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門不當戶不對只能是悲劇。先說說男方和女方的條件。壹個是農村中專出身,壹個是上海的博士生。男的叫毛,成都人,學歷不高,當上了壹家金融公司的副總,收入還不錯,在上海發展。女子鮑是上海人,博士學歷,醫務工作者。兩人相戀後,包提出婚後不能與公婆同住。原來,毛的父母年事已高,毛想盡辦法把父母從成都接到上海壹起生活。但是包說不同意就分手。毛的父母不想影響兒子的生活,被迫返回成都。
他們結婚後,婆媳關系緊張。壹個覺得婆婆多管閑事,壹個覺得媳婦不夠賢惠。見面就吵架,毛夾在中間受氣。後來2014毛起訴妻子離婚。沒想到,官司還沒打完,毛就被查出直腸癌肝轉移。最後兩個人的離婚官司不打了,大家壹起照顧毛。然而事實上,包並沒有盡到照顧丈夫的責任。毛貼了壹張抗癌貼,上面描述了他壹年的抗癌歷程。上面寫著妻子包不經常來看他,甚至說不肯拿200萬讓自己去美國看病。
第二,毛死後,毛家人看到抗癌帖,認為包是在生毛的氣。隨後,包某的身份信息被曝光,引發了包某的網絡暴力事件。雙方關系更是雪上加霜,包某起訴了毛家。之後毛的遺囑直接撕了雙方的臉,包再次起訴毛家。在毛的遺囑中寫道,毛的北京房產歸父母所有,成都房產歸姐姐所有,所生的汽車、金融保險、公積金、退休金歸妻子和兒子所有。剩余財產由父母和妻子平分。最後老公只給孩子留了40萬,他壹分錢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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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鮑的上訴被駁回,而毛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毛覺得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再鬧也沒用,就和毛家徹底斷絕了關系。之後,毛的父母再次起訴包,要求每月探望孫子,寒暑假帶孫子回成都半個月。以雙方的關系,鮑不可能同意。最終,法院為了照顧孩子的成長,只駁回了毛父毛姆的上訴。事實上,自從毛和鮑結婚後,夫妻關系就壹直不好。毛準備提出離婚的時候,包已經準備好了。這樣的婚姻關系只能說是名存實亡。包某在毛生病後不僅沒有盡到妻子的義務,還對毛的家人長期出言不遜。最後,毛不願意把錢留給妻子也是可以理解的。連他留給兒子的40萬都履行了監護義務,父母婚姻的悲劇變成了孩子的悲劇。鮑家壹直看不起毛的教育,他們的婚姻從壹開始就沒有福氣。兩個不屬於對家的人因為利益在壹起,最後只能因為利益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