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的前身,出現在40年代的美國黑人區。
那時,負擔得起多姿多采娛樂的人不多,熱愛音樂的黑人就喜歡茶余飯後聚集街頭,以吉他和口琴等簡單樂器玩奏音樂,壹抒生活、工作、離鄉別井等種種感受。這就發展出藍調(Blues)——R&B的前身。
隨著錄音帶的發明,和越來越多的小型電臺出現,藍調音樂開始跳出黑人圈子,在芝加哥流行起來。不知是否因藍調音樂說愁說得太久,樂迷都渴望聽到節奏感強、調子節拍明快,內容又不太悲傷的藍調歌曲。
但r&b這個術語最初在1947年的美國被公告牌雜誌的Jerry Wexler創造為壹個音樂的市場營銷術語,取代了種族音樂(最初來源於the black community,但是被戰後的社會認為會令人很不愉快的詞語) and the Billboard category Harlem Hit Parade in June 1949. 這個詞最初被用於定義包含了12種布魯斯格式and boogie-woogie with a back beat的搖滾音樂,後來這種音樂轉變成了壹種rock and roll的基礎元素。
在 “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 (1995)中 Robert Palmer 把節奏布魯斯定義為a catchall rubric 用來refer 任何壹種美國黑人創造的音樂。在他1981年出版的 “Deep Blues”中, Palmer 用 "r&b" 作為跳躍布魯斯的縮寫. Lawrence Cohn, “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 寫到節奏布魯斯是壹個umbrella term industry convenience為所發明的, 除了古典音樂和宗教音樂,節奏布魯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樂,除了那是壹首福音歌並且其銷售足以打入流行榜。
在1960年代, 節奏布魯斯被用於總括靈魂和funk音樂的術語。而現在R&B的縮寫差不多壹直被用於代替full節奏布魯斯,參考有迪士高發展而來的現代靈魂和funk影響的流行音樂, 這個詞的主流運用變得不那麽流行。
樂手們順應大眾口味的轉變,在作品中加入鋼琴、鼓、色士風和當時的超新科技——電子吉他,讓聽眾可隨著這種節奏感(Rhythm)強的新派藍調音樂(Blues)起舞,成就了經典的「節奏怨曲」。
50至60年代重要的R&B樂手有Ray Charles、Ruth Brown和The Drifters等。聽他們的經典作品,會發現跟我們熟悉的R&B音樂,如王力宏、周傑倫、宇多田光等,大大不同。但就音樂元素而言,它們還是有不少***通點。最突出的,就是節奏部份。
大部份的R&B作品以4拍為壹小節,12節為壹段落。有別於傳統的白人流行音樂,節奏怨曲強調壹節中的第2和第4拍,是種很新鮮的節奏效果。
不論歌聲或樂器的音質(timbre),都會有很大變化。
音質就是聲音的「質地」。聽到《爛泥》,我們會覺得許誌安唱得很悲慘;而木童笛的聲音,很多時則會給我們壹種很活潑的感覺。這就是不同歌聲和樂器的音質所帶來的效果。在R&B作品中
如王力宏的《不可思議》將西化音樂(特別是爵士音樂)打造得令人嘆為仰止。他的音樂是最具深度地將京劇唱腔與藍調唱腔有機融合渾然壹體,繪制出中西壹體燦爛的畫卷。他的歌曲基本上都運用了R&B的形式。
如周傑倫的《鬥牛》或《娘子》,我們都可很容易地發現,不論在音樂或聲線運用上,始段和副歌部份都有明顯不同的處理。
歌聲和樂器部份經常互相呼應——在R&B歌曲中,當歌手唱出某幾個音後,音樂部份或和音歌手會重復再奏/再唱那幾個音,像「有問有答」,又或做成「應聲蟲」似的效果。
R&B另壹特點是,多次重復壹些樂句、句子。就如《龍卷風》中連綿不斷的「我不、我不、我不」,便是壹個很明顯的例子。
50年代的R&B能為美國的白人青年帶來震撼,除了因節奏感強烈外,那坦白直接、不忸怩作態的歌詞也是主因之壹。
受不同音樂類型、市場、科技和文化的影響,今日R&B已由昔日的街頭黑人音樂,演變為攻陷英美歐亞各大銷量流行榜的世界大熱。
R&B帶來的沖擊,不只局限於音樂上,就連我們的時裝打扮文化口頭襌生活態度行為舉動也因著R&B音樂而有著某些改變。Hey man!鴨嘴帽癩屎褲寶黛麗辮仔頭,相信妳我都不會陌生!就是這樣,R&B成了令很多黑人紅人黃人白人互相了解、欣賞對方文化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