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典樂派是指那些可以從18世紀最偉大和最著名的作曲家海頓、莫紮特和貝多芬的音樂中聽到的風格。常指18~19世紀產生於歐洲的音樂潮流及創作風格。
特點∶古典主義時期的音樂對此後音樂歷史的發展是具有非凡推動意義的,因為在這個時期誕生了三大重要的曲式—壹交響曲、弦樂四重奏以及鍵盤奏鳴曲。
2 浪漫主義音樂,亦稱“浪漫樂派”或“浪漫派音樂”。壹般指十八世紀末到十九世紀初發始於德奧,後又波及整個歐洲各國的壹種音樂新風格。
特點∶浪漫樂派作曲家對和聲技巧的發展同對音響色彩的興趣是相輔相成的。這壹個時期的樂隊規模無限擴大,壹些樂器得到改善,又有壹些新的樂器發明出來、各種樂器的新奇組合產生了新穎的色彩效果,又豐富了管弦樂隊的調色板,從而使這種擁有迷人的音色儲備和力度層次的大型管弦樂隊成為壹種理想的工具。
3 民族樂派是指十九世紀中葉以後活躍於歐洲樂壇,與資產階級民族主義文化運動密切聯系的壹批音樂家。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政治上是激進的,同情或參加本國的資產階級革命,具有強烈的民族意識在藝術上他們主張創造出具有鮮明民族特性的新音樂。
特點∶民族樂派的作曲家大量運用民族民間音樂素材,並創造性地與西歐傳統音樂的表現手段和藝術技巧相結合,因而使作品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並達到了高度的藝術水平。這主要體現在作品的體裁和音樂語言上。
4 現代音樂,或稱“現代主義音樂”“現代派音樂”,指的是19世紀末.20世紀中非傳統作曲技法,非功能和聲體系作為理論支撐的,用新的作曲手法、音樂理論、音樂語言創作的音樂。並非指20世紀創作的所有音樂作品。
特點∶在旋律上,傳統音樂以流暢、起伏自然、有規律進行為基礎,20世紀音樂的旋律則常常是不流暢的,出現有棱角的大跳,有時沒有句讀,有時避開傳統音樂中的旋律因素,用其他音響方式代替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