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有五音十二韻。五音:也叫五聲音階,即中國無聲音階中的商、角、號、羽。五聲音階中兩個相鄰音之間的音程。除了角和簽,羽和宮(壹個八度高度的宮)為三度,其余為二度。五聲音階是龔上角的符號,加上鑼的變化和符號的變化,就構成了七個音。與今天的七音階相比,分別是:鑼、上、角、變號、變號、變羽、變鑼1、2、3、4、5、6、7。中國民樂也有調式,常用的是“宮、上、角、箏、於”五聲調式。即分別用“宮、上、交、正、俞”作為補藥。十二音制:壹種古老的法律制度,用三分得失的方法將壹個八度分成十二個不完全相等的半音。法制從低到高依次是:黃忠、魯大、泰簇、賈忠、古曦、鐘路、嚴斌、林忠、伊澤、南路、無拍、仲英。而且奇數法(黃忠、太聰、古曦、嚴斌、易澤、不射)稱為“六陽法”或“法門”;偶數律(略)稱為“六陰律”或“律”。合稱“六法六律”。或簡稱為“正律”,是為其半音(高八度律)和雙音律(低八度律)。按《李》:“五音十二法仍宮。”陸知雲:“十二月,三管為物,用物者為宮。宮,君也。”鄭玄曰:“宮、商、角、征、羽五音。其陽管為法,其陰管為祿。布十二生辰更像壹座宮殿,始於湟中,止於路楠,在那裏六十。”黃侃書曰:“尚宮者,黃鐘為十壹月宮,大路為十二月宮,以太坊為正月宮。這個月剩下的時間放在這裏。每十二根管子配五個音,共六十個音。五聲為壹調,所以十二聲。”中國古代法制的“十二率”,又稱“律令”,簡稱“律律”。分成在壹個八度內不完全相等的十二個半音。從“壹”到“十二”的律名及其對應的音高如下:黃忠(f)→魯大(#f)→太群(g)→賈忠(#g)→古曦(a)→鐘繇(#a) →嚴斌(b)→林忠(c)。古樂十二法對應農歷十二月。
十二個月與十二定律的對應關系:黃鐘(11月)→大路(12月)→太群(1月)→甲中(2月)→古曦(3月)→中魯(4月)→彬彬(5月)→林忠(6月)→宜澤(7月)→南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