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搖滾) Rock壹詞,是到60年代,當早期的搖滾樂(Rock & Roll)比較成熟,並展成流行音樂中的重要潮流時,才有的壹個涵義很廣的名詞。它與當時壹般的流行音樂(Pop)有幾個主要的不同點:①搖滾樂多半以12小節為單位,加以反復,布流行歌曲則以8小節、16小節為單位。或堅守壹首歌32小節的模式。②以節奏來說,搖滾是由早年Boogie Woogie每小節8拍發展而來,它的重音是在後半拍,它對貝司的重視超過鼓。③以和聲來說,搖滾多半用旋音而少用全音,用變調而少用7個全音階。④Pop用最引人旋律來吸引觀眾,然而搖滾樂是強調精神與感覺,用延長音的效果,(回授、滑音、哇哇器等)來"擴大知覺,解放自我,並發覺世界"。Rock & Roll(搖滾樂) 壹般人早已清楚的知道,Rock & Roll這個詞,是50年代時在克利夫蘭地區的電臺節目主持人艾倫佛利德(Alan Freed)所創。不過,後來,他的聲勢被比爾海利與彗星合唱團(Bill Haley & his Comets)所唱的"撓鐘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取代。這是比爾海利1952年出版的"Rock-A-Beatin Boogie的延伸。歌詞中有這樣的句子:"大家都來搖、搖、搖,大家都來滾、滾、滾。"不過,他可不能宣稱"搖、滾"這兩個分開的字是他第壹個用的。我的區分方法:搖滾樂節奏感很強.而流行樂的形式比較多.大眾化. 其實每個人對搖滾精神都有不同的看法,而個人認為精神是不能具體化的,以下是我對搖滾精神理解:首先搖滾樂是壹種概意,它包括了許多小類的搖滾風格,比如說早期有“匹頭士”的英倫搖滾,“滾石”的硬搖滾,後期有“金屬”的重金屬搖滾,英格瑪的迷幻搖滾,等。。。五花八門。雖然搖滾風格的類型多,但是能使它發展到至今在樂壇上的地位,我覺得是靠壹種特殊的力量在牽引著,而這種力量,我認為它是壹種向往自由和表達自己思維空間的欲望,它是搖滾音樂人的支撐點,也是搖滾音樂人的精神所在。它壹直都在尋找***鳴和認同。這就是搖滾精神。真正的搖滾是自由,反叛,無局域性和無私的;它運用音符組成了無數個或狂喜,或悲傷的神話。它壹直在與現實社會的殘酷抗衡!在現實生活中,它是壹個夢,壹個夢想。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搖滾,去擁有自己的夢想。真正的搖滾是不會走商業化道路,不會向現實社會妥協!正因如此,所以搖滾道路才會是鋪滿荊棘的道路,讓玩搖滾樂的人們行走是如此艱難,孤單。如果說,有壹天搖滾樂妥協了。那,搖滾已經不再搖滾了。在此向所有在搖滾長征路上奮鬥中的人們致敬包括我自己這是壹條永遠的長征路線,永不停歇,永不回頭。什麽是流行音樂所謂流行音樂,是指那些結構短小、內容通俗、形式活潑、情感真摯,並被廣大群眾所喜愛,廣泛傳唱或欣賞,流行壹時的甚至流傳後世的器樂曲和歌曲。這些樂曲和歌曲,植根於大眾生活的豐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眾音樂”之稱。 流行音樂起源於美國的爵士音樂。20世紀初,美國出現了壹種由多民族文化匯集而成的爵士音樂。這種新興音樂,以它獨特的演奏(演唱)方式,刷新了聽眾的耳目,轟動了全美國,又很快傳遍西歐各國。 在今天,流行音樂所包含的內容極其廣泛。在器樂作品中,它包括豐富多采的輕音樂、爵士樂、搖擺舞曲、迪斯科舞曲,探戈舞曲,圓舞曲以及各種不同風格的舞曲和各類小型歌劇的配樂等。 流行音樂中器樂作品的特點是:節奏鮮明,輕松活潑或抒情優美,演奏方法多種多樣,音響多變,色彩豐富,織體層次簡明,樂隊規模不大,現代作品多使用電聲樂器。聲樂作品的特點是:生活氣息濃郁、抒情、風趣、音域不寬,手法通俗、曲調順口、易於傳唱;歌詞多用生活語言,淺顯易,易為聽者接受和傳唱;歌手多是自成壹格的流行歌星,發聲方法各有千秋,不受聲樂學派的約束,演唱時感情重於聲音技巧,動和自由不羈,自然親切,易引起聽眾的***鳴;小樂隊的強聲伴奏與歌聲融為壹體。由於流行音樂具備上述特點,所以就能夠和群眾連在壹起,無論文化水平的高低,都易於接受。兩者的區別估計壹言難盡啊
參考資料:
/question/2210527.html 誰是搖滾鼻祖?貓王,甲殼蟲,克萊普頓,他們用什麽演奏?--電吉他。裏面不含有電子音樂成分,且用吉他伴奏的,軍鼓聲音強烈,應該就是妳概念裏的搖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