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有時把嚴肅音樂或藝術性音樂統統稱為古典音樂,以同所謂“流行”音樂或娛樂性音樂相區別。“古典”的這壹廣義解釋,把歷史時期和風格全然撇開,因此,本來是屬於不同時期和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例如,巴赫、貝多芬、柴科夫斯基以至於斯特拉文斯基的作品,都可以稱為古典音樂。
音樂史上的古典時期基本上是屬於器樂的,絕大多數作曲家的註意力都集中在器樂的體裁與形式,聲樂的地位反而退居其次。敢於同大主教決裂的莫紮特,雖然在歌劇方面卓有貢獻,他的器樂作品也是大量的。至於貝多芬,他純粹是壹位器樂作曲家,他以革命中的英雄作為作品的主人公,為此他有時也被稱為革命的古典作曲家。古典主義的規範化確立了奏鳴曲、弦樂四重奏、協奏曲和交響曲等多樂章體裁和快板樂章奏鳴曲形式。古典風格作品中節奏與配器色彩靈活善變,而不是整樂章劃壹不變;古典作品中所有聲部、甚至於演奏的力度,都由作曲家親自寫出和標明,而不是留給演奏者演奏時即興處理。至於感情的表達,古典作品由於理性精神的影響,往往比較克制、沈著,而不是狂熱的傾訴——從這方面著眼,巴羅克風格全然不同於古典主義,它反而更接近於後來的浪漫主義的精神。
西方古典音樂是西方文明中極為重要的壹部分。西方古典音樂作品浩如煙海,而在我們的傳統印象中,由於歷史文化的原因,西方古典音樂難於欣賞,成為壹種陽春白雪的高雅文化。其實,古典音樂中有許多膾炙人口的音樂作品、片段,在我們生活中為人們所喜聞樂見。
民族音樂
在給民族音樂學下定義時,常常是從劃定其研究對象和方法著手,無論是起初的比較音樂學還是後來的民族音樂學,及今天的“Enthnomusicology”壹詞譯成民族音樂學或音樂民族學,或者幹脆叫音樂學、音樂文化人類學等爭論,都是與這壹學科自始至今研究對象的不斷變化拓展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本文僅對民族音樂學研究對象的演變作歷史性的回顧和思考。
《什麽叫民族音樂學》中對民族音樂學的研究對象進行了分類,他認為這門學科“主要探討三類音樂,第壹類有關無文字社會的音樂(music of nonliterate),第二類亞洲及非洲北部文化中的種種音樂,即中國、日本、爪哇、巴厘島、西南亞、印度、伊朗以及阿拉伯語系諸國家(和地區)的音樂文化,第三類是民俗音樂(folk music)可定義為,在上述亞洲高級文化和西方文明中,以口述方式來傳承的音樂。”
流行音樂
所謂流行音樂,是指那些結構短小、內容通俗、形式活潑、情感真摯,並被廣大群眾所喜愛,廣泛傳唱或欣賞,流行壹時的甚至流傳後世的器樂曲和歌曲。這些樂曲和歌曲,植根於大眾生活的豐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眾音樂”之稱。
流行音樂起源於美國的爵士音樂。20世紀初,美國出現了壹種由多民族文化匯集而成的爵士音樂。這種新興音樂,以它獨特的演奏(演唱)方式,刷新了聽眾的耳目,轟動了全美國,又很快傳遍西歐各國。
在今天,流行音樂所包含的內容極其廣泛。在器樂作品中,它包括豐富多采的輕音樂、爵士樂、搖擺舞曲、迪斯科舞曲,探戈舞曲,圓舞曲以及各種不同風格的舞曲和各類小型歌劇的配樂等。
流行音樂中器樂作品的特點是:節奏鮮明,輕松活潑或抒情優美,演奏方法多種多樣,音響多變,色彩豐富,織體層次簡明,樂隊規模不大,現代作品多使用電聲樂器。聲樂作品的特點是:生活氣息濃郁、抒情、風趣、音域不寬,手法通俗、曲調順口、易於傳唱;歌詞多用生活語言,淺顯易,易為聽者接受和傳唱;歌手多是自成壹格的流行歌星,發聲方法各有千秋,不受聲樂學派的約束,演唱時感情重於聲音技巧,動和自由不羈,自然親切,易引起聽眾的***鳴;小樂隊的強聲伴奏與歌聲融為壹體。由於流行音樂具備上述特點,所以就能夠和群眾連在壹起,無論文化水平的高低,都易於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