑人俚語,相當於“談話”(talking),產自紐約貧困黑人聚居區。它以在機械的節奏聲的背景下,快速地訴說壹連串押韻的詩句為特征。這種形式來源之壹是過去電臺節目主持人在介紹唱片時所用的壹種快速的、押韻的行話性的語言。萊普的歌詞幽默、風趣,常帶諷刺性,80年代尤其受到黑人歡迎。最有代表性的樂隊是“公開的敵人”(public enemy)。萊普有時也稱“希普-霍普”(hip-hop)。實際上,希普-霍普的含義更寬,泛指當時紐約街頭文化的各種成分,除萊普外,還有:(萊普經常采用的)用手把放在唱機轉盤上的唱片前後移動,發出有節奏的刮擦聲;唱片播放員(dj)在轉換唱片拼接唱片音樂片斷時,聽不出中斷痕跡的技法;霹靂舞等等。Hip-Hop,這種音樂節奏直接針對和適合街舞,很容易形成視覺沖擊。如今“韓流”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依靠Hip-Hop旋律所編排的舞蹈,而且更進壹步用OLD SCHOOL的節奏來詮釋NEW SCHOOL的舞步,新奇刺激,頗具挑逗性。韓國樂隊H.O.T在舞臺上就是把這種音樂表現得十分到位。不過相對於Hip-Hop音樂發源地的美國來說,由於地理、歷史、民族、文化上的差異,使像H.O.T這樣的樂隊沒有太多黑人勁舞的色彩,同樣也避免受到太多的RAP音樂舊弊影響。所以,亞洲的Hip-Hop音樂就別具壹格,不同於美國式的NEW YORK style與L.A.style。
說到美國式的Hip-Hop音樂,就必須從聽覺而不是視覺上去感受了。因為美式的Hip-Hop演變進化中,舞蹈是跟隨音樂的變化而改變的,由OLD SCHOOL發展到NEW SCHOOL,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節奏快慢的變化所致,這也許正是Hip-Hop音樂亞、美之間最大的差異吧。而且要說Hip-Hop音樂,必須追溯到Dr.Dre的RAP時代開始講述。
Hip-Hop是由RAP音樂發展而來的。而RAP這種音樂極具沖擊力和表演方式極具爭議性,歌詞也扭曲混亂,充斥著暴力和煽動。以Dr.Dre與Eminem這對“黑白雙煞”為代表的專輯《Strange Outta Compton》和《The slim shady》很能反映RAP音樂在思想上的陰暗性的反動性。
等RAP音樂發展到2PAC這位饒舌大師的時代,RAP正漸漸地被藝術化,內容上也出現較多的文化成份.2PAC饒舌歌曲中加進了壹些柔性搖滾的成份,盡管像《Until the end of time》專輯制作很次,混音嘈雜,但仍然可以聽出弦樂隱約的斷奏和內容上對性權利的探討。隨著進壹步的演化,這種被正統音樂視為音樂界異類的音樂形式,由於過於特立獨行和迥異突兀,同時因為能夠對年輕人造成巨大的心靈沖擊,而被主流社會的音樂衛道士視為不入流的街頭垃圾文化。因此發展到Hip-Hop時代,無法從內容還是從形式都演變的比較溫和折中了。音樂形態上融入了許多其它音樂元素,歌曲內容上正面攻擊的詞匯銳減。
藍調音樂始於本世紀初美國的藍部。本為貧苦黑人勞動時吶喊的短曲,而其中亦混合了在教會中類似朗誦形式的節奏及韻律。
這種音樂有壹種很明顯的特式,便是使用類似中國民俗唱山歌的“壹呼壹應”的形式進行,英文叫作“Call and Reponse”。樂句起初
會給人們壹種緊張、哭訴,無助的感覺,然後接著的樂句便像是在安慰、舒解受苦的人。就好象受苦的人向上帝哭訴,而其後得到上帝的安慰與響應!
所以藍調音樂很著重自我情感的宣泄和原創性或即興性。(筆者曾向 William Tang討教壹些樂句,但他笑著對我說他自己都記不起那首樂曲當時是怎樣吹的了!因為那是即興的!)
這種即興式的演奏方法,後來慢慢地演變為各種不同類形的音樂,如Rock and Roll、Swing、Jazz......所以藍調亦是現代流行音樂的根源。
至於口琴被廣泛用於藍調音樂中是起始於約二十年代中,那時候在美國當地有很多街頭藝人表演音樂,他們常用樂器是五弦琴、鼓、和壹種叫“pan quill pipes”的吹奏樂器。而由於結他和口琴的性能比這些傳統樂器好和更適合於空獷的地方表演,所以漸漸地口琴便常被用作吹奏藍調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