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學設計1。熟悉初中音樂課程的性質、課程理念和課程目標,掌握《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版)規定的內容和要求,了解世界著名的音樂教育體系。2.根據音樂課程的基本理念,針對初中生的身心發展和學習需求,運用學科知識選擇和處理教學內容,把握重點和難點,充分利用課程資源設計音樂教學。3.根據音樂課程的基本理念、音樂教學內容和學生情況,可以設計課堂音樂教學目標,註重學生主體,突出學科特色,體現多維目標。4.能夠根據音樂課程的基本理念、教學內容、目標和學生情況設計教學過程,能夠選擇多種方法和教學手段,合理安排教學環節。
(3)教學實現1。根據學生實際和教學內容,有針對性地運用教學方法,采取多種教學手段,積極完成教學任務。2.能夠運用自己的音樂專業知識,營造良好的音樂教學情境和教學氛圍,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能夠與老師和學生互動,互相學習。3.能夠有效地組織和調控課堂音樂教學,關註教學場景的生成意義和課堂環境、資源的客觀變化,強調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參與,鼓勵學生通過互動、互助實現學習目標。4.能夠在課堂上體現壹定的教學策略,強調情感體驗,註重合作探究,加強綜合實踐,註重目標達成,能夠在教學中面向全體學生,鼓勵學生個性發展,不斷提高音樂學習效率。
(D)教學評價1。堅持發展性和自主性評價的原則,評價和促進學生音樂能力的發展。2.能夠對學生音樂學習的過程和結果進行評價,將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三維目標貫穿評價始終。3.掌握自我評價、他評、互評等多種評價方法和手段,幫助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情況,培養學生音樂學習的自信心。4.能夠對音樂教學進行自我評價和反思,及時提出改進音樂教學的計劃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