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在綿延數千年的文明進程中,不僅創造出豐富多彩的傳統音樂類別、品種,同時亦在音樂藝術實踐基礎上進行哲學思辨和理論研討,相繼產生出篇幅浩繁的音樂理論著述。相傳孔子刪定古代經典《六經》,《樂經》是其中之壹(已佚)。而《周禮》中有“大司樂”章,《禮記》中有《樂記》篇;墨子曾作《非樂》,荀況曾撰《樂論》。以後各代官方亦多修樂律,史籍中亦多撰樂書、樂誌和樂學篇章,文人學士們的樂論、樂律著作亦不斷湧現,其中壹部分至今流傳,有的具有很高的學術水準和研究價值,這是壹部極為寶貴的傳統音樂理論遺產。
樂論是音樂社會學、音樂美學、音樂表演理論著述,篇目眾多,其中不乏思想深邃的佳篇,較有代表性的如《樂論》、《樂記》、《聲無哀樂論》、《唱論》、《豁山琴況》等。
《樂論》和《樂記》是音樂社會學著作。《樂論》為戰國後期思想家荀況(約前313~前238)音樂言論輯錄,由其門人弟子纂輯而成。《樂記》保存在《禮記》和《史記》中,《禮記》題為“樂記第十九”;《史記》題為“樂書第二”,作者和成書年代尚無定論,歷史上有西漢河間獻王劉德等人撰(《漢書·藝文誌》)和戰國公孫尼子撰(《隋書·音樂誌》)兩說。此兩部著作較集中地闡述了儒家學派的音樂思想,論述所涉大部分為音樂社會學內容,其要點是:
音樂產生和形成過程。“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幹戚羽旄,謂之樂”(《樂記》)。此指出音樂產生於人的感情,人的感情變化則是客觀事物影響的結果。人因外物激動就表現為“聲”,“聲”的變化被組織起來就成為“音”,“音”按壹定規章奏唱,並加上舞蹈,就成為“樂”。同時還提出“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樂記》)。此概括地闡述出“樂”的形成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