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蕭》故事梗概:蕭蕭十二歲時作為童養媳出嫁,她的“丈夫”才剛剛斷奶不久。十五歲時,被比她大十多歲的長工花狗引誘失身,並懷了孕,犯下了傷風敗俗的“彌天大罪”。按照族規,她將被“發賣”,但由於“壹時沒有相當的人家來要蕭蕭”,事情延擱下來。
十月懷胎,壹朝分娩,蕭蕭生下了壹個兒子,於是全家歡喜,蕭蕭又被留下來,過上了與以前壹樣平靜的日子。她兒子長到12歲,便娶了個比他大6歲的媳婦,蕭蕭做了婆婆。
《蕭蕭》是沈從文於1929年以湘西農村生活為題材創作的壹篇短篇小說,描述了鄉下壹個童養媳的遭遇與悲劇性的命運。
小說表現了湘西民風的純樸,展示了“不悖乎人性”即順應自然人性的主題意蘊,同時也譴責了舊中國農村童養媳制度的愚昧與野蠻並對歷史文化及民族性進行了深入的思考。小說語言清新自然,寫景優美淡雅,具有濃郁的鄉土特色;情節舒緩,細節豐富而微妙。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蕭蕭》作於1929年冬,當時沈從文由湘西來到上海,他看到都市文明中人性的變異,深感失望,因此他在《蕭蕭》中創建了體現中國人天人合壹社會理想的“湘西世界”,裏面只供奉“人性”,用來抵禦現代物質文明對人的浸染和扭曲。
沈從文在《蕭蕭》中竭力表現鄉下人物“更有人性、更近人情”的品質。小說通過三個主要的階段來探討這個主題:壹、蕭蕭嫁作童養媳;二、蕭蕭被花狗誘奸;三、蕭蕭的結局。沈從文對童養媳現象處理得自然,因為是鄉下平常的事,沒有作任何道德價值的判斷。
在人性與制度的對抗中,沈從文寫的是人性的勝利。對於婚姻,蕭蕭以天然的人性來對抗;對於禮法,家人以農人純樸的天性來對抗。這樣的對抗,也是不自覺的,甚至是自我抑制的,這樣的力量看上去是弱小而偶然,但是卻院藏在這些“種田的莊子”裏。
沈從文心中所期冀的人性的“希臘小廟”由此悄然搭建。小說不乏現實主義的清醒,也寫出蕭蕭的命運帶有極大的偶然性與幸運,她壹生都為外在的力量所擺布,從來沒有自覺地主宰過自己命運。她的快樂裏頭,潛伏著無知與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