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勁舞是舞蹈界的新舞種,是壹種嘗試,其特征是擺脫古典芭蕾的形式和束縛,以自然的舞蹈動作,自由地表現思想感情和生活,後來的許多舞蹈家繼承了鄧·肖的主張,又各自創造而形成了不同的流派。
音樂劇(Musical theater)是由喜歌劇及輕歌劇(或稱“小歌劇”)演變而成的,早期稱作“音樂喜劇”,後來簡稱為“音樂劇”,是19世紀末起源於英國的壹種歌劇體裁,是由對白和歌唱相結合而演出的戲劇形式。音樂劇熔戲劇、音樂、歌舞等於壹爐,富於幽默情趣和喜劇色彩。它的音樂通俗易懂,因此很受大眾的歡迎。音樂劇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上演,但演出最頻密的地方是美國紐約市的百老匯和英國的倫敦西區。因此百老匯音樂劇這個稱謂可以指在百老匯地區上演的音樂劇,又往往可是泛指所有近似百老匯風格的音樂劇。
戲劇,指以語言、動作,舞蹈,音樂,木偶等形式達到敘事目的的舞臺表演藝術的總稱。文學上的戲劇概念是指為戲劇表演所創作的腳本,即劇本。戲劇的表演形式多種多樣,常見的包括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木偶戲等。
歌劇(opera)是將音樂(聲樂與器樂)、戲劇(劇本與表演)、文學(詩歌)、舞蹈(民間舞與芭蕾)、舞臺美術等融為壹體的綜合性藝術,通常由詠嘆調、宣敘調、重唱、合唱、序曲、間奏曲、舞蹈場面等組成(有時也用說白和朗誦)。早在古希臘的戲劇中,就有合唱隊的伴唱,有些朗誦甚至也以歌唱的形式出現;中世紀以宗教故事為題材,宣揚宗教觀點的神跡劇等亦香火繚繞,持續不斷。但真正稱得上“音樂的戲劇”的近代西洋歌劇,卻是16世紀末、17世紀初,隨著文藝復興時期音樂文化的世俗化而應運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