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是指京劇的唱腔。
唱是說的延伸,就好比現實中的人:心平氣和時與極度生氣時;高興的時候與悲傷的時候,說話的語氣,聲音重量都是不壹樣的,生氣時說話很急促,很大聲;而悲傷時卻很底沈,斷斷續續——京劇中唱腔的快·慢·緩·急·托腔等都是為了表現劇中人物心情的。
念:是指京劇的說話,用京劇的術語講就是念白。
京劇的念白分京白、韻白、方言白三種。使用京白的人物壹般是花旦和醜行;韻白大多是老生、小生、老旦、青衣、花臉這些行當使用;京劇中有壹部分角色,為突出其性格特征或強調其地方色彩而使用方言白,方言白是具有濃郁地方特點的方言,方言白在京劇中的運用很少,只運用在個別人物身上起點綴作用。
做:指京劇的表演,可概括為手、眼、身、法、步。
京劇中的“做”是為了展現人物性格,刻畫劇中人物的,例如李逵與宋江,張飛與趙雲,這些人物的性格都大不相同,這些都要通過“做”(當然還要配合“唱、念”)充分的表現出來。
打:是指京劇中的格鬥與戰爭場面。
京劇中的"打“除技術因素外,更主要的是顯示人物的精神面貌和特定氣質的。京劇中有的大將上場以前,常有壹個馬童連續小翻上場,然後才是大將上場;又如,常有大將常常將前來報信的小兵踢翻在地,這都是為了表現大將威武的氣勢和不同常人的性格。
擴展資料
舞臺上,演員對人物的塑造離不開壹系列的表演手段,這些手段通常概括為唱、念、做、打四個方面,習慣上把它們叫做“四功”。
演員扮演壹個角色,這四個方面必須是有機結合、缺壹不可。不同的劇目、不同的行當,唱、念、做、打各有所側重,例如,《蘆林會》以“唱”感人,《鬧釵》以“做”服人;小生、閨門旦重唱,官袍醜、踢鞋醜重做,武生、武旦、武凈重打,花旦、項衫醜唱做並重,等等。
觀眾可以從具體的劇目和角色去領略這“四功”帶給妳的不同感受。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