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說文學,陳丹青說繪畫,馬世芳說音樂,三種最主要的藝術形式齊聚壹堂,完美了!
《壹千零壹夜》推介的第壹本書,是美國作家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梁文道戴壹副和哈利波特同款的眼鏡,黑禮帽,黑鬥篷,黑皮靴,手裏拿壹本書,走在夜晚的北京街頭,邊走邊說,特別有魔幻氣息。
看到《壹千零壹夜》前三期的時候(前三期推介《壹千零壹夜》),我剛剛讀完《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本書是菲茨傑拉德最有名的小說,寫於1925年,而小說中故事背景正是20世紀20年代前後新舊交替時候的紐約市及長島地區。
新舊交替?是不是有點像當下的中國呢?可能這是道長選擇《了不起的蓋茨比》作為第壹本書的根本原因吧。
這部中篇小說大概講述了這樣壹個故事:年輕時候的蓋茨比是個窮困的下級軍官,但他卻愛上了富家女黛西,他自知配不上黛西但是又無法從感情中脫身,壹戰爆發,他被派往歐洲戰場,並且戰後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及時回到美國,於是黛西很快就忘掉了這段感情,與富家子湯姆結婚。
婚後黛西並不幸福,因為所有人都知道湯姆在外面有別的女人,而蓋茨比回到美國後,為了可以重新挽回黛西,壹步壹步爬到人生巔峰——他成了壹個富豪,並且在黛西和湯姆家對面建了豪宅,經常舉辦奢華無度的宴會,以期引起黛西的註意。
小說的敘述著是卡拉維,他是蓋茨比的鄰居,黛西的表親,他被蓋茨比的癡情感動,於是幫助了蓋茨比,讓倆人見面,此時的蓋茨比以為終於可以重溫舊夢,然而黛西已經不再是原來那個黛西了。
最後,在從紐約返回的途中,黛西駕駛著蓋茨比的汽車無意中撞死了湯姆的情婦,蓋茨比深愛著黛西,想保護黛西,但是黛西卻在湯姆的勸說下,離開了長島,在離開之前他陷害了蓋茨比,接過蓋茨比悲慘地死在了自己的花園裏,此時,湯姆和黛西,正在前往歐洲旅行的途中。
蓋茨比壹生癡情於黛西,最後卻慘遭黛西拋棄,甚至可以說,蓋茨比間接地死在了黛西手裏。
整部小說就在寫這樣壹個頗為悲慘的愛情故事,但顯然,愛情只是壹層外衣。“《了不起的蓋茨比》的問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傑拉德在現代美國文學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時代”的發言人和“迷惘的壹代”的代表作家之壹。20世紀末,美國學術界權威在百年英語文學長河中選出壹百部最優秀的小說,《了不起的蓋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躋身當代經典行列。”如果僅僅是壹個愛情故事,這部小說不會這樣受推崇。那它的高明之處和深遠影響到底表現在哪裏呢?關於它語言方面的特點,它的隱喻和象征,它對當時美國社會概括性卻又切實地描述,等等方面的優秀,有很多評論性的文章,在梁文道的新節目《壹千零壹夜》前三期,道長也做了詳實的推介,我這裏就不再贅述了,我只是提出自己壹點不同的看法。
很多人說這部小說寫了“美國夢”的破滅,在我看來,不然。百度百科是這樣定義美國夢的:美國夢(英文:American Dream),自1776年以來,世世代代的美國人都深信不疑,只要經過努力不懈的奮鬥便能獲得更好的生活,亦即人們必須通過自己的勤奮、勇氣、創意和決心邁向繁榮,而非依賴於特定的社會階級和他人的援助。從這個定義看來,這部小說寫的恰恰是“美國夢”的真實,因為小說的主人公,偉大的蓋茨比先生,正是壹個經過努力不懈的奮鬥獲得了更好生活的人,正是壹個被美國人推崇的“self—made man(自我早就的人)”,他出生並不好,他最後的成功——在物質方面他真的已經很成功了——很大程度上都是靠自己得到的,可能稍微有點不同的是,很多人想得到物質上的成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為了物質上的享受,個人價值的被承認,而蓋茨比是為了愛情,為了重新得到黛西。
但是不管出於什麽目的,他的“美國夢”確實實現了,他的生活比之前有了很大的提升,他可以隨心所欲地舉辦讓人瞠目結舌的豪華宴會。所以,破滅之說,從何而來?
就我讀完小說之後的感受來說,真正讓我心碎的,是另外兩個東西,壹個是愛情,另外壹個,是人情冷漠,世態炎涼——這兩點可能是大部分人判斷“美國夢”破碎的兩個重要依據,但是我更願意把它們和“美國夢”分割開來看——愛情的破滅,主要表現在黛西的拋棄和壹走了之,在蓋茨比因她而死後,她竟然連壹封電報都沒有,這就加深了故事的悲劇性,即我們會為蓋茨比的癡情感到不值;關於第二點,主要表現在小說最後,蓋茨比慘死,以前到他家放肆地吃喝玩樂的那些人,汽車都要排五排,可是卻沒有人願意送他最後壹程,沒有人來參加他的葬禮,甚至連他的管家,沃爾夫山姆,都在推諉,甚至說了壹句,“對於死了的人,最好不管不顧”。
但是,讀完小說,給我的感動遠遠多於感慨,愛情的離棄,人情的淡薄,固然讓人柔腸寸斷,但是換壹個角度,我們為什麽會柔腸寸斷,為什麽會那麽深刻地感慨,那麽悲切地同情蓋茨比呢?是因為蓋茨比對他深愛的人癡情了壹輩子,對愛情堅守了壹輩子;是因為蓋茨比對人彬彬有禮,任何時候都不失紳士風度,替人著想。這樣壹個人,處於那樣壹個社會,那樣壹個地位,他的存在本身,就讓人感動。
中國有句俗語叫“貧賤夫妻百事哀”,還有壹句說“男人有錢就變壞”,處於這兩端的人,還能堅守愛情,生活幸福,不哀不壞,這樣的存在,讓人感動。
最後說壹下這部小說的英文版題目,《the great gatsby》,“great”這個詞,譯成“了不起”不夠好,譯成“偉大”不夠好,我也沒有想起更好的譯法,慢慢想。有些詞就是很奇怪,看完小說之後,覺得“了不起”“偉大”這些詞都沒法放在蓋茨比身上,最合適的,就是“great”,特別貼切,即使在英文中,也很難在有壹個詞可以替換了吧?
蓋茨比,Great!