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認為音樂劇來自英國喜歌劇 (Comi opera)或歌謠歌劇(Ballad opera )插科打揮,胡鬧耍寶,因此被稱為“音樂喜劇”。
音樂劇有類似於歌劇的地方,但是音樂劇除了具有歌劇的基本特征(即:將各種藝術表現形式於壹體,是壹種充滿動態、動力、動感的藝術,劇中的音樂、戲劇的劇情、人物性格與命運、舞蹈場面的表演,都必須在時間流動過程中逐步戰線,是壹個不斷變化的過程。)之外,更強調音樂的可聽性,特別是不同演唱風格在同壹種音樂中的統壹,有時會將美聲唱法與通俗唱法捆綁於壹體,體現了古典與流行的完美結合,這是歌劇藝術表演形式中所沒有的;此外,音樂劇也更註重舞蹈在劇中的作用,音樂劇認為舞蹈在音樂劇中起到了重要的烘托劇情的作用,也更增加了音樂劇的審美效果。所以說音樂劇中的舞蹈演員大部分都是既有技術性突出的演唱又有高超的舞蹈水平,這是歌劇中所不能達到的,也更是舞劇中所欠缺的。
音樂劇的審美:
在音樂劇中,作曲家與詩人、舞蹈家、導演、舞臺美術家、服裝設計師齊心協力,調動各種藝術的最佳表現力與發揮他們的優勢來塑造人物的形象、性格,刻畫人物的情態與內心體驗,使劇情、音樂的發展與人物的命運同步進行,逐漸深入,不斷掀起高超,使欣賞者的情感體驗在綜合藝術多種表現力的作用下進行,更豐富、更強烈。
歌劇
欣賞者在歌劇藝術的審美中,視聽覺感知的互補、交融,較其他音樂體裁的欣賞突出。人們既要通過聽覺感知在時間流程中展現的音樂,又要通過視覺感知演員在舞臺空間上的動態,感知人物的交流、表情、動作、造型以及烘托劇情發生的特定環境、時代、區域的布景、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