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師範學院專升本音樂學專業介紹
壹、培養目標與培養規格
(壹)培養目標
包頭師範學院專升本音樂學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紮實的文化素養、較強的音樂實踐能力與教育教學能力,能在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院校、中小學、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出版及廣播、影視部門等行業從事教學、研究、編導、評論、管理等工作的專門人才。
(二)規格要求
包頭師範學院專升本音樂學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學學科相關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具有壹定的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藝術審美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素養。具有獨立獲取知識的能力和創新能力,具備較好的適應能力並具備從事本專業及相鄰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質。
1、素質結構要求
(1)在思想道德素質方面,使學生掌握運用馬列主義、***思想和***文藝理論的基本原理及“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思想,來分析和解決作曲藝術理論和實踐的問題,具有正確的藝術觀和價值觀,熱愛音樂藝術事業,為音樂藝術事業貢獻力量。
(2)在文化素質方面,使學生具有寬厚的多元藝術文化修養、良好的音樂藝術人才的心理素質,同時具有良好的音樂藝術工作的交往和協調能力,具有合作意識。了解相關學科的壹般知識和基本理論,通過學科間的滲透,獲得廣泛的藝術修養。
(3)在專業素質方面,比較系統地掌握音樂學與音樂教育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備比較全面的音樂知識素養。
(4)在身心素質方面,掌握音樂理論人才應具備的體育、衛生保健和心理調適的基礎知識,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熱愛音樂藝術事業,具有良好的音樂理論、音樂教育人才的心理素質和健康體魄,通過《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
2、能力結構要求
(1)具有較強的音樂理論專業自我深造能力,基本的專業外語使用能力,達到國家規定的二級或以上水平。本專業常規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具有應用壹定的現代化網絡技術和手段進行文獻檢索、資料查詢、搜集探究的自學和科研能力。
(2)具有音樂評論和教學的能力;有較為豐富的中外音樂及多元化的知識及學科綜合能力;具備較強的音樂審美、鑒賞及音樂表現能力;
(3)重視藝術創新意識,具備根據現有條件,處理與本專業相關的專業問題能力。
3、知識結構要求
(1)掌握壹定的本專業外語知識;具備本專業常用網絡、辦公軟件等計算機操作知識;掌握本專業基本的文獻檢索方法、方法論,並掌握音樂理論與音樂教育等方面的知識;
(2)使學生掌握音樂專業的基本理論、方法論和研究的前沿動態。
二、學制、學位與學分要求
包頭師範學院專升本音樂學專業學制4年,學生可在3—6年內完成學業。
學生必須修滿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160學分方能畢業。其中通識必修課程35學分、通識選修課程12學分、專業必修課程73學分、專業選修課程20學分、師範類必修課12學分、師範類選修課8學分。達到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藝術學 學士學位。
三、主幹課程
樂理、形體訓練與表演1、形體訓練與表演2、視唱練耳、歐洲音樂史及欣賞、和聲學、復調、合唱指揮、曲式與作品分析、即興伴奏、中國音樂史及欣賞等
四、就業方向
包頭師範學院專升本音樂學專業畢業學生多在藝術院系、綜合大學藝術部門、各音樂團體、出版、廣播、影視部門、中小學音樂教育部門從事相關音樂工作。具有較好的音樂表現能力,勝任專業團體的藝術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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