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簡譜1、2、3、4、5、6、7,拼音為 do lei mi fa so la qi,漢字為哆來咪發嗦拉西哆。
樂譜是壹種以印刷或手寫制作,用符號來記錄音樂的方法。不同的文化和地區發展了不同的記譜方法。記譜法可以分為記錄音高和記錄指法的兩大類。五線譜、簡譜和點字譜都屬於記錄音高的樂譜。吉他的六線譜和古琴的減字譜都屬於記錄指法的樂譜。
1、中國古代就有“宮,商,角(jue),徵(zhi),羽”五音,對應簡譜中的1 2 3 5 6,是樂譜的基本音符,在譜曲時古曲用這五個音。在譜曲時是以它們其中的壹音定調,只有在樂曲中才會體現音節,幾分音符和音的長短。如雲南民歌《小河淌水》就是這樣譜曲的,整首歌裏沒47兩音出現,是傳統民歌。
2、簡譜,是指壹種簡易的記譜法。有字母簡譜和數字簡譜兩種。壹般所稱的簡譜,系指數字簡譜。數字簡譜以可動唱名法為基礎,用1、2、3、4、5、6、7代表音階中的7個基本音級,讀音為do、re、mi、fa、sol、la、si,休止以0表示。每壹個數字的時值名相當於五線譜的4分音符。
數字簡譜的雛形初見於16世紀的歐洲。17世紀時法國天主教方濟名會教士J·J·蘇艾蒂加以改進後用來教唱宗教歌曲。18世紀中葉,著名的法國思想家J·J·盧梭再加改進,大力倡導,並編入他的《音樂辭典》之中。19世紀,經過P·加蘭、A·帕裏斯和E·J·M·謝韋3人的繼續改進和推廣,才在群眾中得到廣泛使用。因此這種簡譜在西方被稱為“加—帕—謝氏記譜法”。
19世紀末葉,簡譜傳到日本,再傳入中國。1904年沈心工編著出版的《學校唱歌集》是中國最早自編的壹本簡譜歌集;之後逐步普及到各地的學校,30年代隨著救亡歌詠運動的開展,簡譜得以在群眾中廣泛流傳。
由於簡譜的記法與中國的工尺譜(流行在中國民間的壹種文字譜)相當接近,因此在中國簡譜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就世界範圍而言,中國是把簡譜吸收得最好、最發揚光大的國家。而五線譜,通過以西方為中心的音樂教育體制,已基本通行於各個國家,在學校裏已是必修項目之壹,它為世界音樂統壹於壹譜提供了基礎。
3、五線譜,是世界上通用的記譜法.在5根等距離的平行橫線上,標以不同時值的音符及其他記號來記載音樂的—種方法。五線譜的每根線以及線與線之間的空間,自下而上分別稱為第壹線、第二線、第三線、第四線、第五線和第壹間、第二間、第三間、第四間。
線和間如不夠使用,可在五線譜上方或下方增加線和間。加線及加間各分別稱為上加第壹線、上加第壹間,下加第壹線、下加第壹間等,各代表壹個音級。這些音級的固定高度根據所用的譜號來決定。譜號有三種:高音譜號,又稱G譜號,低音譜號,又稱F譜號,中音譜號,又稱C譜號。
五線譜為適應不同音域的人聲和樂器的需要,並避免過多的加線,有多種譜表,其中常用的有五種:即高音譜表(用G譜號):低音譜表(用F譜號)、女高音譜表、中音譜表、下中音譜表(後三種用 C’譜號)。女高音譜表現已不常應用,中音譜表僅用於中提琴,次中音譜表常用於大提琴、大管、長號的較高音區。此外還有上低音譜表、女中音譜表等。
4、點字譜,是壹種適合盲人使用的記譜法。分為六點制樂譜(現行的)和12點制樂譜(革新的)兩種。六點制樂譜,由法國盲文之父路易·布萊爾(Louis Braille)發明,壹方點符只能表達樂音的音名和時值(全音符至64分音符),音組另需壹方點符。12點制樂譜,在《12點制三拼點字》的基礎上發明而成,像簡譜壹樣,壹方點譜可表達壹個完整音符(時值、音名和音高),樂譜表達力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