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回顧20世紀上半葉的美國歷史,從20年代末到30年代中期,歐美發生經濟危機,出現了經濟大蕭條;3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1941年日本襲擊珍珠港,美國投入反法西斯戰爭,直到1945年戰爭才結束。再看50年代以後,50年代,美國是壹個相對穩定和繁榮的時期,也經常被視為美國人的繁榮時代。60年代是美國歷史上最動蕩的年代之壹。由於出兵參加越南戰爭,遭到人民的反對,使全國處於社會、政治極不安寧的狀態。
恰好在50年代,特別是1952年艾森豪威爾就任總統後,美國經濟開始穩定,整個社會也處於安居樂業的狀態。於是,中產階級逐漸增多,他們養兒育女,出現了壹個生育高峰期。青少年的數量空前增長,壹下子這個世界成了青年人的天下。當時,孩子們在課余生活裏,壹般都與家人呆在壹起。電視節目也比較健康,在音樂趣味上也沒有太大的鴻溝。青老年人欣賞的音樂也基本相同,都是40年代和50年代的"大樂隊"演奏的音樂,還有就是延續了幾十年的叮砰巷歌曲,歌詞經常表達單純的愛情,音樂也不帶威協性,盡量給人壹種舒適、安寧的感覺。
到了50年代中期,這批青少年由於生活條件優越,沒有像父輩那樣經歷過戰爭和苦難,同時又倍受家庭的寵愛,因此,他們開始不理解父母們的思維和生活方式,不願意走父母為自己安排好的道路。他們有了自己的追求和愛好,而且由於人多勢眾,形成了壹股強大的力量,他們不再跟隨父母欣賞那些多愁善感的流行歌曲。這時,他們正好在搖滾樂中找到了自己的聲音。搖滾樂簡單、有力、直白,特別是它那強烈的節奏,與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動的特性相吻合;搖滾樂無拘無束的表演形勢,與他們的逆反心理相適應;搖滾樂歌唱的題材,與他們所關心的問題密切相關。
2、搖滾樂的出現
20世紀50年代初期,美國的流行音樂市場出現了壹個三足鼎立的現象。黑人欣賞的音樂基本上以節奏布魯斯為主,中產階級以上的白人聽的都是叮砰巷歌曲,而中西部的農村聽眾所喜歡的都是與農村生活有關的鄉村音樂。然而,到了50年代中期(約1954~1956年期間),唱片市場出現了兩個明顯的現象,即"市場交叉"和"翻唱版"的出現。"市場交叉"是指原來在壹個市場發行的唱片,同時在另壹個市場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績。如有些歌曲在節奏布魯斯銷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時在波普(指當時的流行歌曲,叮砰巷歌曲的延續)榜上也倍受歡迎。看到這種有利可圖的市場交叉情況,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據正流行的節奏布魯斯歌曲制作出自己的版本,由此導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現。這個時候,原來隔開的三個市場突然間感覺中間的圍墻倒了,在這片廢墟中壹種新的風格--搖滾樂正式誕生了。
搖滾樂的正式產生是在50年代中期,但是這個名詞卻在50年代初期就已出現。1951年,克利夫蘭電臺唱片節目主持人艾倫·弗裏德(Alan Freed)從壹首節奏布魯斯歌曲《我們要去搖,我們要去滾》(We're Gonna Rock ,We're Gonna Roll)中創造出了"搖滾樂"(Rock n' Roll)這個名詞。1955年,電影《黑板叢林》(Blackboard Jungle)的上映對搖滾樂的產生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它講述的是壹群學生造反的故事。壹位中學教師面對這群學生唱起了壹首歌,這首歌就是影片的插曲《晝夜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例16)。這首歌曲在青少年中引起了極大的轟動。1955年7月,《晝夜搖滾》在波普排行榜上獲得第壹名,標誌著搖滾時代的到來。它的演唱者比爾·哈利,也因此成了青少年崇拜的第壹個搖滾樂偶像。從此,搖滾樂開始風靡全國。
1、 搖滾樂的來源
節奏布魯斯(Rhythm&Blues)
美國的種族隔離壹直很嚴重,在住宅區、學校、教堂和各種社會設施中,白人和黑人都是分開的。在種族隔離的政策下,黑人保留著自己的宗教、語言、服飾、舞蹈和音樂。節奏布魯斯像其他黑人音樂壹樣,擁有自己的群體。它被稱作"種族唱片",與白人音樂市場是分開的。
節奏布魯斯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布魯斯音樂繼續發展的結果。它在城市布魯斯的基礎上結合了搖擺樂和鋼琴音樂布吉-烏吉的特點,聲音變得更加有力,更加突出持續不斷、向前推進的節奏。它還保留了黑人音樂即興演奏的傳統,合奏時仍然采用可以不斷反復的12小節布魯斯曲式與和聲框架。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布魯斯唱片壹直由小唱片公司經營,戰後,由於黑人社會地位的改變,幾家大唱片公司對黑人音樂產生了興趣,此時,排行榜也開始用"節奏布魯斯"來代替原來"種族唱片"的稱呼。這個時期的代表人物有路易斯·喬丹(Louis Jordan,1908~1975)、喬·理京斯(Joe Liggins)等。節奏布魯斯的特點在很多搖滾樂中得到了直接的體現,特別是早期的搖滾樂,好多都是節奏布魯斯的"翻唱版"。70年代,節奏布魯斯與福音歌(Gospel)相結合之後,使它的發展步伐逐步加快。以致70年代所有的黑人音樂都帶有壹股濃烈的節奏布魯斯氣息,特別是索爾音樂(詳見索爾音樂部分)有時和節奏布魯斯幾乎難以區分(如馬文·蓋伊、傑克遜五兄弟等人的作品)。80年代以後,節奏布魯斯融進了更多的流行音樂成分,使其變得更加商業化。比如當今的節奏布魯斯,好多都已經失去了原有布魯斯的特征,而強調反拍的律動成了它的主體,有時偶爾在演唱中還能找到幾個由滑音而帶出的布魯斯音符。像近幾年出現的所謂的節奏布魯斯歌手白蘭蒂和莫尼卡(Brandy&Monica)、布萊恩·麥克奈特(Brian Mcknight)等人的音樂,其實已經不是真正的節奏布魯斯了,如果硬要從理論上分析的話,只能把它看作是壹種被商業化了的,被流行音樂市場漂白過的節奏布魯斯。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節奏布魯斯都是如此,比如1997年的兩首格萊美獲獎作品:埃裏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的《改變世界》(Change The World)和翠西·查普曼(Tracy Chapman)的《給我壹個理由》(Give Me One Reason,例17)就是既融進流行音樂成分又保持布魯斯特征的現代節奏布魯斯佳作。節奏布魯斯作為搖滾樂的重要來源之壹,已成了歷史的見證,它在影響了搖滾樂之後,自身的不斷發展,又使其變成了當今流行樂壇最受寵愛的樂種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