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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臺南天堂的天使——林奕含

2017年4月27日,以後的每個祭奠日裏,我都會想到她在天堂的執筆。她,是林奕含,臺灣臺南人,1991-2017,聽起來似乎很押韻,卻是奕含生命的停頓。謹以此文,獻給我心中唯壹的偶像與天使,願天堂沒有病痛與魔鬼。

——題記

第壹次讀到林奕含遺作的時候還不知道那是遺作,由壹兩個句子起始,僅僅讀到書評時候就已於心不忍——她的書給人不忍卒讀之意,由字與字間可以看見奕含所預設的留白,她的所有愛、痛皆在於此。《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對我而言是“我不願認作文學的文本”,壹方面,我總認為文學的世界離我甚遠,根據這個認知,奕含的小說會因為我的主觀意識而喪失***感,我很害怕無法對她感同身受;另壹方面,引奕含自己的話——“如果妳感受到美,那壹定是真實的,如果妳感受到痛苦,那也是真實的”,我想讀畢後不會輕易地放下這本書,亦不會輕易地飽嘗過獵奇後走得很遠,我可以看到的是,奕含始終在於起點之處,通過文學向她的讀者講述為什麽而出發。

在講述我個人感官所得之時,我想摻雜入奕含的個人經歷,讀者或許與我同有“不忍卒讀”之感,那請不要將它匆匆丟下,因為我們正在揭開壹個又壹個真正的房思琪,掀開那血肉之軀,什麽都是真實存在著的。

林奕含的人生若用壹個字來延續,定當是“愛”,她的生命充滿了愛,無論是對文學,又或是對惡人,所以她的故事充滿了寬宥性質,這個詞語貫穿進林奕含最後的時光,細細說來,有這樣幾種體現:前段時間我有看到陳國星的水軍在ptt上大肆留言:壹個女孩子真的經歷了這些,怎麽還會笑得出來?壹定是臺灣媒體的炒作,為了嘩眾取寵吧。旁邊,是壹張奕含的生活照,照片裏女孩的笑容很空洞,有種體面的禮貌之意,也就是如此笑容引來水軍網友的詬病,再說出自己的真正初衷——鼓吹大家保護陳國星免受網絡暴力。如此用詞,引來眾多網友的唾罵,我沒有壹種看到壞人被制裁的解氣心情,現在的爭論有多熱鬧,臨終前的林奕含就有多落寞。在水軍網友的眼裏,陳國星是應該被寬宥的,同時,網友本身亦是被寬宥的,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林奕含的社會認知裏,來源於方方面面——因為家庭教育尊師重道的美德,她不得不愛上狼師;因為對他人失禁的愛和純凈的心地,她不得不看到那些辱罵,林奕含必須看過去,再用文學表達理解與寬宥,如此,才能存活。抒發是她的所有武器,痛苦與磨難鋪陳在日記本的壹撇壹捺,人生被殘忍地分開——“橫豎壹張病床,壹迷路就是八年”。

八年了,含笨笨受不住了,她走了,臨走前,奕含給最好的閨蜜美美發去了遺言“I wished so much that I was killed the first time I got raped.”(我多希望,在我第壹次被強暴的時候,我就已經死了。)人生許多無奈,對林奕含而言,死,要好過活著,妳知道嗎?最可怕的不是“林奕含就是房思琪”,而是“林奕含不僅是房思琪,還是郭曉奇、餅幹,卻沒能成為幸福的伊紋”,奕含沒能找到伊紋,就已經死了。如果我們再予這個故事豐富的想象力,那麽細思極恐的是——曉奇的爸爸媽媽和李國華對峙,林奕含的爸爸媽媽和陳國星對峙,曉奇墮落了,我卻不敢思考這是不是虛構,奕含采訪時候所說的壹切與小說的語言構成壹條強大的關系網,她說“我本可以沒有任何縫隙的和父母之間的關系”,後來她走了,僅使在天堂還是可以看見陳國星的招牌,沒人將它打落下來,臺灣人或許會說:這是我最憎恨臺灣法律的壹次,但壹個終極命題是:法律經常不代表正義。壹個反問句:我痛恨我只能表達嗎?

讓我們好好將奕含的人生壹幀壹幀放大,去看看她心裏的人情冷暖——2017年2月,林奕含處女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在遊擊文化出版社出版,提到這個故事的創作初衷時,林奕含說:“這絕不是壹本控訴的書,壹本憤怒的書,而是壹本有關於少女愛上了誘奸犯的故事。”她說“故事”,此詞極具中性感,壹如奕含小說裏的用詞與剖析,壹個全知角度,壹個可以看清所有人內心的角度,壹個實際殘忍的故事。“是他們找到我,這個出版社的人都是有理想的,他們的生活很真實,會擔心所謂柴米油鹽······”奕含說的這些在後來的采訪視頻中被刪減掉,也許錄制方認為無關緊要,但我可以看見她在外界人認作“舒適的物質生活”中接受精神上的磨難,有時候我真的會相信命運這壹說法,且若是幸福與痛苦永遠守恒,林奕含的人生是極好分類的——16歲患上抑郁癥,26歲離開,十年的時間荒唐過去,問原因?李國華。

很顯然的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林奕含真實的生活寫照,書中的房思琪是縮小了的奕含,奕含在16歲被補習班國文老師陳國星誘奸,對方利用她的自尊與善良對其實施強暴,而年幼的林奕含承受不了如此惡心的事實,於是從文學的角度欺騙自己,由老師的情話裏看到他的“愛”,自以為是真實了,實則只是陷阱。看了很多不良評論,說的最多的就是:“她傻嗎?為什麽不會報警?”針對這個問題,我想說說我的看法:奕含自小生活在壹個優越的家庭,父親是臺灣名醫林炳煌,從小到大林奕含都十分優秀,更是成為臺南女中唯壹壹個滿級分考生,曾被臺媒稱作“長相漂亮的滿級分寶貝”,如此完整而完美的人生,試問在遭受了生命巨大汙點之後豈能輕易忘記?奕含沒有選擇報警,亦沒有告訴父母,只因為她深深記得寬容、替他人著想,若是報警,父母顏面掃地,且對方權勢滔天,亦不壹定會受到應得的懲罰。其實作為壹個讀者,我還認為有第三點原因,則是奕含對於陳國星有壹定的愛慕成分,也許是欣賞,也許是崇敬,於是這個文學女孩天真地相信了陳國星言語上的媚詞,自以為“我愛老師,老師愛我,我們就是合理的,老師對我做什麽都是合理的”,從此,壹份林奕含自以為的“自由戀愛”成為她所有的生活,服帖著如此壹個精心的理由,奕含慢慢站起來,直到後來,她考上政大中文系後,陳國星在那個暑假約她見面並給她介紹他的另壹個女朋友:“這是培培,培培愛我,妳也要愛我。”奕含崩潰。這壹次的失落讓她沒能走完學業,輟學後,奕含還看到更多被老師脅迫的女孩,壹如書中的曉奇與餅幹,陳國星利用黑社會背景對女孩實施性虐待,買通奕含身邊的好友更改口供,奕含嘗試過網絡曝光,卻只是被壹些不認真對待的網友當成玩笑——“還不是被插得很爽”“鮑鮑換包包”······奕含的心黑暗了,她失禁的愛終於露了原型,她意識到這麽多年來陳國星從未愛過她,她只是壹直在欺騙自己,奕含的痛苦終於積澱到了極致,再也無法飽和了。2017年,寫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後,林奕含於私人住所內上吊而亡,死時獨居。

這個故事的前因後果相信已經在眾多媒體的筆墨下廣為人知,但我希望我能表達的不僅僅在於此。在五刷《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後,我難過地評論它是壹本致郁的書,盡管我知道如果奕含在世時壹定會感嘆——“我多麽羨慕妳啊。妳僅僅只是讀不下去,可我還要面對我的人生啊。”她在書裏喜歡壹句壹個結尾,好像壹個句號就可以扣上她的壹段人生,好像後來與先前可以毫無關系,好像奕含可以像那些故作聰明的人提出的那些意見壹樣過活——“妳只要去看書啊,妳只要去旅遊啊,妳只要去聽音樂啊”,不得不承認,奕含的痛苦是無法和解的,社會中的人們無法對其抱有感同身受,亦沒有予她的痛苦以熱切的想象力,奕含受苦了,奕含死了,全社會都是幫兇。後來的很多夜裏,每每處於壹個寧靜的環境裏我就會思索奕含的人生,因為網上的視頻資料並不多,所以我只好從這份委和裏看到,我想講講我的深有感觸。

壹、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書裏很多地方有寫道:“很多年以後,思琪······”我能想象到奕含是如何痛苦地背叛書寫順序,卻還是加上了當下現狀,那是言而由衷,那是不忍而下。偶然看到書評中有激進者稱其“矯揉造作,修辭眾多”,我想在這裏引壹下奕含自己的想法:“很希望有人說寫得很好,最好是稱贊與核心無關的修辭,就離我比較遠,就好像它代替了我的痛苦”。又看到那些戲謔著的人,不僅撇嘴:妳所認為的咬文嚼字,是壹個人的求生,妳不可以否認他人對生命的求愛,因為妳根本不懂這對於生命的意義。很多人看奕含的故事僅僅只是在看故事,卻根本忘記了期間的生命是真實存在的,這就是奕含所言“我害怕消費任何壹個房思琪”,她做到了,因此沒有透露出陳國星傷害的另外幾個女孩的姓名,但有的讀者,有的社會人卻沒有做到,他們只是在嬉笑,只是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肆意施舍、掠奪,我為奕含感到悲哀,只因為這樣不好的事情偏偏發生在這樣好的女孩身上,但是換言之,若奕含只是如文中怡婷壹般,沒有絕色,沒有靈犀,陳國星又怎會看上她呢?美麗本無錯,錯在褻瀆美麗的人身上。讀畢,我只覺得輕待了奕含的痛苦,我好抱歉,可當我打算轉身寫上壹封信表達我的悲痛的時候才發現,奕含已經走了兩年有余了······

二、讀群友聊天

網上有“房思琪研究會”的聊天室,我很慶幸所有人的認真與嚴肅,每每

談到奕含,總是嘆惋不已。群裏有很多厲害的人物,他們看完了奕含閨蜜美美的直播於是將直播內容整理成文字版本(美美就是前面提到奕含遺言的收件人),內容如下:林奕含最後的好友美美出鏡披露。讓她兩年來意難平的是什麽?“既然妳們都說‘不能小說辦案’,那為什麽危機百科上林奕含案的‘合意交往’這種不屬實的定調又全被妳們奉為真相到處引用呢?”?美美:剛才跟林爸爸通完電話,每次跟林爸爸都要說很久。我可以感受得到,很多事實必須通過壹再演說才能被人接受。林奕含說我“說話時字跟字之間很寬”,哈哈。今天直播我要說的話其實都是我跟檢察官說過的證詞,這些證詞都是林奕含親口跟我說過的話。我不曉得大部分人怎麽想,但我知道遇到性侵、強暴、誘奸、性暴力的人會怎麽表達她遭受的壹切,很多表達與大家相像的不壹樣。奕含兩次比較明確跟我表達她遭受誘奸的情境都很迂回。第壹次是在我大三的時候,有壹個下午我和她壹起去上課的途中我收到壹條短信。短信的內容是她用第三人稱講了壹個故事,這條短信的內容我曾經托人發布在網上,大家可以找《小森的故事》。

(我就說非死不可的網友很友善啊,到現在還沒有壹個人來噴我“閉嘴,妳神經病”之類的,可是在ptt上都是謾罵,因為非死不可是實名制嗎?喔,有人要噴我了,我很接受挑釁的聲音。)那條短信很明顯就是她無法用第壹人稱敘述發生在她自己身上的事情,在多年以後,她告訴我這條短信曾經發給不同的好友,這其中包括了新聞報道裏的所謂“閨蜜”世世。我曾經拿著《小森的故事》去質疑新聞報道及《不起訴書》裏提及到的兩位“閨蜜”,實際上林爸爸林媽媽從未稱此二人為“閨蜜”。我曾在非死不可問過這兩位“閨蜜”:妳們不也收到這條短信了嗎?林奕含說自己是被強暴的,而且還不止壹次。為什麽妳們不承認?但由於我當時的賬號已經丟失,所以現在找不回她們回答我的內容。因此,如果有需要的話,這兩人可以來挑戰我,求證我們是不是有過這番談話、為什麽她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第二次是在2016年8月11日,我後來才知道原來奕含在每年有幾個日子都會發作病癥,如癲癇、頭痛等,其中壹個就是8月11日。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我在臺大醫院候診時,收到奕含發來的短信,說:我很不舒服,我不知道我表達得是否精準,可是每次我想到自殺應該都不外乎精神疾病和被誘奸這兩個原因的影響。她在短信裏又問我:我可不可以查壹個名字?我說:什麽名字?她就請我查在當時臺大補習班(臺大補習班離臺大醫院超級近),我後來才知道,他原來我們的距離那麽近。呃~好惡心。她叫我找臺大補習班那個老師的名字,她跟我說是姓陳。我當時當然不知道那個人叫“陳國興”我當時不在意他叫什麽名字,我當時滿腦子都在想:奕含怎麽了,我該怎麽辦?她跟我說:姓陳的就是“那個人”。她問我:我想去找他,妳可不可以陪我?我說可以,當時我媽在我身旁,媽媽也說OK。但是奕含又問我:“如果我寫壹封信去告訴陳,妳不要再傷害小女生了,不要再教書了,妳說他會不會聽進去?”我跟她說:應該不會。然後奕含跟我說:我不想再自欺欺人了。所以我們後來就沒有去找他了。

林奕含的這兩段話,還有在2017年4月26日晚奕含發給我的短信:我很想死。I wish so much that I was killed at the first time I get raped.她說的是“raped”,而且這確實是她在自殺前所想的事情。

以上都是沒有被媒體報道出來的細節,我不懂這是為什麽。如果說“不能小說辦案”,那為什麽,妳們現在可以去危機百科上看,今天我打電話給林爸爸,因為我準備開直播,林爸爸就說他最在意的事情是危機百科上的“林奕含”詞條會被別人當成事實來引用,其實那上面很多都不是事實。比如整件事被定調為“合意交往”,林奕含說:“這是壹個愛上誘奸犯的故事”。誘奸犯的故事,是揭露罪行。以及在書的後記,大家可以翻開來看看,《後記》不是虛構成分的地方,她寫道:“我怕消費任何壹個房思琪。我不願傷害她們。不願獵奇。不願煽情。我每天寫八個小時,寫的過程中痛苦不堪,淚流滿面。寫完以後再看,最可怕的就是:我所寫的、最可怕的事,竟然是真實發生過的事。”(這個時候就可以看出成績的差距在於記性,我很多句子都記不住,但林奕含她就可以隨隨便便就背誦出兩三句的人,哈哈)

《小森的故事》內容如下:美美,我跟妳講壹個故事,故事有點長:

很久以前,有個小女孩,她叫小森吧。小森18歲的時候愛上了她的補習班老師,十八歲以為那是愛。高中畢業後某壹天,小森被老師強暴了。那時暑假,小森失眠了壹個禮拜,又陸續被強暴了幾次。小森下了壹個決定,她要愛上這個老師,實實在在的愛,不然實在太痛苦了!她喜歡聽老師說話,但她不想要發生關系。小森陷入壹種系我滿足的戲劇性。她以為偽裝的愛情可以讓自己疼痛的身體舒服壹點,讓自尊變幹凈,那是對當時的她來說最輕松的方法——壹個自言自語發作時說法。只要老師稱贊她壹句,她就飛快地記到日記本裏,不能不明不白被糟蹋,小森是這麽想的。愛他,那他就可以這麽做,小森的邏輯似乎並不好。很快地,這個affair就被小森的爸媽發現,小森被狗壹樣關起來。小森的爸媽對她咆哮:“妳跟壹個老男人上床!”小森心裏想,這應該是壹個被動句式,是“被”,不是“跟”。為什麽爸媽都不聽她講完完整的故事呢?連爸媽都這樣,於是小森又下了決心,以後無論誰都不會聽見真實的故事,她不會講給任何人的!

此後,小森試遍幾乎所有自我毀傷的方式,因為沒有辦法從編織的悲劇裏脫身,她覺得自己是***犯。

壹直到二十二歲,五年小森每天晚上都做壹模壹樣的惡夢。夢境是男上女下姿勢裏女生的視點:棕色的肩膊、海壹樣起伏的天花板,每晚都痛到夢裏的小森以為夢之外的現實有東西在戳刺她的下體。小森遂害怕睡覺,每天半夜酗咖啡。不可能都不睡,趴在桌上十分鐘也夢到。小森覺得自己壹、定、會、發、瘋。

小森有幾個親密的女生朋友。她們在這許多年常常問她:妳還在想他嗎?小森覺得很奇怪,因為犯錯的不是她,可是她老被責難。女生朋友不懂小森說她們“正常”是什麽意思。

正常的意思是,跟妳發生性行為的人喜歡妳;正常的意思是,先牽手、再擁抱,然後接吻;正常的意思是,功課壓力大到倒頭就睡,甚至失眠也好。

小森想要的只是壹點理解而已。

直到去年,小森遇見另壹個女孩,就叫她S妹妹吧。S妹妹跟小森聊了很多,原來在小森之後緊接著就是S妹妹。S妹妹被那老師強暴以後就休學了,她爸媽怕她被大學教授欺負。有壹次,小森鼓起勇氣在網上講了老師的事,被噴出翔。而且S妹妹的家被噴漆,S妹妹收到壹封信,信裏是S妹妹學校的學妹被施虐的照片。那學妹現在在療養院,療養院與小森待過的精神病房不壹樣,療養院的俗稱就是瘋人院。

至此,小森又陷入不可自拔的痛苦,再次休學了。小森發現她不能夠再用愛情悲劇來自我欺騙了,必須面對現實。但現實好臟好臟。小森常常覺得自己的身體臟掉了,連心也臟了。她當初以為會讓自己輕松的說法其實是最殘酷的說法,是自尊心讓她選擇這樣的說法。待在老師身邊,天天被他強暴,然後告訴朋友:我們在壹起。這是什麽樣的自尊心啊!

小森確實愛過老師,但那是從犯對主犯的愛,自尊心讓小森從愛情悲劇故事脫身後又進入受害者自責情結。

這許多年,小森的爸媽監視她,用言語鞭笞她;小森的朋友規勸她、輔導她,但沒有人聽她說完全部的故事。故事先到這。

看完之後,群裏有人評價:這也太明顯了,基本上奕含就是在作直白敘述了。

群友2:是啊,除了名字做了替代,而“小森”可不可以就是“小林”?

群友3:世世和采很明顯被收買了。

群友4:只是奕含臨死前好像和她們和解了。

群友2:美美是世界上最愛奕含的人了。

群友3:奕含其實什麽都知道,只是她沒有力氣了。

群友1:如果她們站出來就好了······

說完這些後,群裏陷入了壹片沈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