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人孝敬長輩,註重禮節,在路上遇見長輩,要側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長輩走過再行;不但晚輩見了長輩要施禮,在同輩人中年輕的見了年長的也要施禮問候。親友相見,除握手互敬問候外,有的還行抱腰接面禮。過春節時要拜兩次年,年三十晚上拜壹次,為辭舊歲,年初壹再拜壹次,叫迎新春。
滿族傳統住房壹般為西、中、東三間,大門朝南開,西間稱西上屋,中間稱堂屋,東間稱東下屋。西上屋設南、西、北三面炕,西炕為貴,北炕為大,南炕為小,來客住西炕,長輩多住北炕,晚輩住南炕。
忌諱:室內西炕不得隨意坐人和堆放雜物;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 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婚俗
滿族婚禮既帶有本民族濃厚的特點,又融合了不少漢民族的風俗禮節,壹般地講要經過以下程序: 訂婚:滿族青年男女訂婚有兩種形式。壹是男女青年的家長是熟人或朋友,相互了解,有意做親,便 托媒人給子女許訂終身,有的是男方向女方求婚,有的是女方向男方求婚。另壹種是男女雙方互不認識,托媒人為子女訂婚,並由媒人轉交雙方的"門戶貼",開具雙方的旗佐、履歷、姓氏、三代。此外,還要互相檢驗生辰八字。
放定:即遞財禮。分放大定和放小定兩種。放小定是未來的媳婦拜見姑母兄嫂等男方家至親時,得到財物。放大定叫做“過大禮”,俗稱“下大菜”,就是選擇吉日,男方將聘禮送到女方家。 結婚前壹日,送親的要喝“迎風酒”。新娘則離家到男方借好的寓所住宿,俗稱“打下發”。次日清晨,女方家用彩車送親,由其哥哥護送。彩車到新郎家時,洞房門前的地上放有壹火盆,讓喜轎車擡著新娘從火盆上經過,俗稱"過火避邪"。為趕走或殺死隨轎而來的鬼怪,新郎要向轎門虛射三箭;也有實射的,但壹般都是朝轎底射,以免傷著新娘。接著,新娘被人扶出轎來到天地前,同新郎壹同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鬥”。拜完北鬥後舉世聞名行“撇盞”儀式。即頭戴紅蓋頭的新娘和新郎,面朝南跪在院中神桌前,桌上供豬肘壹方、酒三 盅、尖刀壹把,薩滿單腿跪在桌前,壹面用滿語念經,壹面用尖刀把肉割成片拋向空中,同時端酒盅齊把酒潑到地上。主要目的是乞求上蒼保佑新婚夫婦,使他們子孫滿堂,白頭偕老。舉行完以上這些儀式後,新娘由全科人(即父母子女俱全的人)攙進洞房。新娘過門坎時,在門坎上放有壹副馬鞍,新娘必須從上面跨過去。新房的床鋪必須全科人鋪設,洞房鋪好後要在房內奏樂,稱 “響房”。新娘入洞房時,壹小女孩手拿兩面銅鏡,對新娘照壹下,然後把銅鏡掛在新娘的前胸後背。接著,另壹小女孩遞過兩只錫壺,裏面盛有米、錢等,新娘或抱在懷裏,或夾在腋窩,俗稱“抱寶瓶”,又叫“抱保媒壺”。當新娘在床上坐穩後,新郎用秤桿把罩在新娘頭上的紅布揭去,叫做 “揭蓋頭”。接下來便是夫妻喝交杯酒,吃合喜面、長壽面或子孫餑餑等。
食俗
滿族民間農忙時日食三餐,農閑時日食二餐。主食多是小米和高梁米、粳米、幹飯,喜在飯中加小豆或粑豆,如高梁米豆幹飯。有的地區以玉米為主食,喜以玉米面發酵做成“酸湯子”。東北大部分地 區的滿族還有吃水飯的習慣,即在做好高梁米飯或玉米餷子飯後用清水過壹遍,再放入清水中泡,吃時撈出,盛入碗內,清涼可口。這種吃法多在夏季。
滿族的餑餑歷史悠久,清代即成為宮廷主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禦膳“栗子面窩窩頭”, 也稱小窩頭。滿族點心薩其瑪也成為全國著名糕點。較著名的還有清東陵糕點,也稱清東陵大餑餑,北京小吃墩餑餑,河北承德小吃油酥餑餑,湖北荊州小吃豬油餑餑等。
北方冬天天氣寒冷,沒有新鮮蔬菜,滿族民間常以秋冬之際腌漬的大白菜(即酸菜)為主要蔬菜。據傳用腌漬的方法儲存蔬菜,始於清順治年間。用酸菜熬白肉、粉條是滿族入冬以後常吃的菜肴。
滿族人民愛吃豬肉,常用白煮的方法烹制。遼寧沈陽市的滿族餐館那家館有100多年歷史的,該店經營的白肉血腸,被譽為正宗的滿族風味。
典型食品:滿族居住分散,各地均有代表性的典型食品,主要有:①白肉血腸。②火鍋。滿族傳統風味菜肴。③酸湯子。遼寧岫巖滿族的典型食品。④清東陵糕點。也稱清東陵大餑餑。
節慶
傳統節日主要有春節、元宵節、二月二、端午節和中秋節。節日期間壹般都要舉行“珍珠球”、跳馬、跳駱駝和滑冰等傳統體育活動。 ?
頒金節:是滿族“族慶”之日。1635年農歷10月13日,皇太極發布諭旨,正式改族名“女真”為 “滿洲”,這標誌著壹個新的民族***同體的形成。1989年10月,在丹東“首屆滿族文化學術研討會” 上,正式把每年的12月3日定為“頒金節”。 ?
上元節:即正月十五日,俗稱“元宵節”。同漢族壹樣,滿族也有元宵掛彩燈和吃元宵的習俗。 牋 ?走百病:滿族婦女的節日。壹般在正月十六日。當晚,婦女們三五成群,結伴遠洲,或走沙滾冰, 或嬉戲歡鬧,叫做“走百病”。
二月二:俗稱“龍擡頭日”。當日晨,滿族人家把竈灰撒在院中,灰道彎曲如龍,故稱“引龍”。 然後在院中舉行儀式,祈求風調雨順。全家人還要吃“龍須面”和“龍鱗餅”。婦女們這天不能做針線活。
清明節:上墳祭祖時不像漢族紙錢後在墳頂上壓錢,而是在墳上插“佛朵”。“佛朵”是滿語,譯為漢語為“柳”或“柳枝”。根據滿族信仰,柳是人的始祖,人是柳的子孫,為表明後繼有人,要在墳上插柳。 ?
端午節:滿族過端午節吃粽子、劃龍舟,其風俗與漢族相同。 ?
中元節:滿族以七月十五為中元節,也視為超度亡靈的“鬼節”。屆時,各處寺院設立道場,燃燈 念經,要舉行各種超度儀式。 ?
中秋節:滿族人家過中秋節也吃“團圓飯”。此外,月亮初升之際,還要供月。即在院內西側向東 擺壹架木屏風,屏風上掛有雞冠花、毛豆枝、鮮藕等,為供月兔之用。屏風前擺壹張八仙桌,桌上供 壹大月餅。祭時,焚香磕頭,婦女先拜,男人後拜。 ?
臘八節:滿族人家臘月初八要泡“臘八醋”和煮“臘八肉”。除全家人吃外還要分送親友。
小年:滿族過小年的習俗與漢族相同。臘月二十三日為“小年”。屆時家家戶戶要祭祀竈神,俗稱 “送竈王爺”。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壹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壹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幹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壹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壹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壹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壹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壹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壹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撚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壹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壹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繡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壹種發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厘米、寬約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繡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壹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壹種高木底繡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壹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壹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壹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壹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繡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這種高底鞋走起路來顯得姿態優美。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較多,主要分為涼帽和暖帽兩種。過去,滿族人常戴壹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壹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壹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壹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壹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壹,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壹個“標誌”,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代初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壹”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壹”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電視、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人多穿雙脊臉的叫做“大傻鞋”的壹種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緞布料。鞋前臉,鑲雙道或單道黑皮條。鞋尖前凸上翹,側視如船型。婦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繡花卉圖案,鞋前臉多繡有“雲頭”)外,還有壹種“千層底鞋”。“千層底鞋”用多層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為布料,壹般不繡花卉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用。
還有壹種很有特點的鞋,叫烏拉(靰鞡)鞋,多為滿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烏拉)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和跑冰。
住行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壹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采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壹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竈鍋臺、水缸,竈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墻開門為裏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墻供祖宗牌位。西炕為窄炕,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寢時,頭朝炕外,腳抵墻,對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頗為適宜。墻壁多貼有紙畫。為禦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墻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墻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多“高麗紙”,紙上淋油或鹽水,免得為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房梁上常懸有悠車,嬰兒放在悠車裏。炕上擺有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圍桌盤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鋪有氈褥子以待賓客。房欞、椽、棟多有雕花油彩。廂房則設碾房和倉庫(滿語稱哈什)。房外四周環砌圍墻。院內東南豎“索倫桿”,桿上有錫鬥,桿下放三塊石,稱為“神石”。桿後是壹面用磚砌成的壁墻,墻頭飾有雨搭。
過去,城中的富貴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屋宇式建築,正房三至五間,東西廂房壹般也是三至五間,四周圍以磚墻,門房兩側設有石礅,稱為上馬石。有的四合院分為前後兩院。滿族的這些民間居所式樣,大部分保留在東北的滿族聚居區。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除很少壹部分人建房仍保留傳統建築方式外,絕大部分已建造成更為寬敞明亮的現代式房屋。
為適應山區和林海雪原居住環境,滿族聚居地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爬犁、獨木舟和樺皮船等。爬犁(滿語稱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幹用火烤後彎成弓形,上端翹起,貼地部分寬約1米半,上面鋪板或做成箱式,駕以馬、牛,載人載物極為輕便。目前只在較寒冷的北部山區偶爾使用。滿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獨木舟(滿語稱威呼),由粗大原木鑿空而成,可容數人。還有壹種樺樹皮船,制作較為麻煩。先做龍骨,裏外附上樺樹皮,壹人可以扛著行走。相當輕便。現在已經不多見,被現代船只所取代。
禮儀
滿族是壹個十分註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形式為彈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彎,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並問安。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復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則推謝再三,男方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壹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由於各地區滿族風俗不同,也有新郎與迎新隊伍直接到新娘家迎親的。還有的地方有"旗俗不親迎"之說)。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鬥,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壹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壹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壹個月,新娘回娘家住壹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這些繁雜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滿族聚居地區已經簡化,並且融合了現代形式。比如插車,演變為男女青年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各自由婚慶隊伍陪伴,從自己的家裏出發,行進至中途相遇時,兩人交換自行車或摩托車,再壹同到新郎家。還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變為新人拜雙方父母。雖然有變化,但仍然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滿族的婚姻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並非完全壹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壹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壹般在16歲時,男孩剃發,女孩盤發髻。至今在東北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葬俗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裏,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壹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制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歷單日,擡靈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壹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托、燒七、燒百日、燒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滿族禁忌較多。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傳說努爾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獸,盡可以打來吃,但是,今後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義犬。"從此愛犬、敬犬便成了滿族的習尚。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餵烏鴉、祭祀烏鴉之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