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表演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1986年~1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制成,大多鉆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鉆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鉆壹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準確有壹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系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壹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壹歷史事實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壹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在這之前,中國音樂壹定還存在壹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塤、陶鐘、磬、鼓等。這些樂器分布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鐘、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塤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在中國古代,有關音樂方面的書籍不下三百種。孔子是春秋時期著名的教育家,同時又是壹位音樂家,他曾寫過許多論述音樂的隨筆,可以在論語中看到他對音樂的壹些評論。孔子在古琴方面的造詣很高,他能自己作曲,並把悲哀與歡樂付諸琴韻之中。孔子把琴藝親自傳授給弟子,在他的三千弟子中,通六藝者就達七十二人。他的教學內容,可稱為“詩、書、禮、樂”。“禮”是謂理天地陰陽之秩序,“樂”即取得和諧。在孔子的哲學中,道德與音樂居於同等地位,他提倡的是以音樂來提高品德。
原始時期的音樂表演和舞蹈密不可分,中國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壹直保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巖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壹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壹而二,二而壹”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對象,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壹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壹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壹代,社會已造就出壹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