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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生日

第三回寫到,林黛玉進賈府後,聽王夫人說起賈寶玉,便說:“這位哥哥比我大壹歲。”(第47頁)第六十二回寫到,探春和襲人談論起每個月裏的生日,襲人說:“二月十二是林姑娘。”(第867頁)

既然賈寶玉生於1706年丙戌年,則林黛玉真實的出生日期是1707年丁亥年二月十二日(乙未日,公歷3月15星期二[7]),在第九十八回1723年癸卯年二月死去,死時剛滿16歲。可是,小說作者偏偏節外生枝,不僅攪混了她的年齡,還弄出了另外壹個生日。

第九十回寫到,當年十月中下旬,賈母和王夫人論起寶玉和黛玉的婚嫁問題,賈母說:“自然先給寶玉娶了親,然後給林丫頭說人家,再沒有先是外人後是自己的。況且林丫頭年紀到底比寶玉小兩歲。”這究竟是怎麽壹回事呢?林黛玉究竟比賈寶玉小幾歲?

筆者的答案是,按實歲算,黛玉比寶玉小壹歲;按虛歲算,黛玉比寶玉小兩歲。第五章討論過“虛歲”的計算問題,不過,“虛歲”的計算按民俗壹般只用於男性,女性的年齡照實歲計算,這就是所謂的“男進女滿”[8]。

按本文的推定,第九十回所寫情節是1722年壬寅年,當年十月,賈寶玉虛歲為17歲,林黛玉實歲為15歲,因此“林丫頭年紀到底比寶玉小兩歲”。

第八十五回寫到,九月中下旬,賈政升了工部郎中,賈府上下準備慶賀。小說寫道:

這裏賈母因問鳳姐誰說送戲的話,鳳姐道:“說是舅太爺那邊說,後兒日子好,送壹班新出的小戲兒給老太太、老爺、太太賀喜。”因又笑著說道:“不但日子好,還是好日子呢。”說著這話,卻瞅著黛玉笑。黛玉也微笑。王夫人因道:“可是呢,後日還是外甥女兒的好日子呢。”賈母想了壹想,也笑道:“可見我如今老了,什麽事都糊塗了。虧了有我這鳳丫頭是我個‘給事中’。既這麽著,很好,他舅舅家給他們賀喜,妳舅舅家就給妳做生日,豈不好呢。”(第1225~1226頁)

由這壹段文字可以看出,林黛玉的生日竟然從“二月十二”變到了九月中下旬。這又是怎麽壹回事呢?

答案是:這不是黛玉真實的生日,所謂的“好日子”,是指“女子日子”,也就是說,這壹節文字含蓄地寫出了林黛玉月經初潮的時間,賈母等人準備為她舉行“成人儀式”。

第二十八回寫到,襲人告訴寶玉:“昨兒貴妃打發夏太監出來,送了壹百二十兩銀子,叫在清虛觀初壹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戲獻供,叫珍大爺領著眾位爺們跪香拜佛呢。”(第399~400頁)第二十九回又寫道:“單表到了初壹這壹日,榮國府門前車輛紛紛,人馬簇簇。那底下凡執事人等,聞得是貴妃作好事,賈母親去拈香。”(第404頁)所謂“作好事”,就是指作“女子事”,即月經。由這些情節可知,賈府興師動眾前去跪香拜佛打三天“平安醮”,是因為元妃痛經。

女孩子作“好事”了,就表示已經成人了。馬林英《涼山彜族傳統性文化述論》壹文談及的彜族女子成人儀式,可以作為理解林黛玉成人儀式的壹個很好的參考。馬林英寫道:

作為彜族女子成熟的標誌,需要舉行公開的成人儀式。儀式的進行主要視女子發育情況即月經初潮期而定,壹般在十五至十七歲,也有個別十三或十九歲時舉行的,但不可太晚或過早。多在女子單歲時擇吉日舉行,通常由母親或年長而子女多、漂亮、能幹的女性主持,僅限成年女性親友參加,不許男子在場。[9]

按照本文的年代推定,第八十五回為1722年壬寅年,因此林黛玉初次月經的時間是15歲零7個月。當賈母等人為她慶賀時,的確沒有男子在場:

這日壹早,王子騰和親戚家已送過壹班戲來,就在賈母正廳前搭起行臺。外頭爺們都穿著公服陪侍,親戚來賀的約有十余桌酒。裏面為著是新戲,又見賈母高興,便將琉璃戲屏隔在後廈,裏面也擺下酒席。上首薛姨媽壹桌,是王夫人寶琴陪著,對面老太太壹桌,是邢夫人岫煙陪著,下面尚空兩桌,賈母叫他們快來。壹回兒,只見鳳姐領著眾丫頭,都簇擁著林黛玉來了。黛玉略換了幾件新鮮衣服,打扮得宛如嫦娥下界,含羞帶笑的出來見了眾人。(第1226頁)

如果真是過生日,實在犯不著“含羞”。在整個慶賀儀式過程中,賈寶玉根本沒有出場,此前此後亦未致壹詞。可見,這個“生日”的的確確是林黛玉的初潮。

不了解“虛歲”的計算和女子成人儀式,就很容易對以上兩個情節產生誤解,以為是“狗尾續貂”者肆意篡改前八十回的情節,違背作者原意。

關於林黛玉的年齡,還有壹處最大的疑點。第四十五回寫到,當年九月初某日,黛玉對寶釵說:“細細算來,我母親去世的早,又無姊妹兄弟,我長了今年十五歲,竟沒壹個人象妳前日的話教導我。”(第624頁)庚辰本在“我長了今年十五歲”後有夾批:“代玉才十五歲記清。”[10]

小說的描寫和脂硯齋的批語制造的時序混亂太大了,如果以此為準,對於小說時序以及人物年齡的推定必然出現前後矛盾,混亂不堪的結果。第四十五回與第二十五回同在壹年,三月中旬左右,癩頭和尚說:“青埂峰壹別,展眼已過十三載矣!”(第357頁)這說明寶玉當年才13歲,因此黛玉僅12歲。到了秋天,黛玉突然變成了“十五歲”,豈非咄咄怪事!

筆者認為,這是小說作者與脂硯齋合謀搗亂,黛玉當年的確是“十二歲”,而作者故意將“二”添兩筆改作“五”,攪亂時序。脂硯齋的批語實際上是壹個標記,特別提醒作者乃至讀者註意到真實的情況。

前文已經討論過作者改動日期和時辰以攪亂時序的情況,因此對數字減添筆畫攪亂時序也並非不可能。在黛玉“十五歲”的年齡問題上,非如此理解則無法解釋。關於作者對數字減添筆畫攪亂時序的情況,後文還將繼續討論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