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主要學習的內容有:基本樂理、視唱練耳、鋼琴、聲樂、和聲學、曲式學、歌曲作法、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藝術概論、合唱與指揮、形體與舞蹈、音樂欣賞、音樂教學論。
音樂學簡介:音樂學是研究音樂的所有理論學科的總稱;音樂學在不同時期的研究對象和側重點是不同的,音樂學除了基本的研究對象外,還研究歷史和壹切個人和民族的音樂行為,即音樂的生理行為、創造行為、表演行為、審美行為、接受行為、和學習行為。
音樂學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史論、音樂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接受音樂理論與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音樂研究、教學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音樂學培養目標:該專業培養具有壹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和系統的專業基本知識,具備壹定音樂實踐技能和教學能力。
能在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院校、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機關、出版及廣播、影視部門從事教學、研究、編輯、評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學音樂好處
在音樂學習過程中,可以通過音樂表達自己特殊的情感,可以宣泄不良情緒;我們演唱或演奏壹個動聽的曲目,可以怡情悅誌。
音樂是聲音的表現藝術,那奇妙的音符給了學人們豐富的想象,對邏輯思維能力及跳躍性思維提供了無限的空間,人們可根據自己的想象來詮釋自己心中的音樂。比如樂器演奏,本身就是對大腦各方面能力的練習與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