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多芬上承古典樂派傳統,下啟浪漫樂派之風格與精神,因而在音樂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是歷史上最具影響力和最受歡迎的鋼琴作曲家之壹。自1814年開始他的聽力急劇下降,於是放棄了鋼琴演奏和指揮,但卻堅持創作。
貝多芬壹生***創作了9首編號交響曲、36首鋼琴奏鳴曲(其中32首帶有編號,1首未完成)、10部小提琴奏鳴曲、16首弦樂四重奏、1部歌劇及2部彌撒曲等等。這些作品對音樂發展有著深遠影響,貝多芬因此在華語世界中被尊稱為“樂聖”。
音樂成就及特色
貝多芬的作品包括32首鋼琴奏鳴曲、9部交響曲、5部鋼琴協奏曲、小提琴協奏曲、三重協奏曲和弦樂四重奏。帶Op編號的作品有138部。
至於帶有WoO.標簽的作品則有205部,表示該作品是“Werke ohne Opus-Nummer”(不帶Op編號的作品),這些作品雖然有很多在他生前都被發表了,但是他並不認為這些作品值得配上壹個Op號。
而比較少見的是帶“Hess”編號的作品,***14卷,這些作品是由瑞士作曲家威利·黑斯(Willy Hess)為貝多芬作品全集作出的補充。
貝多芬最著名的作品包括《第三交響曲“英雄”》、《第五交響曲“命運”》、《第六交響曲“田園”》、《第九交響曲“合唱”》、《悲愴奏鳴曲》和《月光奏鳴曲》等等。其32首編號鋼琴奏鳴曲,包括《悲愴》和《月光》等被漢斯·馮·彪羅尊稱為鋼琴的“新約全書”(“舊約全書”為巴赫的《平均律鋼琴曲集》)。
他早期的音樂,受海頓和莫劄特的古典主義風格影響很大,如第壹交響曲。而在早期鋼琴奏鳴曲,如《悲愴》中,其和聲特點、八度的頻繁以及豐富厚實的織體,體現了穆齊奧·克萊門蒂和楊·杜賽克對貝多芬的影響。到了中後期,作品越發表現出他強烈的個人風格,貝多芬甚至借著音樂道出自己的理想和訴求。
貝多芬可以說繼承了德奧作曲家巴赫、海頓和莫劄特的音樂精髓,將古典主義音樂在形式方面做到了極限。當時巴赫的音樂還有待人們的發掘。但貝多芬的老師內弗在教學中已經讓貝多芬感受到這位“歐洲音樂之父”的過人之處,貝多芬曾說過:“他不是小溪(Bach,在德語中與“巴赫”諧音),而是大海。”
1855年,W·德蘭茲提出了對貝多芬創作時期的著名三分法。雖然這壹劃分不斷遭受批評,說其中有過分絕對化和不夠確切的現象,但是它卻非常有助於人們體會貝多芬創作風格的發展:
1、早期:約在1802-04年以前。這期間貝多芬明顯的顯示出他對古典主義傳統的依賴。
2、盛期:約於1802-04年到1812-14年。貝多芬大部分有名的作品都誕生於此時期。根據作品的氣質,此時期有時也被稱為“英雄主義”時期。壹般認為其肇始於《英雄》的創作,或更早的海利根療養時期。
3、過渡期:隨著1814/15年最後的登臺演出,至1819年耳疾重度惡化為止,貝多芬陷入了數年的低產,音樂思想也開始轉變。此間的重要作品幾乎只有第28與第29號鋼琴奏鳴曲(後者即著名的“槌琴”)。
4、晚期:歷經低谷後,自1819年貝多芬提筆寫作《莊嚴彌撒》起,其作品顯示出晚期的創作特征,自省而哲學化,規模也進壹步被擴大。但由於前者之創作費時許久,直至1822年後貝多芬方才有更多其他體裁的作品。
擴展資料:
創作特點
貝多芬的壹生經歷了法國大革命前後歐洲社會的激烈變革,他的作品是時代和個性結合的產物。他極大地擴展了交響音樂的思想內容,使之成為直接反映社會變革的體裁,鋼琴的表現幅度也大大增強。
內容的擴展導致表現手法的創新:他突破了傳統的形式結構,動機型的主題運用和動力性的樂思發展,使音樂具有非凡的氣勢和力量;建立在功能體系上的變音體系,成為他的和聲風格特征;
靈活的離調轉調和大幅度的節奏對比和力度對比,對於刻畫矛盾沖突和戲劇性發展起到重要作用。此外,對位法的運用,樂隊音響的組合,鋼琴音樂的寫作都有鮮明的特點。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