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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的拾骨習俗是什麽?

壯族的喪葬形式,在歷史上有巖葬、懸棺葬、火葬、土葬,自清明以來,土葬逐漸流行。到了現代,以土葬為主。盡管現在政府大力倡導火葬,以節約耕地,減少浪費,但當地壯族仍然延續傳統的土葬習俗。

土葬習俗

1、報喪。壹俟人死後,死者的兒子或女兒便找壹同伴拿雞或豬肉到舅家去報喪。報喪者到舅家門外便燃放鞭炮以示報喪(絕不能徑直走進去),表示家裏有人去世。

2、請水。即買水回家給死者洗滌屍體(投硬幣或銅錢於水中,以示向河神買水)。桂中地區壯族認為,人死後,壹定要用水清洗幹凈,才能進入陰間。所以,凡人死後都要立刻買水回來給死者清洗幹凈。準備入殮的傍晚由死者的長女點著壹把火帶路,孝男、孝女、孝孫及親屬隨同到河邊取水。孝男或孝女投放幾枚硬幣於水中,然後挑著水回家,水中放入柚子葉(人們相信柚子葉有避邪的作用),稍加熱後用毛巾沾水為死者浴身。擦洗完身體後,男的還要洗頭、剃頭戴帽;女的則梳妝頭發包好頭巾,目的是讓死者幹幹凈凈、體面地到另壹個世界去生活。

3、入殮。凡年事已高者在世時壹般都自己或叫兒子為其準備好壽板。入殮前水腫死者要在棺材底灑壹層草木灰,可以吸取屍體流出的水,防止其流出棺材外。然後,由兒孫們將屍體放入棺材中,並由長子將五或七層白布從頭到腳蓋住死者。最後封棺(第壹顆釘由舅父或舅家人釘,其余的由長子負責完成),並在棺材底下點燃壹盞燈,並放壹只活公雞。(燃燈以示照亮死者到陰間的去路;活公雞以示引領亡魂到陰間)

入殮時,如果死者子女的出生時辰,經風水先生推算恰與死者入棺時辰相克,入棺時他們應回避,不許目睹死者入棺,待蓋棺後才能回到棺邊,否則會禍及自身。

4、做道場。壯族的道場看似漢族,但其實是師公的“儺”而不是“道”,在過程中,師公需要十幾個小時不停地贊頌死者生前的為人和怎樣繼承死者的遺誌等等。其間孝男、孝女跟著道公繞圈並不時自行跪拜或按道公示意跪拜。

5、出殯。也叫“出山”。時間壹般在上午進行,具體時間由風水先生擇吉辰而定。壯族人認為,人壹旦死後就登上逍遙路,路途遙遠,只有在上午出殯,才能在天黑之前趕到超凡世界,因為只有白天才路途通達,天黑之後則會迷失方向,很難到另壹世界去了。行走途中,靈柩由八個人擡著,絕對不能碰地,也不能停下,眾孝及送喪的人員不能回頭看。若有人回頭看,就意味著喪家又有壹個即將死亡,非常不吉利。

實行二次葬則是壯民對壯族喪葬方式的最大的傳承。

壯族人壹般在死者入土後三、五年待屍體肉化筋消後拾骨,俗稱“撿金”。

1、拾骨(撿金)。壯族人“拾骨”前要做三件事:壹是請本家族長者親自到死者的墳墓,註意觀察能否“拾骨”,因為長者壹般都有辨別死者肉化筋消的觀察經驗;二是請風水先生擇最佳墳地;三是請風水先生“化命”,也就是看死者的生辰八字(陰命)和家族裏所有人的生辰八字(陽命)是否相沖相克,如有沖克則避讓。以上三件事妥當後,主家還要置備專盛骨骸的陶瓷翁,俗稱“金壇”(金,五行之首,最為珍貴,以示對先輩之尊稱)。拾骨前,長子燃香後親自破開墳土。

長子拾骨時,先從頭部依次拾起放在土沙紙上,然後用土沙紙擦屍體所有部位的骨骸,剔除附於骨骸上的泥土、草根和尚未腐爛的衣物,然後將全部骨骸由下至上按人體骨架結構順序安放入“金壇”內,上面是頭蓋骨。放好骨骸,蓋上壇蓋,外部頂上放紅紙壹張(以示吉利),兒子或孫子擡之往墳地。尤為值得壹提的是,從破開土墳到封壇口的整個過程壹直撐著雨傘,以示陰魂不能見陽;在整個拾骨過程中,親屬不許悲傷、掉淚。若淚滴在死者的骨骸上,民間認為:其壹,死者在陰間壹輩子成濺人,魂魄不能歸宗;其二,拾骨葬是幫死者遷陰宅,相當於陽間的遷新居,遷新居應該是興高采烈的,而不應悲傷、掉淚。

2、下葬。兒子或孫子們擡“金壇”到預先挖好的墓穴。至於何時安放“金壇”,則由風水先生指定吉辰。時辰壹到,主家便燃放鞭炮於墓穴中,隨後把“金壇”放入。“金壇”的中央畫有壹條中軸線,風水先生把羅盤放在中軸線上並調準分針方向,分針指向的那個山脈(龍脈),由主家自定,不過風水先生要解釋各種形勢的山脈有怎樣的象征意義。定好方向後,隨行的人員就用石塊和土,砌成半圓錐形的墳包,前面豎著墓碑,上面寫上墓主的名字,生卒年月,安葬時間及他的後嗣者。最後兒孫們回家挑來雞、豬頭、魚、飯、酒等祭祀品。

“祭煞”完畢,兒孫們擺好酒肉,燒紙燒香,燃點鞭炮,虔誠地叩拜壹番,算是安葬完畢,死者已歸祖列宗,生者完成了終身孝順之事。

只有正常死亡,死後能歸祖列宗,他們的靈魂是受人們尊敬的神。至於非正常死亡者,壯族人把他們分為兩類:壹類是夭折,壹般指20歲以下死亡的人,即稱亡靈。這類死者的靈魂不足以享受後人的祭祀,故也不能歸祖列宗,他們土葬後壹般就不再拾骨葬了;另壹類是傷亡,就是指自殺、觸電、被殺、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的人。壯族人認為這種亡靈屬於鬼類,其靈魂最兇惡,作祟之心最為強烈,因此親屬只是悲傷而哭,不搞什麽隆重的喪事,當天就匆忙草率地埋葬,並在下葬時於墓穴四周用桃木打釘,以示鎮妖壓邪,防止其鬼魂出來作祟。這類傷亡者如有後代可以拾骨葬,但他們的靈魂不能歸祖列宗。如果歸列祖列宗,就意味著以後家族代代有人死於非命。

壯族的二次葬與其他民族的二次葬並不完全相同,而是具有悠久的歷史和濃厚的民族特點。考古材料表明,在新石器時代早期的桂林甑皮巖遺址中已有壯族二次葬了。魏晉至明清時期桂西、桂北石山地區常見的巖葬,也是壯族的二次葬。道光《慶遠府誌》地理誌風俗條引《粵西叢載》亦說:“自唐宋時風俗頗多不美,如民之貧者歸罪墳墓不吉,掘棺棲寄他處,名曰出祖。”清末民國,關於壯族二次葬的記載府拾皆是,說明二次葬是近代壯族最具特點的葬俗。時至今日,壯族二次葬有增無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