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磬]:八音之壹。玉、石等材料制成的打擊樂器。甲骨文中磬字,形同曲尺,懸掛在架上。左半像懸石,右半像用手執捶敲擊。《尚書。益稷》載:“擊石拊石,百獸率舞”,“石”即指磬。考古發現有約為夏代的東下馮遺址石磬,系打制而成,表明磬可能起源於某種片狀石制勞動工具,最早用於先民的樂舞活動,後來用於歷代上層統治者配合祭祀、宴享等禮義活動的雅樂中,成為象征其身份地位的“禮器”。
土[塤]:八音之壹。用土燒制的吹奏樂器。戰國時期趙國史書《世本》載:“塤,暴辛公所造。”《拾遺記》載:“皰羲灼土為塤。”這類傳說雖不可信,但也說明塤的歷史很久遠。浙江余姚河姆渡遺址發現有壹個吹孔的陶塤,距今約七千余年,是目前最早的實物。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遺址、山西萬泉荊村遺址、甘肅玉門火燒溝遺址、河南鄭州銘攻路、二裏崗商代遺址、輝縣琉璃閣區殷墓都有陶制塤的發現。
木[柷敔/音zhuyu住羽] :八音之壹。指木制的打擊樂器。柷,形同木升,上寬下窄,用木棒撞擊其內壁發聲,以示樂曲的起始,古代雅樂開始時擊之;敔,狀如伏虎,背面刻有鋸齒,演奏時用壹支壹端破成細條的竹筒,逆刮虎背的鋸齒,以示樂曲的終結,古代雅樂結束時擊奏。
絲[琴瑟]:八音之壹。用梧桐木等木質材料制成的彈撥樂器。《詩經》中已有琴瑟的記載:“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古作五弦,周初增為七弦。古代琴的別稱有“綠綺”、“絲桐”等;琴在先秦時代就已經是常用樂器。在我國古代文化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孔子、司馬相如、蔡邕、嵇康等都以彈琴著稱。幾千年來,琴的演奏綿延不絕。歷代琴師對琴曲的流傳和發展做出了貢獻。瑟,多為25弦,也有14弦、23弦的。每根弦下施柱,用以調節有效弦長。據長沙馬王堆壹號漢墓出土的25弦瑟,可知它是按五聲音階調弦。瑟的出現年代更早。目前出土的瑟是春秋晚期制品。唐宋以來文獻所載和明清宮廷所用的瑟,與周、漢時期出土實物已有較大差異。古代宴享禮儀活動中,多用瑟伴奏歌唱。
竹[簫管]:八音之壹。竹制的吹奏簧管樂器。單管、豎吹。古代簫多為竹制,也有玉制、瓷制的。用於獨奏、琴笛合奏或演奏傳統竹樂曲。如龠[音yue月]、形狀像笛子,短管,有三孔、六孔、七孔之分、簫,最初用壹組長短不等的細竹管按音律編排而成,如鳥翼狀,叫“排簫”,後來只用壹根竹管制成,豎吹得叫“洞簫”。
匏[笙芋]:八音之壹。竹制的吹奏簧管樂器。甲骨文中有“和”字,即是小笙,說明其起源之久遠。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實物是曾侯乙墓出土的笙,竹管14根,竹制簧片。笙管分兩排插在匏[葫蘆]制的笙鬥上。笙在春秋戰國和秦、漢之際是重要的吹奏樂器。南北朝至隋唐時期,有19簧、17簧、13簧數種。唐代改為木制。明清時期,廣泛應用於民間器樂合奏和戲曲、說唱伴奏中。芋,在戰國至漢代廣泛流行,至宋代失傳。出土的漢代百戲陶俑、石刻畫像中多有吹竽的圖像。芋的形狀似笙而比笙大。36管,後減至23管。長沙馬王堆壹號漢墓出土芋通高78厘米,芋鬥、芋嘴為木制,芋管22根,竹制。分前後兩排,每排11管,呈雙弧形排列,插在橢圓形芋鬥上。
革[鼓]:八音之壹。指皮革制成的鼓類打擊樂器。《詩經。關雉》中記載:“窈窕淑女,鐘革樂之。”《呂氏春秋。侈樂》載:“為木革之聲若雷,為金石之聲責若霆。”其中的革、木革,都是形容鼓的音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