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論著·《小說修辭學》
韋恩·布斯。布斯是美國文學批評家,芝加哥學派的後期代表人物。 《小說修辭學》於1961年初版,1983年修訂再版,被公認為當代小說理論的經典著作,也是芝加哥學派最富有實用價值的批評著作。全書***分三部,第壹部是對現代小說理論的剖析和批判,在對各種理論的批評中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觀點;第二部主要用來探討傳統小說技巧的理論問題;第三部則是對現代小說技巧的研究。
布斯首先分析了現代小說理論的兩個基本概念:展示與講述。這是作家敘述故事的兩種方式。 “展示”就是作家客觀地將故事展示給讀者,如同戲劇在觀眾面前演出壹樣,作家不在作品中露面,也不對作品中的事件和人物流露感情或發表評論。 “講述”就是作家或其可靠敘述者直接在作品中出面,對作品中的事件和人物進行評論,作出判斷。很多現代批評家認為,展示是藝術的,講述是非藝術的。布斯不同意這種觀點,他對現代批評家設立的幾條旨在維護展示方式的普遍規則進行了批評,這幾條規則分別與作品、作家、讀者和“審美距離”有關。
普遍規則之壹: “真正的小說必須是現實主義的”。布斯認為,這壹規則是教條的現實主義理論,其產主原因之壹在於現代批評家對“壹切小說”、 “壹切文學”、“壹切藝術”的概括: “壹切藝術都追求音樂的境界”, “壹切小說都努力成為詩”, “小說的本質是關於事實的興趣”·布斯指出,對存在於壹切文學作品中的普遍特性的尋求,並非始於當代,但是,盡管早期批評家討論過壹切有價值的文學類型所***有的特性,他們與此同時卻認為某些特性僅能適合於某種特定的類型。當代批評則普遍地拋棄了對各個類型的區分,因而喪失了區分不同文學類型的風格標準,由於缺乏已經確立的批評傳統,小說批評受害尤深。面對小說批評的混亂,批評家被迫發明某種依據普遍特性而設立的標準,即使因而變得教條也在所不惜。布斯這種強調根據文學類型進行批評的觀點,最鮮明地體現了芝加哥學派的特色,無怪乎西方批評界將他的理論視為“類型批評”。
布斯指出,現實主義這個術語在不同的作家那裏有著不同的含義。壹些現實主義作家追求現實主義的效果,只是為了達到其它更為重要的目的,這些作家在需要的時候可以任意地使用講述方式。另壹些現實主義作家則追求敘述技巧的現實主義形式,他們將現實主義形式本身看作全部的目的,這些作家及贊同他們的批評家所倡導的現實主義理論,往往是教條的現實主義理論,往往喜歡以展示來反對講述。布斯認為, “因為常常不能分清目的與手段而造成的錯誤,使現實主義倡導者所成就的光輝業績變得黯然失色了”。
普遍規則之二: “所有的作家都應該是客觀的”。布斯區分了客觀性的三種性質:中立性、公正和冷靜。 “中立性”是指對待壹切價值的中立態度,試圖無偏見地報道壹切事件,不論好事還是壞事。布斯指出,小說家不可能做到中立,而且中立性本身也不見得就是壹種值得追求的性質,總是存在壹些深層的價值,只有與這種價值相關的中立性才是好的。 “公正”是要求作家不要不公平地對筆下人物表示反對或贊成,布斯認為,在實踐中,任何壹位作家也不能創造出壹部完全公正的作品。 “冷靜”是指作家在作品中不流露任何感情,布斯認為,作家的感情與作品中使用的技巧或作品的成就大小沒有必然的聯系。
普遍規則之三: “真正的藝術無視讀者”。布斯駁斥了這種論斷,他指出,作家與讀者之間的交流活動,是文學存在的根本原因,但在當代批評中卻遭到漠視和否定。這種敵視讀者的態度來自各種關於純詩或純藝術的理論,這些理論都要求清除公開的修辭因素,以便剩下來的都是構成本質、內在關系的純因素。但是,布斯反問說,“如果受到尊崇的作品大多數都被修辭所玷汙,這種修辭本身是否有值得尊崇之處呢?如果最偉大的作品之偉大都依賴於它的‘不純’,而最純的作品也會很拙劣,那麽,將純凈的程度作為普遍標準就是無意義的了”。
普遍規則之四與審美距離和讀者的感情介入有關。當代批評家攻擊許多所謂的非審美因素,比如情節和感情介入,這種攻擊是基於當代對審美距離的重新發現。布斯認為,審美距離事實上是許多不同的效果,有些效果對某種作品來講是非常不適用,更重要的,距離本身決非是目的,追求的距離處在壹條軸線上,而這種追求的目的,卻是促使讀者在另壹條軸線上的介入。布斯認為, “小說結構本身,因而連同我們對它的審美理解,就經常是建築於這種實用的、就其本身來看是‘非審美的材料’之上”。
布斯繼而對小說視點進行了新的劃分,他的區分如此細致周密,致使小說批評家認為關於視點的討論到布斯此書已經詳盡無遺了。但布斯又指出,小說技巧的實際問題,不能通過討論小說的普遍規則或關於視點的規則得以解決,只能通過研討具體作品才能解決,因此,他在第二、三部中轉入了對具體作品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