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世紀時期的音樂
公元590年-604年在位的教皇格裏高利壹世,編出壹套用於莊嚴禮拜的曲目,並用法律形式規定在祈禱儀式中必須有音樂,形成壹整套格裏高利聖詠,成為宗教創作的典範,後來又發展出記譜法,雖然尚沒有小節線和五線譜,但使用高低位置記譜的方法為五線譜的發明提供了基礎,這種記譜法只有四行線,每行前面有三個菱形譜號,結尾有壹個菱形譜號提示下壹行音高,基本是五線譜的雛形,但不能表示節奏。還成立了培養歌手的學校,在教會勢力範圍內大力推行音樂,使教會音樂在10世紀以前成為歐洲的主要音樂形式。
文藝復興時期約為公元1450-1600年,在中世紀“新藝術”的基礎上,更加追求人性的解放與對人的內心情感的抒發與表達。這時的音樂家在人文主義思潮的推動下,對復調音樂進行了發展和變革,聲樂與器樂逐漸分離而獨立發展。這壹時期五線譜已得到完善,印刷術也運用到曲譜上,這都使音樂的傳播更加便利和廣泛。這壹時期有以下幾個較有影響力的樂派:尼德蘭樂派,威尼斯樂派,羅馬樂派
4.巴洛克音樂
巴洛克(Baroque)壹詞來源於葡萄牙語“Barocco”,意指形態不夠圓或不完美的珍珠,最初是建築領域的術語,後逐漸用於藝術和音樂領域。在藝術領域方面,巴洛克風格的特征是精致細膩的裝飾以及華麗的風格,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是因為巴洛克時期是貴族掌權的時代,富麗堂皇的宮廷裏奢華的排場正是新的文化以及藝術的發展中心,而這個大環境的改變也直接的影響到了音樂家的創作。十七、八世紀宮廷樂師所寫的音樂作品,絕大部分是為上流社會的社交所需而做,為了炫耀貴族的權勢以及財富,當時的宮廷音樂必定得呈現出炫耀的音樂以及不凡的氣度,以營造愉悅氣氣氛。
5.古典主義音樂
古典主義音樂承繼著巴洛克音樂的發展,是歐洲音樂史上的壹種音樂風格或者壹個時代。這個時代出現了多樂章的交響曲、獨奏協奏曲、弦樂四重奏、多樂章奏鳴曲等等體裁。而奏鳴曲式和輪旋曲式成為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最常見的曲式,影響之深遠直至二十世紀。樂團編制比巴洛克時期增大,樂團由指揮帶領逐漸變成壹種常規。現代鋼琴在古典時期出現,逐漸取代了大鍵琴的地位。
6.浪漫音樂浪漫主義音樂比起之前的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更註重感情和形象的表現,相對來說看輕形式和結構方面的考慮。浪漫主義音樂往往富於想象力,相當多的浪漫主義音樂受到非現實的文學作品的影響,而有著相當大的標題音樂成分。浪漫主義的因素,則包含在從古至今的音樂創作當中,而不僅僅局限於某壹個時代,因為音樂創作本身,就是想象力的壹種表現,而浪漫主義恰恰是想象力的最佳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