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幼兒討論剛才做了哪些動作,運動到了身體的哪些部位(如:手指、手臂、腿)。 跟著節奏動起來。 學唱歌曲《拍拍手,碰碰腳》,配合邀請幼兒壹起跟著歌曲動動手腳: 啦啦啦啦啦啦 (手朝左放胸前轉動) 啦啦啦啦啦啦 (手朝右放胸前轉動) 拍壹拍碰碰碰。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為聯邦德國著名音樂家卡爾·奧爾夫( carl · orff1895 — 1982 )所創建。這是壹個獨創的音樂教育體系。它賦予音樂教育以全新的反傳統的觀念和方法,已經對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音樂教育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反思我國音樂教育的現狀,仍長期使用著以歌唱、教學樂理知識為主體的陳舊模式,忽視學生對音樂的情感激發和體驗,忽視學生在音樂學習的主體性、主動性、個性和創造性。認真研究奧爾夫的音樂教育思想和體系,我們會得到許多有益的啟示。
其實,學生在音樂學習中,本能的唱、奏、舞蹈並不是很難的,甚至可以表現出壹定的水平。因為出於本能的唱、奏、舞蹈是符合人的天性的,在這樣的過程中,學生沒有擔心“學不會”而挨訓或丟面子的精神負擔,因而都會得到各種不同程度的滿足感。這種自然流露的形式還有助於促進學生即興發揮的創造力的萌發。由於這種創造力的萌發和得到激勵,所以造就了學生學習各種音樂技巧和能力的最佳狀態,教師在這樣的教學過程中,必然成了學生學習的引導者、誘導者和參與者。愉悅身心、學習藝 術,二者相得益彰。這正是奧爾夫教學法的重要特點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