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侯乙編鐘,為戰國早期文物,1978年在湖北隨縣(今隨州市)成功發掘。出土後的編鐘是由六十五件青銅編鐘組成的龐大樂器,其音域跨五個半八度,十二個半音齊備。它高超的鑄造技術和良好的音樂性能,改寫了世界音樂史,被中外專家、學者稱之為“稀世珍寶”。這套編鐘出自湖北隨州南郊擂鼓墩的曾侯乙墓。墓主是戰國早期曾國的國君,同期出土的還有其它樂器近百件。
曾侯乙編鐘是我國迄今發現數量最多、保存最好、音律最全、氣勢最宏偉的壹套編鐘。鐘是壹種打擊樂器,用於祭祀或宴飲時。最初的鐘是由商代的銅鐃演變而來,春秋戰國時期編鐘風靡壹時,和其它樂器如琴、笙、鼓、編磬等成為王室顯貴的陪葬重器。
《詩經·關睢》:窈窕淑女,鐘鼓樂之。“鐘鼓之樂”,我國很早的時候就已經有了。
《墨子.三辯》:“昔諸矦倦於聽治,息於鐘鼓之樂”可見它是諸矦、王以上享用的樂” 鐘鼓之樂為宮廷或廟堂的音樂或樂舞。
商代社會壹個最突出的特點是尊事鬼神。商人以音樂與神鬼對話。樂舞成為人們進獻、事奉、娛樂神鬼,以使人神溝通的重要手段。甲骨文中記錄有壹些祭祀樂舞,但過於簡略,很難詳考。商代的樂器,對後世影響又深遠的當數鐘和磬。用青銅鑄造的商鐘,石塊打制成的磬。商代的鼓,是以青銅鑄的仿木鼓(現存有兩件);其側面(木腔面)形狀與商代甲骨文之鼓字字形正相仿佛。
商代高度發展的音樂,為周代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周族的文化不及商,其文化技術均取之於商。周代是最早對“禮”(祭祀、朝饗等儀式)和“樂”(伴隨“禮”進行的樂舞)作出規定的時代,這就是所謂制定禮樂。據說是周初的大政治家周公開始頒行的。禮樂完全是局限於社會上層的活動。某壹等級的人,才能享用這壹等級的禮樂。禮樂制度,正是對於這個嚴密的宗法等級網的強調和固定。在各等級貴族自己以及他們之間的活動中基本采用所規定的雅樂,也就是岐周音樂,無疑能在壹定時期內起到加強宗族觀點,形成“天下壹家”思想的作用。
春秋(公元前8世紀--前5世紀)時期,開始出現“禮崩樂壞”的局面。春秋時期,宗法制度漸次瓦解,異姓不妨結盟,同姓反會相攻,宗族、血親觀念逐漸被地域性的封國觀念代替,各地區原來只能在社會下層流行的當地音樂隨之而取得了自己應有的地位。《詩經》中的《國風》是各諸侯國的本國歌詩,《國風》絕大部分是春秋時期的作品,正是春秋時期各地音樂逐漸復興才出現的現象。到後來,地方音樂甚至可以取代雅樂,用於禮儀了。
戰國(公元前475年——221年)時期,各諸侯國紛爭數百年,周王室由衰微而滅亡。
春秋戰國時期盛行以編鐘和建鼓為主要樂器的樂隊,史稱"鐘鼓之樂"。還盛行笙、瑟等絲竹樂器組合在壹起的樂器演奏形式。曾侯乙墓曾出土這兩類樂隊所用的各種樂器。這批樂器品種之多、制作之精美、保存之完好,實屬罕見。其中很多樂器系首次發現,是研究戰國早期音樂發展的重要資料。
1978年在湖北隨縣(今隨州市)出土的戰國初曾侯乙墓的編鐘、編磬及其它樂器,是迄今所見最龐大的鐘鼓之樂的樂隊配制。墓主是曾國的壹位君主,名乙;侯是爵位。棺槨在東室,室內有殉葬的女性青少年八人。此室樂器有十弦琴、五弦琴、瑟、笙、小鼓等,可組成壹個小型的絲竹樂隊。殉葬者可能是演奏這些樂器或表演歌舞的女樂。中室有墓主舉行盛大宴樂場面所用的樂隊,即"鐘鼓"樂隊的樂器。如編鐘、編磬、建鼓、排簫、笛、篪、笙、鼓、瑟等。西室又有殉葬的女性青少年十三人。所有曾侯乙墓出土的樂器無不制作精致,性能良好,達到了驚人的高度,有些甚至連今人都無法企及。
曾侯乙編鐘最為世人矚目。它由六十四件鐘組成,分三層懸掛在矩形鐘架上。上層鈕鐘三組,***十九件;中下層各有甬鐘三組,***四十五件。編鐘的音域跨越達五組,且其中間約三組十二音齊全。
(以上,作為資料,提供比較詳全。考試時,可根據答題要求,摘取其中必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