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臺梭利教學法是由意大利著名兒童教育家瑪利亞·蒙臺梭利創立的。其目的是幫助孩子自然成長。不同於傳統的教育方式,蒙臺梭利教學強調動手和自我教育,註重培養孩子的秩序感、專註力、獨立性和手眼協調能力。
不僅僅是學習和玩耍,還有工作。
在我們看來,兒童的生活是壹場“遊戲”,而蒙臺梭利認為,兒童有學習的能力和需要,這種學習活動叫做“工作”。
“遊戲”是壹種玩耍,在遊戲的過程中,在玩具的使用中,孩子獲得快樂。相比之下,遊戲側重於讓孩子邊玩邊學,更具娛樂性。而“工作”對自我和社會秩序的建構有著積極的作用。孩子通過工作逐漸提升自己,完善自己。在蒙特梭利教室裏,孩子們將獨立完成他們的“工作”。即使期間出現錯誤,也不要幫他們改正。而是讓他們自己發現自己的錯誤,自己改正。
自由獨立,但不自由放任。
在蒙臺梭利活動中,孩子最大的感受就是快樂,因為他是這個環境的主人,擁有絕對的自由和尊重,快樂地成為自己。
活動中,沒有人告訴孩子妳應該玩什麽,孩子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感興趣的,充分發揮了自主性。蒙臺梭利教學法對孩子最大的收獲,不在於掌握了這個工具的用法和從中學習到的各種知識,而在於孩子有了主動學習的欲望。從此,孩子知道自己需要什麽,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主動學習。
蒙臺梭利教學中最重要的原則是給孩子足夠的自由,但這種自由不是放任的,也不是任意的。在蒙臺梭利教學中,孩子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和決定,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選擇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而是選擇需要做並且是正確的事情。孩子在自由的時候,也要遵守紀律,學會服從秩序,成為壹個自律的人。
蒙臺梭利·索利認為,孩子壹出生,感覺器官就開始感知和吸收周圍環境中的信息。孩子有視覺、味覺、嗅覺、觸覺、聽覺等基本的感官能力。這些感官能力決定了兒童可以根據這些能力接受環境中的信息。
蒙臺梭利的教育內容基本分為五大類:日常生活教育、感官教育、數學教育、語文教育、文化教育。剛進入蒙臺梭利課堂的孩子,以日常生活訓練為主,然後進入感官教育,再在感官教育的基礎上進入語文教育和數學教育,最後進入文化教育。
蒙氏教具采用進口實木制作,質量上乘,配置專業,分為0 ~ 3歲、0 ~ 6歲蒙氏教具多達100多個品種。& lt/FONT & gt;
蒙臺梭利的教育理論基於她對兒童及其發展的理解,即她對兒童及其發展的看法。在這壹點上,她受到了盧梭、裴斯泰洛齊和弗羅貝爾關於自然教育和自由教育的觀點的極大影響。同時,她根據自己的實踐和實驗進行發展和完善,形成了自己對兒童和兒童發展的特殊看法。
孩子生來就有“內在活力”或“內在潛力”,這種活力是積極的、主動的、發展的,具有無窮的力量,它是按照遺傳決定的生物規律發展的。教育的任務是激發和促進兒童“內在潛能”的發現,使他們按照自己的規律自然而自由地發展。
兒童是活生生的人,他們有自己的興趣和需求,與外界環境積極互動,從而不斷發展。教育者不應該把他們當成可以隨意裝的容器,而應該愛孩子,積極觀察和研究他們,發現他們內心的秘密,尊重他們的個性,幫助他們在自由自發的活動中自然發展。
兒童的發展是壹個持續的過程,教育者應該創造條件保證和促進兒童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