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開音樂培訓班屬於個體商戶,應提交的材料:
(壹)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1、城鎮待業青年和其他無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待業證明;
2、退、離休人員應持退、離休證,提前退休憑單位退休證明;
3、辭退職(包括留職停薪)人員,應持有原單位批準的證明;
4、下崗職工,應持有勞動部門的下崗證;
5、農村村民,應持有當地鄉(村)證明。上述人員登記時須持身份證,外地人員還須持有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證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18周歲以上,50周 歲以下)。
(三)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
(四)經營場地證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應遞交房產產權證明,產權人把此房作為經營用房的證明;
2、利用自用公房應遞交房管部門的住改非證明;
3、經營場地租用的,應遞交房屋租憑協議和房屋產權證明;
4、經營場地在路邊弄口,應遞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門的占用道路許可證或批準件;
(五)申請從事國家有關專項規定的行業或品種的生產經營,應提交許可證或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
(六)聘用從業人員的,應提交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七)登記機關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註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