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演藝經紀
盒子音樂(Box-music)不僅致力於為旗下藝人進行全方位的演藝推廣,同時通過整合業內廣闊的演藝資源,組織、策劃、實施大型演唱會項目。以期最大化實現商業價值。
二.娛樂營銷
盒子音樂(Box-music)以全新的娛樂整合營銷理念,為客戶提供咨詢、策劃、實施等服務,在業內外樹立了領先地位。盒子音樂(Box-music)以極具特色的娛樂營銷理念、高效的執行力深得眾多國內頂尖商務合作夥伴的認可。盒子音樂(Box-music)憑借對娛樂整合營銷獨到的見解與全新的盈利模式,吸引了大批實力超群的戰略合作夥伴。
服務業內客戶
全方位的藝人包裝、管理、產品研發、推廣、銷售服務;以強大的市場推廣能力吸引業內合作,代理非本公司藝人的唱片及影視宣傳、推廣,為業內唱片公司、經紀公司提供立體開放式服務;
服務傳統客戶:
全方位的營銷咨詢、策劃、藝人代言、產品/品牌MV植入、主題/廣告歌曲制作推廣、地面活動策劃/執行及相應媒體推廣;以影音為傳播工具、以娛樂媒體為傳播載體的獨特影音營銷方式、廣泛的傳播度、高到達率和高記憶度備受客戶青睞;
娛樂營銷的巨大前景:
1 越來越多海外藝人進入中國內地市場,但缺乏內地資源,需要具備實力的內地合作夥伴;
2 娛樂整合營銷概念逐漸被傳統商業客戶所接受、認可和清晰化;
3 娛樂整合營銷相對傳統的單壹廣告營銷的高性價比,對傳統客戶吸引力逐漸增強;
4 娛樂體驗、娛樂關聯消費品(如MP3播放器、MP3手機、彩鈴等)的市場需求逐年上升;
1 擁有業界同行無法企及的領先意識、團隊優勢、媒體及廣告資源優 勢, 對業內客戶具備足夠吸引力;
2 業內的領先意識與領先地位,已經打造無數成功案例;相對傳統廣告公司、策劃公司 及公關公司而言,在藝人資源、娛樂事件策劃執行能力、娛樂媒體資源、娛樂產品及關聯產品營銷經驗、成本控制等方面擁有絕對的優勢;
3. 盒子音樂(Box-music)是中國內地有價值流行音樂版權資源的最大擁有者之壹,現擁有自主與代理(包括新技術領域版權代理業務)音樂版權***計1500余首,並以每年90至150首的制作規模不斷增加。
三.數字娛樂
歷史:
從2003年的中國移動彩鈴測試階段開始,盒子音樂(Box-music)率先開展彩鈴業務合作,實現音樂版權彩鈴化,成為嘗試音樂版權在新技術領域裏實現商業價值,此舉成為該領域內的商業典範並為此類業務未來的發展樹立了最初的行業標準。
現狀:
與眾多國內主流SP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憑借優秀的版權資源,在IVR、彩鈴、彩信、WAP等業務上開展全面合作,成為內地最具有價值的CP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